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系列文件连载 > 城市群规划
城市群规划

《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下)时间: 2020-02-05信息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3 月 作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编:qgy

第七章   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依托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规划实施,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转变资源利用、生产和消费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城市群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第一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共筑生态屏障。推动城市群内各市、州共同建设乌蒙山—苗岭、大娄山生态屏障,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珠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林草植被保护,重点保护和建设水源涵养林,大力开展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人工种草和退耕还林,提高植被覆盖度。实施以提供清洁淡水、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的小流域治理重点工程,调整江河源头、库区上游地区种植结构。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加强对自然湿地和重要人工湿地资源的保护,形成湿地保护体系。抢救性建立一批特殊生态系统保护区、保护点,维持和扩大生态系统多样性。推动与毗邻地区共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苗岭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等。

共建生态廊道。构建以乌江、涟江、清水江、赤水河、鸭池河、三岔河、六冲河为主体的城市群生态廊道,串联城市群内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红线管控区域,有机连接绿地、公园、河湖湿地、农田植被等生态斑块。率先在核心经济圈建设“一环五射”生态廊道,加强江河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滨河带、重点湖库及小流域修复,重点建设生态护岸林,在廊道沿线打造防护林景观带、湿地景观、堤坝景观和文化景观。以广东、广西、贵州三地联合打造贵广、南广高铁经济带为契机,建设高铁沿线生态廊道。依托大娄山、乌蒙山、苗岭、雷公山及自然丘陵、山体,构建城市群生态隔离带。

共同管控生态红线。加强对城市群范围内禁止开发区域、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重要生态公益林和石漠化敏感区等生态红线范围内国土空间的管控,实行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和最严格的耕地、林地、水资源和风景资源保护制度。严禁在禁止开发区域进行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按照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要求,保持红线区域的原生态,利用资源和生态优势,重点发展生态特色旅游,开发绿色天然产品。保护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的耕地数量和质量,严禁改变耕地用途、建设交通干道和宅基地、设立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园区,严禁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禁止在重要生态公益林开展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林地,禁止采集、出售和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对石漠化敏感区严禁开展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活动。


专栏7-1   生态安全格局建设工程

生态屏障保护工程。乌蒙山—苗岭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大娄山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包括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小流域治理重点工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特殊生态系统保护区、保护点建设工程等。

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贵阳市“一环五射”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凯里清水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都匀市剑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以及毕节、安顺、遵义市县区内河流生态廊道打造建设,环城森林带、绿化带建设等

生态红线管制工程。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保护工程。重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工程。石漠化敏感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

 


 

第二节  共推环境治理和保护

 

加强水污染联合治理。推动乌江、清水江、赤水河、三岔河、六冲河等流域上下游县(市、区)联合开展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完善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加强河流水质、项目审批、规划实施等方面的信息通报,联合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产业准入和结构调整政策,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行业标杆管理和企业末位淘汰机制。推动乌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治理,推进乌江流域禁养、限养区域划定工作。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沿岸乡镇、村庄、居民集中区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引导流域内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仁怀、汇川白酒行业污染协同治理,建设酿酒废水处理设施。在清水江流域开展煤矿废水治理,进一步加大磷化工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剑江、重安江、坝王河等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和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率先推进核心经济圈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在线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大气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和遵义市、贵阳市的酸雨监测工作。推动核心经济圈内各县(市、区)同步调整能源结构和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同步提升贵阳市与周边县(市)节能环保准入标准,避免产生污染围城,协同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贵阳国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工作。在各区域性中心城市实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重点工程,加强遵义市、毕节市白酒行业的锅炉改造和煤炭企业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建设。严控城市群范围内“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整治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建立固废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体系。率先在核心经济圈建成城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回收利用系统,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在贵安新区、遵义市播州区率先推行垃圾分类回收,至 2020年,核心经济圈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 70%以上。提升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处理水平和能力,对核心经济圈和各区域性中心城市危险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处置。全面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消除危险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障碍。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危险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加强锑、铅、砷、汞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在城市群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堆肥等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完善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共建共享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管网互联互通。鼓励相邻地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生活垃圾处理厂。适当调整位于行政区边界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规模,合理规划和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使之辐射周边相临区域。基本统一区域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发挥规模效益。现有污水处理厂结合升级改造同步建成污泥稳定化处理设备,降低出厂污泥含水率,为污泥区域集中处置创造条件。


专栏7-2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乌江流域磷化工、煤矿采选、煤化工、白酒等行业污染协同治理工程,工业园区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网箱养鱼治理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沿岸乡镇、村庄、居民集中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酿酒废水处理设施协同建设工程。清水江流域煤矿废水和磷化工污染治理工程。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核心经济圈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程、能源结构调整和燃油品质协同提升工程,新能源汽车推广工程。区域性中心城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重点工程。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工程。

固废协同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核心经济圈城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分类、处理处置、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工程。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改扩建工程,毕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金沙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贵阳市、毕节市、凯里市、都匀市、仁怀市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和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收运系统、焚烧发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贵阳-贵安新区-安顺红枫湖环湖截污工程等建设项目。

 

 


第三节  推动产业和城镇绿色化发展


积极发展“四型”产业。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利用宜人气候、秀美山水、丰富动植物等生态资源,推动生态产业化,发展山地旅游业、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林业产业、饮用水产业等生态利用型产业。依托国家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等重点工程,推进建筑废弃物、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培育再生资源产业,在园区和园区之间、园区和城市之间探索构建跨区域、跨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积极发展资源利用率高、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小的循环高效型产业。依靠产业转型、技术进步等措施,优化产业能源使用结构,在重点行业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低碳清洁型产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服务等市场化手段,引导环境治理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等环境治理型产业。

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按照绿色、生态、低碳、宜居理念,科学布局生活、生产和生态空间。城镇建设注重山、水、林、田、城融合发展,生态空间展现真山真水和自然美,提高城市绿色空间比例。加大城市绿道、社区级公园和社区级广场的建设力度,鼓励网络化绿地系统建设。实施公交导向的用地开发策略,充分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等公交设施支撑城市发展。加强公交枢纽、专用车道、步行道、自行车道、休闲步道、人行过街等设施建设,发展城市慢行系统,改善绿色出行条件。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化和规模化应用。加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建力度,继续推进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开展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推进贵阳市、遵义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力度,争取建立低碳研究中心。继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重点推进新建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技术应用,继续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实施全面节能行动,开展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绿色照明、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结合山地地形科学布局城镇形态,探索山地型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适度规模集中。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和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强化工业、农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改造和技术推广,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图3 黔中城市群重点工业园区示意图

专栏 7-3   循环经济重大工程

共伴生资源利用工程。织金磷矿伴生稀土等资源开发项目。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黔南州、贵阳市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龙里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建设项目。

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贵阳市、遵义市和毕节市等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秸秆还田、贮饲料生产、食用菌培育、固化成型燃料等工程,探索秸秆资源产业化利用新途径。实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能源化、肥料化利用工程。




第八章  扩大开放与合作



      强化开放平台载体建设,畅通对内对外开放通道,提升国内国际区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第一节 推进重大开放平台建设


 加快国家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以贵安新区为龙头,全面提升“1+7”开放创新重点平台,积极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推进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推进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和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提质发展,促进产业配套和资源共享。加快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建设,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加快建设贵阳、贵安新区、遵义等综合保税区,着力提升保税加工、物流、贸易、金融等功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开展贵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积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争取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积极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争取将凯里、安顺、仁怀等地有条件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

 提升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博览会、中国物流(都匀)国际峰会暨商贸物流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平台对外开放的积极作用,申请举办更多的国际展会及高峰论坛等。积极引进国际投资、商贸机构设立驻黔办事处,并到相关国家和地区设立招商平台。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推进贵州大学东盟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设立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鼓励国际名校在黔中城市群设立分校。积极参与中国-东盟和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支持国外投资主体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合研发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等。

 加快推进口岸建设。积极开展与广东、广西、云南口岸的合作,加快贵阳无水港、贵定昌明国际陆港、毕节国际内陆港等平台建设,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遵义等地增设航空开放口岸、设立铁路开放口岸。完善扩大电子口岸功能,打造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关检合作的大通关信息平台。规划建设铁路陆港,实现直接报关,打造一批高水平的贸易支点。在北部湾、珠三角、长三角沿海区域建设贵州临海产业园和贵州出海码头。


专栏8-1 重大开放交流平台重

1+7”国家级开放平。贵安新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遵义综合保税区。

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贵州都匀)国际茶人会、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中国(贵州凯里)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节。

保税物流中心及保税仓库。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都匀等保税仓库。

空运口岸。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空运口岸,推进遵义新舟机场、毕节飞雄机场等空运口岸建设。

陆运口岸。贵阳陆运、黔南贵定陆运、毕节国际内陆港、黔东南碧波陆运等。无水港。

无水港。贵阳无水港、都匀绿茵湖无水港。

电子口岸。贵州电子口岸等。

 

 


第二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强化与成渝、长江中游、长三角等城市群的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资金和技术转移,加强与沿江主要港口的合作,拓展货物外运通道。加强与成渝城市群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能源原材料等领域合作,促进汽车、摩托车等零部件生产向黔中城市群转移。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在生态旅游、农产品市场、资源深加工等方面的合作,扩大黔中城市群的市场腹地。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在产业承接、高新技术引入、人才培养、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推进黔中城市群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深化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强化与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的合作,加快粤桂黔、黔湘滇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承接广东产业转移,深化装备制造、健康休闲、商务会展、特色农业、商贸物流等产业合作。加强与北部湾等区域的资源能源合作,借助广西、云南“桥头堡”,扩大向南和西南合作发展新空间,与滇中城市群积极开展山地特色新型城市群发展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建立更加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加强与台湾在农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等领域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加大与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港澳在旅游等领域合作力度,鼓励与港澳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加强与京津冀城市群的合作,力争在大数据信息产业、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加强对周边欠发达地区的辐射带动。加强黔中城市群与周边城市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以核心经济圈为组织核心,引领周边区域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城市群与周边区域形成合作互补格局,积极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贵州加快实现全面小康。


专栏8-2  区域合作产业示范园区

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汇川机电制造工业园区、遵义新蒲工业园区、大方华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凯里炉碧工业园区、安顺市-青岛市共建产业园区、都匀经济开发区港商产业园、贵定昌明浙商产业园、瓮安广州花都区产业园。

 

 


第三节  全面对接“一带一路”战略


  依托黔中城市群特殊的区位条件,大力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加快发展对外贸易,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着力,积极引进高端产业和补链产业,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在全面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与东盟国家在教育、旅游、农业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与南亚国家在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电力、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大数据、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及非洲在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科技教育、矿产资源、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借助中欧班列和沿线开放平台,加强与中亚和西亚国家在机械设备、建材以及酒、特色食品、磷化工先进技术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与欧洲国家在大数据、大健康医药等新兴产业、高端装备业、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与瑞士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山地经济方面的合作。加快建设各类产业园,打造一批以世界 500强外资企业为主、配套产业齐全的产业合作平台。


专栏8-3  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

空中航线。积极争取贵阳龙洞堡机场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加密贵阳直飞首尔、曼谷、新加坡等国际航线,力争开通贵阳至东南亚有关国家、中亚阿拉木图、德国法兰克福等国际航线。

海上航线。与深圳盐田港、北部湾沿海港口合作,推进运营黔深欧国际海铁联运班列,开行广西北部湾等沿海港口“集装箱班列”。

陆路大通道。推动中欧班列(贵阳-杜伊斯堡)等国际铁路货运常态化运营。

产业合作。贵安新区中印 IT产业园、中瑞产业园,黔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深化与印度、韩国等国家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领域的合作,与印度共建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和培训基地,引进新加坡裕廊岛、马来西亚多媒体走廊等信息技术企业;与韩国、瑞士、台湾开展生物医药、养生康复、运动健身、健康管理等合作,与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合作建设国际智慧健康城等项目;引进台湾精特农产品先进技术;开拓欧洲、中东、东南亚等国家主要石材消费市场,推进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向外出口;在境外建设化肥、农药、煤化工等生产线;与法国、英国航空企业合作,建设航空发动机国际外包加工基地;与沿线国家开展旅游合作,共同打造国际旅游精品线路。


 

 


第九章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正确处理好城市群率先改革与贵州全省深化改革的关系,引领贵州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城市间利益协调发展机制,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一节  率先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


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快提升贵州银行、贵州农商银行等地方商业银行实力,加快组建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深入实施“引金入黔”工程,引进更多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来在贵阳中心城区、贵安新区、遵义、毕节、安顺、都匀、凯里等设立总部、分支机构以及后台服务机构。加快区域权益类交易场所和要素市场发展,构建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型交易服务平台。鼓励城市群内投融资主体和担保主体成立信托、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其他金融机构。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科技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社区银行等新型业态发展。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延伸网点。积极争取国家在黔中城市群率先开展外汇管理改革、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试点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体责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支持贵阳市加快制定完善非户籍人口落户方案。加强城市间人力资源市场合作,整合不同城市就业岗位信息,建立覆盖城乡、直达社区互联互通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岗位信息动态资源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动态监测,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和预测预警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征缴、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协调和衔接处置机制。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收入归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赋予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使用权等产权的自由处置权,完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办法,让进城农民从中受益,鼓励有条件的农户退出宅基地进城落户。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将闲置、废弃的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探索建立增减挂钩指标公开交易的机制。探索群内建设用地指标“人地挂钩”调配方式,支持省内其他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城市群使用。科学利用荒山、荒坡资源,增加建设用地供给。积极探索 PPP一级开发等多种开发模式,开展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试点,探索“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新型供地模式。

 加强技术市场建设。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形成高效的技术交易网络。提高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率,完善成果转化的政策引导机制、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风险投资,为科技成果顺利、成功转化提供保障。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鼓励各市(州)企业之间专利相互授权、转让,及时发布本地企业的专利信息、技术需求、合作意向等资讯,提高专利转让的效率,降低合作成本。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产业发展。构建相互开放的科技服务市场,鼓励科技人员交流,注重专利代理人、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市(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跨市(州)域推广各类技术和转移各类成果。

 推进城市群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诚信贵州”建设,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大数据为引领,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以及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记录和失信信息披露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开展重点领域打假、查处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二节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机制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学校布局和教师编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政策,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全覆盖,对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农业转移人口,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挂钩”机制。

 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切实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贵阳、遵义、毕节等城市公共服务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一体化区域和核心经济圈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推进区域各类教育资源共享,积极开展联合办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访学、学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推动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和跨区域院前急救合作,搭建互联互通的卫生信息平台。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统筹布局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医联体或跨区办医。加强公共文化和体育资源共享,建立公共图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平台,联合举办重大文化节庆、会演、会展等活动,开展大型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推动公共事务协同治理。积极应对城市群人口经济活动高度集聚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构建公共事务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城市间应急管理合作,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应急物资等保障体系,建立重大传染疾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构建信息决策指挥平台和信息监测通报系统。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和联动机制,有效打击跨市犯罪活动。完善跨市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通报及协作处置机制,妥善解决接壤地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接壤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跨市案情通报、联合办案等协作制度。


专栏 9-1 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教育重点工程。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程,扩大中小学、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继续推进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建设。新设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等院校。

医疗卫生重点工程。百院建设工程,改扩建 35所综合性医院,重点将 1-2所综合性医院建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每个市(州)至少拥有 2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 1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 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 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工程,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

文化体育重点工程。化体育重点工程。化体育重点工程。化体育重点工程。化体育重点工程。文化展示平台建设工程,推进贵阳孔学堂研修园、修文阳明文化园等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实施贵州省美术馆、贵州省文化馆、贵州省档案馆(新馆)、多彩贵州文化艺术中心、贵州酒文化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实施贵州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茶马古道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抗战文化遗产等的保护,建立夜郎等考古科研基地。文化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创意发展,文化演出、娱乐场所等建设。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县、乡镇、村体育设施建设。

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新建或扩建 1个省级、6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4个,县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33个;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建立一个创业孵化园。殡仪服务设施建设,每个县(市、区)分别建设 1个殡仪中心(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程,建设乡镇敬老院、县级老年养护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残疾人康复健身、托养中心。建设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社会福利院 33个以上。

 

 


第三节  建立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


 设立城市群发展投资基金。由省级和黔中城市群各成员城市(县)从重大基础设施、城乡发展、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现有专项资金(基金)中投入一定比例作为政府引导资金,吸引各类金融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专项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大健康等项目建设。基金可采取贴息、担保、股权投资、PPP等多种方式进行运作。

 建立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跨界重大项目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核心圈、一体化、同城化区域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信息信用平台、科技创新平台等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积极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分工合作,探索建立项目产值、税收、就业、节能减排等分配办法,研究在企业注册地和投资地之间合理分配地方税。

 

 

第四节  推动建立“多规合一”机制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市群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基础上,精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范围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科学编制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空间规划。积极开展安顺、贵安新区、都匀、凯里等地“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进城市群内跨行政区域各类空间性规划的统筹衔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省有关部门和黔中城市群市(州)、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开拓创新,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省领导任召集人、各有关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黔中城市群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城市群规划建设、交通体系、产业协同、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共治等专业建设委员会,常态化推进城市群建设发展。构建城市群区域内的合作协调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区域合作中的积极作用。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研究制定支持黔中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改革创新、政策措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省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


第二节 推动重点工作


  依据本规划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建立交通、资源环境、信息、市场、公共服务、产业等专项合作机制,分领域策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有关市(州)、县(市、区)采取共同行动策略,保障合作的持续稳定性。


第三节 强化项目实施


  把项目建设作为落实规划任务的重要抓手,对规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加快推动实施。对跨区域重大工程项目,有关市州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项目落实。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咨询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项目云”综合服务功能,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要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完善政策导向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节  加强舆论引导


  积极营造黔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舆论环境,突出宣传黔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准确解读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总结推广县(市、区)合作发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增强公众对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认同感,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黔中城市群协调发展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黔中城市群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

 


                             图 1   黔中城市群规划范围图


 

    

 



 

                               图3    黔中城市群重点工业园区示意图

  

                                       图4    黔中城市群交通规划及对外通道示意图 

 

                    5    黔中城市群生态格局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