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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理论基础和实施对策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理论基础和实施对策 总论篇 五时间: 2019-05-06信息来源:课题组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2年12月第一版 作者:徐国弟 陈玉莲 主编 责编:qgy 陈国平

五、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构想


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是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应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强国富民的一条捷径,也是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扩大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经济,对从根本上推进西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东部相比,西部地区在开放的总体水平上还存在着较大差距,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国的比例不到4%,实际利用外资额不到全国的6%,旅游、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更是滞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已步入一个新的阶段,西部地区也将像东部沿海地区一样更加开放,这就为西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模式,以加速自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在新的形势下,西部开发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把“引进来”与“走出去”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加快西部发展的步伐,使之成为西部地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西部地区已具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条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推进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加快地区发展方面,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地区对外开放政策。通过对外开放沿长江和沿边境城市,在西部地区形成了包括长江三峡经济开放区、3个沿江城市、9个边境对外开放城市及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11个对外开放省会、首府城市的多层次对外开放格局。为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要求,国务院又先后批准西安、成都、昆明、贵阳、石河子、呼和浩特、西宁等7个西部具备较好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是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引导外资投向西部地区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陆逐步推进,国家对沿海地区实行的政策也相应转移至西部。比如,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审批权;对西部地区吸收外资享受比沿海开放地区更优惠的所得税待遇;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国家列为贫困地区的农林牧业、资源开发性和原材料工业项目所得税率减按15%征收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都减按15%征收所得税;放宽西部地区吸收外资产业政策,支持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兴建农林资源和矿产深加工项目,甚至可以批准设立银行、保险分支机构和旅游娱乐性项目。

三是加强同周边国家的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沿边境地区的西陇海兰新地带——中亚地区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经济合作区已成为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新亮点。西北与中亚地区的边境贸易取得突破性进展,外向型农业和加工业发展迅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也日趋活跃,并促进了边境城市面貌和投资环境的改观。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在有关投资贸易、环保、人力资源开发、旅游等领域的合作进展迅速。

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使我国西部地区在对外开放中取得了新成就。一是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促进了边境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突破性进展。边境贸易的范围和领域大大拓宽,规模不断扩大。不少边境县市的边贸成为当地经济的主导产业,大宗易货贸易和现汇贸易不断涌现。伴随边贸的加速发展,边境地区产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利用当地资源和进口资源的加工业在当地经济中的比重日渐增加,大批贸易企业孕育应运而生,第三产业、外向型农业和加工工业得到发展,增强了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后劲。二是通过边贸与国内其他省区市联合开展边境贸易的势头良好,内地省区市通过边境城市直接或间接地与毗邻国家开展贸易,形成了一条新的开放渠道。同时沿边各省区与周边国家广泛开展了合作办厂、工程承包、劳务输出、“三来一补”、“三去一补”等多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三是以对外开放为契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能源、交通、通信条件等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和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一座座新城开始在我国内陆边境地区和西部地区展现。四是随着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西部地区外商投资数量和规模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传统产业到新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已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特别是对外开放城市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外商投资增长迅速,成为西部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新亮点。

但是,西部地区在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第一,对外开放起步晚,享受优惠政策时间短,加之基础设施落后,信息不灵通,配套资金短缺,投资环境比不上东部地区,引进外资相对较少,2000年,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只占全国的5.42%。第二,出口产品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初级加工产品为主,边贸出口产品档次也不高。如新疆与中亚地区的贸易大多为易货贸易,进出口商品多数是初级产品和一般轻工业产品。金融、工商、税务、保险、海关等业务机构也不够健全,亟待完善和加强。第三,投资环境不理想,这是影响外商进入的重要障碍。西部地域广大,大中城市少且城际之间距离远,基础设施无论是铁路、公路、机场,还是通信、供水、“三废”处理设施,以及信息高速公路等还不完善也不配套;加之思想观念陈旧,市场发育不全,投资软硬环境都还不能适应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

(二)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进入21世纪,我国开始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国家将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力度。西部大开发,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是在我国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立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及两种资源基础上的格局基本形成,以及我国经济已实现了由短缺经济向“剩余”经济的历史性跨越的条件下进行的。适应新的国际背景和国内环境,必须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为此,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六大原则:

1.必须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西部发展开放型经济要与发挥当地的比较优势相结合,选择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寻求市场需求和自身比较优势叠合的区间,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形成特色。发挥煤、油、有色金属,以及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能源、原材料基地,以及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同时利用独特的地理景观、历史遗产、民族风情等优势,大力发展跨国特色旅游业。

2.必须发挥有利于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的区位优势。西部地区与毗邻国家经济结构的互补性以及在宗教、民俗等方面的相似性,为进一步开拓中亚、西亚和东南亚、南亚市场,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创造了条件。要充分利用亚欧大陆桥交通干线的便利条件,以及湄公河——澜沧江次区域合作的机遇,推动西部地区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

3.必须与体制创新结合起来。西部地区国有经济比重高,在扩大对外开放时,要大力推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改制国有企业。要创造条件,形成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4.必须同时搞好对内开放。无论东部还是西部,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西部地区要把对内开放,特别是对东部地区开放作为发展开放型经济、实现与国内外经济体系相融合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自身努力,加上国家必要的支持和沿海地区以及全国各地的大力协作所带来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当地经济发展、开拓市场、开阔眼界、捕捉信息和观念更新的重要作用。通过扩大对内开放,不断为西部开发增添活力,弥补财力、物力的不足,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5.必须联合东、中部地区,共同搞好对外开放。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是全国对外开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部地区不仅要参与东、中部地区的对外开放,而且要利用东、中部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甚至产品、市场网络等资源,扩大包括周边地区在内的对外经贸和技术合作关系。

6.必须依托中心城市的大力支持。西部地区的重庆、成都、西安、兰州等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在产业、科技、人才资源、市场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是进一步扩大对处开放的重要依托。要通过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三)西部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

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逐步推进。“十五”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间,要以市场为导向,选择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取得突破。

1.做好西部地区利用外资这篇文章。积极引进外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是增加经济要素向西部地区投入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不仅可以解决资金不足,而且还能带来人才、信息、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科学的营销网络,促进当地产品质量档次的提高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大有裨益。从人力资本质量和市场状况看,西部使用信贷资金的能力还很有限,国内和民间资本虽然也会西进,但在近期还不可能有太大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吸引外资将是一个重要资金来源。除继续注重引进外国政府低息长期贷款以外,要大力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努力引进更多的外商直接投资,大力兴办三资企业。

2.加快发展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这是我国在21世纪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国变为对外经济贸易强国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要以开拓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为导向,开发有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前景的出口产品,增强西部地区参与国际经济分工和竞争的能力,使沿边省区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前沿基地。西北继续拓展俄罗斯、蒙古和中亚、欧洲市场;西南努力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积极发展边境贸易、互市贸易、旅游贸易和易货贸易等,开发具有地区优势的出口拳头产品,努力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3.扩大边境贸易的开放度。从目前情况看,西部与境外沿边国家相比,在轻工技术和产品方面存在优势,在重工技术方面存在劣势,如西亚地区的石油开采技术,哈萨克地区的冶金技术等,都是西部目前和今后发展所必需的。西部在工业化过程中,加强与境外沿边国家的技术合作显然对双方都意义重大。边境地区多属经济发展落后的待开发地区,发展边境贸易是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要发挥沿边对外开放城市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增强边境地区的市场竞争力,使边境贸易从单一贸易型向技经贸全面协作型转变,从转口贸易型向加工出口型转变。

4.形成西北、西南对外开放新格局。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我国与世界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合作程度将大大提高,在国际、国内两个空间考虑西部开发问题,是国际合作与竞争的需要。西北地区要充分利用地处亚欧大陆桥和东北亚经济圈的优势,继续拓展俄罗斯、蒙古和欧洲市场,努力开拓中亚、西亚、东北亚等国际市场,加强与俄罗斯、蒙古、朝鲜、韩国等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利用满洲里、二连浩特、伊宁、博乐、塔城等沿边口岸对外贸易的优势,积极发展边境贸易、互市贸易、旅游贸易和易货贸易。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及已有的轻纺、食品、机电工业基础,调整出口商品档次,增加深加工、高档次产品的出口比重,增强在俄罗斯、蒙古等国家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要扩大进口产品的档次和范围,注重引进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利用当地劳动力及一部分技术、设备的优势,通过劳务输出、承包工程、合作开发、合资建厂等多种形式,加强在石油、冶金等方面的合作。西南地区要充分利用陆上通道和北部湾出海通道,并发挥小型机械、小型家电、五金制品、纺织品等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对越南、缅甸、老挝等毗邻国家的出口贸易,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尤其要尽快提高机电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扩大以机电产品为主体的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努力开拓南亚、东南亚其他国家的商品市场。积极参与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国际开发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包括联合开发湄公河——澜沧江流域内的森林、矿产资源,联合发展跨国旅游业,联合建设次区域内的交通、通信、电站等基础设施,开展有关投资贸易、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中缅伊洛瓦底江国际航道的合作建设,建成中国昆明——缅甸仰光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大通道,联合开发陆水联运、贸易、旅游等。进一步发展边民互市的边境贸易,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增加花色品种,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

(四)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

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推进体制改革,大力改善投资环境。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首先要破除自我封闭的旧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和开放的新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一是在体制和政策方面提供有利于外来投资者安家落户的创业保障,放宽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市场准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通过制定政策、提供信息,创造与国内外投资者合作的机会,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加强西部地区的商品市场培育,特别是加快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消除行政垄断、地方封锁和保护,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合理制定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价格,理顺天然气、电力、石油产销环节的价格关系。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意识,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路和铁路干线建设,完善路网体系,打通与中部,东部的交通运输通道。近期以公路网络建设为重点,全面建设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干线,积极开发建设西南水运主通道,开通西部重要城市至东南亚、欧洲、美洲的国际航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要名副其实,注重质量,改进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小环境”。只有从根本上改善西部投资环境,才能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第二,鼓励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和放宽政策限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外商投资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于农林水、交通、能源、生态、市政、环保等建设和矿产、原材料、旅游资源开发,实行产业优惠政策,相应扩大国内配套资金的贷款规模及相关措施的支持,增加政策性贷款。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往或减征地方所得税;对外商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对外商投资于能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型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自用先进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是放宽外商进人西部地区的市场准人限制,在外商的资格条件、经营内容等方面放宽限制,鼓励外资银行到西部地区设立代表机构和营业性分支机构,逐步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西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的外资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投资电信、保险、旅游业,兴办中外合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程设计公司、铁路和公路货运企业、市政公用企业等;允许外商投资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经营。四是放宽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限制。适当延长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经营期限,放宽外商投资西部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的股比限制和国内银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贷款的比例;外方可以控股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国内银行向其提供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贷款可不受比例限制;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五是积极引导和推动多边、双边对华无偿援助,争取更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长期优惠贷款,优先安排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对环保、扶贫、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给予重点扶持。

第三,进一步拓宽西部地区的利用外资渠道。一是依托优势资源和项目,采取直接投资、发行股票、项目融资、出让企业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多种形式,更多地吸引外资投入西部地区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在西部地区扩大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开展以T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对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可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中外合资企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扩大试行在划定的区域内允许外商对某些矿种按照国际惯例进行风险性勘探,并享有优先开发权。二是鼓励外商参与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除少数重点企业外,一般大中型企业特别是负债亏损企业,在利用外资改造时,可由外方控股。三是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资源开发项目,允许外方占大股。

第四,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调整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扩大企业的外贸经营自主权。鼓励企业开展优势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鼓励能够发挥西部地区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促进西部地区与相邻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一是建设出口商品生产基地,重点抓好目前国际市场短缺商品的生产基地,如农副产品及加工基地,轻纺产品出口基地等,以及积极培育具有潜在出口优势的产品生产基地,如一些优势机电产品及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等。二是组建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将发展对外贸易与开发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促进西部地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三是调整提高出口商品档次,提高商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展西部地区的对外贸易,要改变过去粗放型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和盲目扩大出口加工工业生产能力的做法,更加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出口商品升级换代,大力引进高新技术,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强对资源性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能力,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质量和附加值,使资源优势确实转化为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的优势。

第五,积极发展边境贸易,开展与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一是推动如欧亚大陆桥、湄公河一澜沧江次区域合作等区域性国际合作项目。二是在新疆、内蒙古、西藏、云南、广西等边境省区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若干个边境自由贸易区,以及在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和经溶密集区,建立若干重点出口加工区,发展边境贸易加工业。三是根据周边国家的市场需求,与毗邻国家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建立长期稳固的贸易渠道,逐步提高出口产品技术水平和扩大出口规模。四是加快边境口岸建设和重要商品仓储、批发、转运等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五是选择条件比较好的边境口岸地区设立保税区或建立利益互补型的双边投资或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三来一补”工业,发展边境互市贸易、特色贸易和双方对流型的特色旅游,扩大沿边地区的对外开放。六是加强和完善口岸管理,规范涉外经济活动,使口岸建设步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