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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资源空间配置与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基础理论构架时间: 2015-07-28信息来源:杨充霖 作者:wl_admin 责编:

   【摘要】本文分析了中国城镇化基础理论研究的缺陷,论证了城镇化作为资源空间配置过程的理论依据与实证支持,从公众的资源空间配置行为出发分析了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约束条件、目标函数、运行机制与规划原理,提出了一个基于公众资源空间配置行为的中国新型城镇化基础理论构架。


  【关键词】资源空间配置;中国新型城镇化;基础理论框架


  一、中国城镇化基础理论研究的缺陷


  吴有仁(1979)首次提出并研究了中国社会主义城镇化问题,此后在改革开放和城镇化的双重推动下,中国城镇化研究逐渐繁荣起来(Gu et al.,2012),在中国城镇化的国际比较与中国特色、发展水平与速度、质量与效率及发展动力与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国际比较与中国特色研究试图通过对国外城镇化历史、经验和理论的研究来探寻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主要包括对国外城镇化历史、经验与理论的研究与介绍(谢文惠,1996;顾朝林,2003)、用国外城镇化理论来研究中国问题(高鸿鹰等,2007;陈建军等,2008;梁琦等,2012,2013)、通过对中外城镇化的比较来探寻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高佩义,2004;袁伟雄等,2014),以及中国特色城镇化理论的建立和发展(杨重光等,1984;简新华,2003;辜胜阻等,2009;张占斌,2013;魏后凯,2014)等方面。在自然条件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人口与流动人口规模巨大、城乡二元经济特征明显、发展阶段与体制机制约束严重等中国城镇化条件方面形成了比较统一的认识,主张不能照搬外国现成经验和理论,必须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在发展水平与速度方面,中国20世纪80年代就有了关于优先发展小、中或大型城镇的争论(费孝通,1983;刘纯彬,1988;李迎生,1988;王小鲁,2010a),其本质是如何根据人口、自然资源、工业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区域分工协作等因素来确定城镇规模的问题,争论的结果是均衡发展、多元规模与都市圈模式的产生(王颖,2000;刘平量等,2006)。中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与速度的测度、分析和预测也取得了一定进展(简新华等,2010)。1996年以来中国城镇化速度加快,重速度、轻质量及重数量、轻效率等问题随之出现,以人为核心,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世界化互动等新型城镇化理念应运而生,其实质是关于城镇的适度规模、合理布局(王小鲁,2010b;梁琦,2013)、全球定位(顾朝林,2005,2014)及质量与效率问题(魏后凯等,2013)。


  城镇的适度规模、合理布局、全球定位及质量归根到底要以城镇化提高社会福利的程度来衡量,而这些要与城镇化投入的成本联系起来,属于城镇化的效率问题。魏后凯(2013)研究了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并通过设计包括城镇发展质量、城镇化推进效率和城乡协调发展三大领域的综合指标体系对中国城镇化的质量进行了评价,但其中城镇化效率只作为城镇化质量的一个指标。靳相木(2005)分析了我国忽视城镇化效率研究的原因,并以集体土地为投入,以农业人口非农化和乡村企业城镇化作为产出,用投入—产出法分析了中国城镇化效率,认为我国城镇化效率偏低甚至出现了无效城市化。柳思维等(2012)和吴旭晓(2013)则进一步将城镇化效率扩展为一个经济、社会和生态多元投入—产出式复杂系统。吴敬琏(2013)从土地产权制度缺陷、政府职能错位、层级制城市结构及认识偏差等方面分析了中国城镇化低效率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些研究在用投入—产出法分析城镇化效率上基本一致,但对低效率的原因却缺乏动力与机制等基本面的深入分析。


  在城镇化的发展动力与运行机制方面,部分文献近年来分析了工业化、服务化、经济增长与我国城镇化的相互作用(姜爱林,2004;刘耀彬,2006;朱孔来等,2011;蔺雪芹等,2013),研究了城镇化与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分工、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孙建波等,2010;曹广中等,2011;魏勇等,2013),分析了人口流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因素及政府发展战略对城镇化的作用(何宇鹏等,2008;梁华峰,2011;王国刚等,2013;叶本乾,2013;周阳敏等,2014),但这些研究对中国城镇化动力的居民、企业和政府微观行为分析不足。王世营等(2006)通过产业集群分析了城市建设用地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为分析政府行为在城镇化中的作用提供了依据。高鸿鹰等(2007)构造了一个包含集聚效应的城市单厂商生产函数并由此推出了城市总量生产函数,通过城市总产出与城市集聚成本差值最大化得到最优城市规模条件,为分析居民和企业行为对城市规模的影响提供了思路。李强等(2012)发现中国城镇化的突出特征是政府主导、大范围规划、整体推动、土地国家或集体所有、空间上有明显的跳跃性、民间社会尚不具备自发推进城镇化的条件,认为这种模式虽然体现了中国的制度创新性及灵活性,但如何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促进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以实现城市增长的公平正义,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梁琦等(2013)运用空间经济学原理构造了一个由两个圆形城市构成的双城模型;在劳动供给和产品供给函数中分别引入通勤成本和运输成本,然后通过双城代表性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及两城之间的贸易均衡分析了商品与劳动的均衡价格与均衡产量,发现在取消户口限制允许人口在城市之间自由流动时,规模较大的城市工资水平更高,因而吸引较小城市的人口流入并导致城市规模扩张,但人口流入使得包括房租在内的物价以更快的速度上涨,这又约束了城市规模的无限扩张,两股力量最终使各个城市在某个水平上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层级一规模结构。这一研究为我国城市空间布局中二级大型城市与四、五级小型城市数量不足的扁平结构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在将空间变量引入居民和企业行为,并通过居民和企业的一般均衡来分析中国城镇结构演变方面做了比较成功的尝试。但除基本假设、劳动供给函数和户籍成本函数等方面需要改进外,该模型未考虑土地供给对城市半径和物价的影响,因而无法分析土地所有者、特别是政府行为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也就无法建立包括居民、企业和政府三方行为在内的完整城镇化理论。


  综上所述,中国城镇化研究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从居民、企业和政府的资源配置行为出发对城镇化过程所做的研究不多,已有研究也不够彻底。这不仅使中国城镇化基础理论缺乏深度、系统性和说服力,而且也制约了城镇化运行机制、城镇化效率与质量以及城镇化水平与速度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进而制约了对中国城镇化发展趋势和规律的深刻认识、科学管理与宏观调控。下面首先论证城镇化是公众通过集聚效应进行资源空间配置的过程,然后以此为基础提出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一个基础理论框架。


  二、城镇化是资源空间配置过程


  先看城镇化作为资源空间配置过程的理论依据,然后再分析这些理论依据的实证支持,最后概括城镇化作为资源空间配置过程的基本特征。


  当李嘉图(1817)①首次提出土地质量和空间位置导致的级差地租时,他已经发现了空间因素对土地收入的影响,只是把级差地租归结为土地生产力从而取消了对空间因素的进一步研究。但是空间的价值却以土地生产力的方式提出来了,正如亚当•斯密通过投资是放弃当前消费的方式提出了时间的价值一样。因此,当冯•杜能(Von Thunen,1826)认为农民在地租与运费之间的权衡决定了土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同心圆式配置时,其分析过程事实上是在李嘉图“空间—地租”收益中加入了“空间—运费”的成本因素,阿朗索(Alonso,1964)的单中心城市模型则是同心圆模型中用通勤者代替农民、用中央商业区代替中心城市的结果。


  马歇尔(Marshall,1916)认为中心城市或中央商业区产生的原因是空间集聚导致的知识溢出、专业化市场和市场关联三种外部经济。米尔斯(Mills,1967)认为这种外部经济与城市规模扩张而出现的通勤成本等外部不经济紧密相连,致使居民净效用与城市规模之间存在某种倒U形关系,其净效用极大值点决定了最优城市规模。亨得森(Henderson,1974)认为外部经济只在关联产业之间发生,毫无关联的产业在同一城市集聚不仅不会产生外部经济,而且会因城镇规模的扩大而产生外部不经济,所以一些产业只有迁往别处才能获得外部经济。通过空间选择寻求外部经济的产业和通过土地交易与城市建设获取利润的造城公司合力推动了新城的形成与城市规模优化。藤田(Fujita,1982)等认为同城厂商的外部经济随厂商相互距离的增加而增加,因此形成了使厂商集聚的向心力,但通勤费用等外部不经济却随距离的增加而增加,因而形成了使厂商扩散的离心力。两股力量共同作用形成了同一城市内多个离开中央商业区的商业中心。德国的中心地区理论(Weber,1909;Christaller et al.,1933;Isard,1956)认为如果在一片平原上均匀居住着农民,则为他们服务的产业会通过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之间的权衡形成一个围绕较大中心的多中心地区点阵,其中每个中心地区都为周围地区的农民服务。基础—乘数理论(Pred,1966)运用凯恩斯的乘数原理分析了兼备出口与本地二维经济特征的集聚效应:满足本地区外部需求的出口部门构成了本地的基础经济,而满足包括出口部门在内的本地需求的部门形成了引致经济。外部需求增长导致的基础经济增长必然通过本地收入增长推动经济增长,最终推动本地区经济自发集聚。市场潜力分析(Harris,1954)将中心地区周围所有其他地区的购买力用这些地区与中心地区距离的倒数加权平均得到中心地区的市场潜力。周围地区的购买力越强,与中心地区的距离越小,中心地区的市场潜力越大,因而自我集聚能力就越强。


  上述文献试图通过集聚经济或不经济共同产生的集聚效应来解释城镇化过程,但在新古典完全自由竞争理论框架内受斯达利特空间不可能性问题(Starrett,1978)的困扰,难以建立可行的经济模型。克鲁格曼和藤田等(Krugman,1991;Fujita&Krugman,1999)以能够在规模经济递增时进行完全竞争分析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模型(Dixit et al.,1977)为工具,以工业制成品的种类数从而制成品企业数作为度量规模经济的指标,将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纳入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通过一般均衡的价格、产量及制成品种类分析,建立了公众收入增长与制造业劳动及工资增长之间的关系,分析了在公众的制成品总消费份额和对不同制成品偏好的不同状态下,运输成本和规模经济通过要素的流动形成、维持或破坏集聚效应的机制和临界值,提出了有名的中心—外围模型,为集聚效应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将作为农产品价格与农业工资之差的地租引入一般均衡分析,求得了人口可自由流动状态下农业与制造业真实工资均衡时的农业空间边界与农业真实工资水平;通过集聚于一定空间的制造业与农业真实工资之比定义了一个特殊的集聚效应指标即市场潜力函数,将市场潜力函数求解为规模经济、运输成本、空间位置及空间边界等自变量的解析式,分析了总人口等因素通过空间边界对市场潜力函数的影响;发现当人口总数较小因而市场潜力较小时企业就会在其他企业集聚而成的市场潜力函数的极值点建厂,从而导致单中心城市体系的稳定性,但如果人口增长或其他因素导致市场潜力函数增加则会出现新的极值点因而出现新的城市;在城市规模扩张或新城市出现过程中,一些公司建厂生产运输成本较低、可替代性较小或规模收益较大的高级产品时,就推动了现有城市的升级,这个过程重复的结果形成了城市的规模—层次结构;当城市在港口、交通枢纽等特殊地理条件造成的市场潜力函数的自然极值点出现或扩展时,就形成了城市规模—层级结构的特殊空间布局。


  显然,藤田—克鲁格曼理论只用产品的种类与产量定义规模经济而没有考虑产品之间的范围经济与协作经济;引入了地租因素但却通过人口自由流动假设下的均衡工资将其压缩为地租为零的农业边界分析,因而无法分析土地所有者行为的影响;只包含农产品与工业制成品而未包括公共物品消费,因而只能有农业与制造业两个部门而不能包含公共部门;着重于集聚经济与集聚不经济的模型化而对它们的形成因素的分析不足。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假设也与实际相差较远。这些缺陷使得藤田—克鲁格曼理论在很多方面必须做进一步深化与完善。事实上某些方面的完善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梁琦,2005;Fujita et al.,2009)。但是该理论在继承和发展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从居民和企业利用空间集聚效应提高自身福利的微观行为出发,运用引入空间因素后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一般均衡方法来分析城镇的产生、兴衰和空间布局,形成了迄今为止关于城镇化的原因与机制最有说服力的理论。


  集聚效应理论提出后各国学者对它进行了大量检验和实证研究(Wheeler,2003;Ehrl,2013)。这些研究从空间范围来看,涉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覆盖了从乡镇到国家的多个空间层次;从时间跨度来看,既包括几个世纪的历史考察,又包括近几十年数据的计量分析;从产业范围来看,涉及很多制造业与部分服务业,尽管总体上看服务业相对于制造业较少一些。相互问研究结论有较大分歧,但总的来说能够表明集聚效应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显著存在,只是作用大小因地区、时间和行业的不同有较大差异(Melo,2009)。考虑到理论假设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实证数据的不完备性、研究地区和行业的特殊性及研究方法的差异性等诸多因素,这个结果是在预料之中的。Melo(2009)对1965~2002年间所做的34项研究中涉及的729个集聚弹性对诸多影响因素所做的回归分析表明: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性、产业覆盖范围、集聚效应的具体特征、劳动力质量以及出版界的学术成见等因素都对集聚弹性有显著影响。如果将更多服务业考虑在检验范围内,又能按产业、城市和国家的差异有区别地度量集聚弹性,则在减少出版成见等因素的影响后集聚效应的效果会更强一些。


  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两方面的研究可知:如果按主要收入来源将公众分为工资收入者、利润收入者和财产收入者三类,则集聚经济即资源空间集聚导致公众社会福利改进。这些福利除了良好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水平、社会关系和自然环境等公共福利外,还包括工资收入者的工作机会、工资水平和工作环境改进,利润收入者通过外部经济、规模经济、区位优势等方式降低的成本或增加的收益,以及资产所有者的资产租金和价格上涨等内容。集聚不经济指资源空间集聚带来的社会福利耗损,除了通货膨胀、房租上涨、交通拥堵、通勤费用、社会治安与环境污染等公共损耗外,还有工资收入者的失业、工资下降及工作环境恶化等,利润收入者的要素不可流动性、运输成本、土地租金及工资成本增加,以及资产所有者的租金下降和资产缩水。集聚经济扣除集聚不经济后的净集聚经济即为集聚效应。城镇化就是经济主体通过集聚效应进行资源空间配置来增进自身福利并间接影响社会福利的过程。经济主体的资源空间配置行为决定了城镇的产生、兴衰、规模、层次和空间布局。资源空间配置的有效性、公平性及相互关系问题就成了城镇化的基本理论问题。具体包括:资源空间配置的出发点与约束条件是什么?空间配置的有效性、公平性及二者相统一的目标函数如何确定?效率与公平统一配置的运行机制和手段是否存在、如何设计?下面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提出一个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基础理论构架。


  三、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一个基础理论构架


  中国新型城镇化,是工资所有者、利润所有者和资产收入者三大经济主体通过集聚效应进行资源空间配置以实现自身目标并间接影响社会福利的过程。但作为“中国新型”城镇化,它在约束条件、目标函数及运行机制和手段等方面又有中国和新型两方面的特殊性。“中国特色”是由地理空间、历史路径及社会经济制度等因素所决定的,而“新型”则表示城镇化过程中不同于以往的动态特征。根据这两方面的特殊性,将公众通过资源空间配置行为决定中国城镇化的过程展开就可构建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一个基础理论构架。


  (一)约束条件


  1.环境、资源、人口与基础设施约束。城镇化对环境与自然资源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农村人口城镇化需要投入土地等自然资源且会使城镇环境污染加剧,但另一方面城镇污染可集中治理且农村可实现退耕还林、还草、还水和集约化生产,最终实现城镇化的环境与自然资源净效应为正且不断提高。但中国是世界人均环境和自然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均耕地、森林和淡水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1/4和1/3,而且自然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平衡,与经济区域结构不匹配。虽然经过近十年的高速城镇化,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53.37%,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尚差30%左右,无论从资源环境的集约利用还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来看,城镇化水平仍需提高。但要将这么多农村的分散人口集中到城镇,环境、资源与基础设施都面临巨大挑战。


  2.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的约束。中国城镇化具有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的前两个典型特征:一是传统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很低,收入仅够糊口但劳动供给量无限;二是城市工业部门以现代化方法生产,劳动生产率和工资率较高但已接近充分就业。虽然中国不存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土地市场,而且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要受户籍制度等限制,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临时迁移到城市中去,从而工业部门的扩张不会引起工资率上涨但可保持利润的增长,结果工业部门的进一步扩张就会推动城镇化发展,整个过程接近刘易斯有效。但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越来越少,农民进城需要的工资及其他福利越来越高,必然会出现农村劳动力供给从无限到有限转折的刘易斯拐点。有研究表明中国经济目前已越过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供给稀缺的“刘易斯第一拐点”,但尚未超过所有农村劳动力供给都稀缺的“刘易斯第二拐点”(张黎娜等,2013)。刘易斯拐点意味着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的城镇化过程终结,新型城镇化只有通过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高效集约产业才能保持集聚力,这对中国当前低效率的粗放式城镇化造成了极大压力。


  3.收入分配不公与城镇化主体的利益格局约束。城乡差距一直被认为是中国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之一。万广华(2013)的研究表明,1984年以来中国城乡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一直在加剧并在2010年达到最大值。城镇化对降低城乡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都有作用,但对前者的作用大于对后者的作用且两种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城镇化发展水平。通过城镇化降低整体收入分配差距需要以农民市民化而不是以建成区面积扩张为标志的城镇化。然而,这样的城镇化却要受到政府、开发商、农民和市民利益格局的严重束缚。土地财政与户籍制度是两个关键。土地财政已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2008~2011年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平均比重为50.94%,2010年高达71.68%(李爱民,2013)。以低征收价与高出让价为特征的土地出让金不仅分别侵害了位于两头的农民和市民的利益,而且还成了政府土地财政与造城政绩借以实现的开发商们讨价还价的筹码;取消户籍限制后农民市民化使政府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支出将大幅增加。若同时放弃土地财政和户籍管制在短期内政府会遇到巨大困难。长期内只有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发展而增加税收并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才能解决问题,但这需要政府有提高效率与克服短期行为的动力。


  (二)有效性、公平性及目标函数


  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函数即公众的资源空间配置行为与它所决定的社会福利之间的函数关系。它是社会总福利函数中加入了公众资源空间配置行为后的结果,旨在考察公众资源空间配置行为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以便建立以福利改进为标准的城镇化理论。目标函数的构建需要解决公众的需求空间、个体效用及个体效用到社会福利的过渡三个问题。


  首先,无论从乡村到城市或在城市之间迁移,公众都通过在一定空间获得的农产品、工业制成品(服务)及公共物品组合实现满足感最大化。公共物品既包括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人造资产,教育、医疗和卫生等人力资产,社会治安、社会归属与满足感等社会资产,还包括绿色消费与环境舒适性等自然资产。一定空间区位下的农产品、工业制成品(服务)及公共物品合起来构成了城镇化的需求空间。


  其次,个体效用取决于公众个体偏好与消费水平。不同收入来源与水平的公众对同样的产品有不同的偏好。工资收入者的效用取决于一定空间上工作机会、工资水平、工作环境、社会福利等因素决定的期望工资与地域偏好等非工资性因素。利润收入者的效用取决于一定空间上公众需求的增加,外部经济、规模经济、区位优势及政策优惠等方式降低的成本及企业形象等无形收入。资产收入者可分为政府与非政府资产收入者两大类,前者的效用取决于与空间区位相关的税费收入、国有资产升值、财政支出及政绩与公众支持等无形收入,后者取决于所有集体和私人资产的有形和无形净收入。


  再次,个体的空间效用函数可度量个体资源空间配置行为,但城镇化过程的有效与公平需要以个体效用之上的社会福利来度量。虽然不同个体的空间效用转化为社会福利时面临的阿罗不可能性问题可通过福利的不完全人际比较来解决(Sen,1970),但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城镇化目标函数的确定却是另一个难题,选定其中一个则另两个就不能同时确定。比方说如果以帕累托最优或次优作为效率标准,则社会福利的度量指标和公平标准就不能同时确定:若以流行的GDP为社会福利度量指标,则多数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城镇化拉动了GDP因而是有效率的,而且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意义上是有利于公平的。但若以罗尔斯最小最大原则作为公平标准,则它又是不公平的,因为只要出现一次暴力拆迁事件就违背了该原则。如果在社会福利度量指标中纳入社会、环境和人文等要素,则连消除城乡收入差距意义上的公平都不知是否满足了。中国已提出了“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等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基本原则,但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中国新型城镇化社会福利函数的定义、存在性及度量却是新型城镇化理论需要深入系统探讨的重大问题。


  (三)运行机制与发展方式


  从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现状与约束出发去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城镇化目标,必须解决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发展方式问题。政府已决定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取消城乡户口壁垒并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且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平市场化运行,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摊机制。在运行方式上实行信息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的互动,优化城市的宏观布局和微观结构,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发展②。这些都是良好的开端。但鉴于中国以往改革与决策中出现的教训及新型城镇化的复杂性,还必须对一些问题做更为深入的探讨。


  1.民主、法制与监督机制建设问题。新型城镇化在运行机制方面的根本创新在于实现大量农民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同时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与农地公平资产化。但在农民、企业与地方政府三方的利益博弈中,农民在教育、信息、舆论和地位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如果没有农民大量参与的民主机制,没有统一规范三方权益关系的法律体系,没有代表农民利益的社会组织、舆论工具和信访通道,土地财政、农民权益受侵害、环保事件及城镇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仍可能重现,这不仅影响国家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实现,还可能出现与农民城镇落户及农地资产化等相关的新型腐败问题。可见新兴城镇化理论必须首先研究解决民主、法制与监督机制建设问题。


  2.农地资产的合理定价与公平交易问题。转移农民的农地资产主要包括宅基地与农地受益与承包权两类。多少年来它们一直给农民工提供着基本的心理和生活保险,因此也相当于城镇化的保险。但它们不能随迁移农民而移动。所以要么农民就地城镇化并通过农业合作社或股份制等方式实行农业集约化经营,要么通过与其他资产交换的方式随人口迁移,例如孙建波等(2010)提出的宅基地换公寓房与职业培训、土地收益与承包权换社会保障。或许内在价值较高的农地资产还可以换企业股份。当然也可以一次性变现处置。但无论哪一种方式,需要研究的首要问题都是农地资产的明晰界定、合理定价与公平交易。


  3.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与就业问题。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不仅是将大量农民和流动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而且是要他们在城里安居乐业并通过就业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发展。这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住房保障及其他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要求产业的调整与发展。关于第一个方面,国家已提出了由个人、企业和政府分担成本的运行机制,但分担比例、资金来源特别是转移人口的资金来源及运作方式等问题尚待深入研究。关于第二个方面,产业的空间转移与发展、城镇化自身的拉动、农业的多元与现代化及发展乡镇企业等都成了公认的扩大就业的途径,但这些途径与其他就业途径的关系、不同途径吸纳转移人口就业的潜力与方式、促进转移人口就业的产业发展战略、转移人口就业对中国新型城镇规模与空间布局的影响等也需要深入研究。


  4.财税、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问题。新型城镇化既要求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及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大量的财政支出,又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产业转移、转型、发展与升级,因此在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投入巨额资金。这就使得财政收入来源与支出方向的调整、通过国内外财政和金融机构多渠道大规模融资以及保证各类资金的廉洁高效运行等问题变得十分重要。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等公共与私人物品的重叠,产业转移、转型、发展与升级的区域不平衡性,以及不同产业人口城镇化与盈利能力及发展潜力的不匹配性等现象,要求财政性资金与其他资金内部及相互之间具备合理的融资结构。特别地,作为城镇化基础的农业与乡镇企业风险大、利润率低、规模小,因而融资主体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足够资金,而从政策性银行、农业信用社及民间金融机构能够获得的资金又十分有限,因此农地资产的定价、流转和融资就变得十分重要。可见,财税、金融改革与创新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又一重大难题。


  (四)城乡规划原理


  新型城镇化基础理论的重要延伸与应用领域是城乡规划原理。传统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公共政策的属性”③,但如何统筹安排和合理利用,却一直没有系统的理论与方法。新型城镇化是以效率与公平相统一为目标的资源空间配置过程,理想状态下,从自然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及其他资源的空间分布信息出发,通过空间优化技术就可得到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城镇化方式及相应的城镇数量、规模、层级及空间分布。虽然现实与这种理想状态永远有一定距离,但这种资源空间配置的理论与方法却可以作为我国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论依据,应该通过一定的法规约束等手段贯穿在国家城乡发展规划、区域经济政策制定乃至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基于地理信息的空间优化与空间模拟也应该成为城乡规划的基本方法。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发现: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与速度、质量与效率、发展动力与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从公众的资源配置行为出发对中国城镇化所做的研究不多也不彻底,致使中国城镇化理论缺乏公众行为依据,制约了对城镇化实践的有效指导、科学管理与宏观调控。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两方面的考察表明:城镇化就是公众通过集聚效应进行资源空间配置、增进自身福利并间接影响社会福利的过程;公众的资源空间配置行为决定了城镇的产生、兴衰、规模、层次和空间布局;对公众行为及其资源空间配置的约束条件、目标函数及运行机制的研究构成了城镇化理论的基本内容。本文认为中国新型城镇化也是公众通过集聚效应进行资源空间配置的过程,只是在公众行为、约束条件、目标函数及运行机制等方面具有中国和新型两方面的特点。本文具体分析了中国工资所有者、利润所有者和资产收入者的资源空间配置行为,研究了中国环境资源人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城镇化主体的利益格局等约束条件的特点,分析了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中国新型城镇化目标函数面临的问题,研究了城镇化民主法制与监督机制建设、农地资产的合理定价与公平交易、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与就业、财税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以及城乡规划法规与原理等运行机制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最终建立了一个基于公众资源空间配置行为的中国新型城镇化基础理论构架。


  鉴于中国以往某些经济改革与发展战略因脱离实际而引起的问题,本文主旨在分析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公众行为依据和实现条件,将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建立在公众的资源空间配置行为这个现实基础上,并对一些基础性问题提供相应的分析与建议,以期对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切合实际的理论构架与分析方法。至于这个理论构架本身的发展与完善、其具体内容的充实与扩展、对宏观经济政策和法规制定的作用、在城乡发展规划与建筑设计中的运用、相关应用模型的构建与空间信息的利用等大量问题则期待着未来更多、更充分的研究。


  注释:


  ①从李嘉图到哈里斯的理论概括均来自于福田昌久、克鲁格曼和维拉布尔斯所著《空间经济学:城市、区域与国际贸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②《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


  参考文献:


  [1]吴有仁,1979:《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城市化问题》,《城市规划》第3期。


  [2]谢文惠邓卫,1996:《城市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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