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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城市贫困问题及对策时间: 2015-09-16信息来源:崔学刚 王成新 王雪芹 王波涛 作者:wl_admin 责编:


    摘要:我国城市存在着贫困人口数量急剧增加、贫困阶层内卷化、贫富空间割据化等贫困现象,这主要由于市民谋生能力不强、原有家庭基础不雄厚、日常支出趋于刚性、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不健全等原因所致。面对城市贫困问题及其社会影响,应当大力提升市民自身素质,不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城市贫困 对策


  一、我国的城市贫困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贫困指“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基本的生存需求。”一直以来,贫困问题大多被看作是农村存在的现象,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和人口规模的骤增,城市贫困人口数量增多,程度加深,发展趋势严峻。


  1.贫困人口数量增加迅速。我国上世纪80年代贫困人口数量一直较少,贫困发生率稳定在0.2%左右的低水平。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随着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城市贫困人口迅速增长。进入新世纪,尽管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城市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以及贫困线的迅速提高,我国城市绝对贫困的人口数量增加较快,从2000年的1000万人左右到超过5000万人仅用10年。


  2.贫困阶层“内卷化”,“马太效应”日趋严重。所谓内卷化,即“父贵子荣”和“父贫子衰”在贫富两个阶层内部复制,“精英再生产”和“弱势再生产”的趋势出现并日益强烈。城市贫困人口日趋难以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或是其他类似于拆迁带来的意外财富,其谋生能力无突变式的发展。生活水平无渐进式的提高,长期以来原地踏步,裹足不前,无力摆脱贫困状态。然而。城市富裕群体由于具有稳定的高收入,尤其资本经营收入突出,越来越富,导致社会财富与权力的两极分化不断加速,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马太效应”越发严重。近些年我国居民基尼系数虽有减缓趋势,但仍处于较高水平(见表1)。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0.3~0.5之间表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而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相当悬殊或两极分化。目前。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并接近两极分化。


  3.贫困人口集聚布局,穷富空间区域隔离。从区域层面看,由于国家政策、规划体制以及市场转型等各方面的原因,东部沿海城市具有越来越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产业、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争夺中,具有显著的优势,经济发展相当迅速,给居民的富裕生活带来保障。然而,他们并未担负起应有的在经济辐射、环境整治、高科技发展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从而进一步拉大了收入的区域和城乡差距,使得贫困人口在中西部集聚布局。从城市个体层次来看,由于市区的高额房价、高额物价,使得贫困群体无力支付。因此,被隔离在居住条件恶劣、环境较差、基础设施不足的城市边缘地带。尽管我国在城市化过程中未出现大规模“贫民窟”,但已出现分散贫困人口的聚居地,存在“贫民窟”形成的潜在压力。


  4.贫困人口结构多元化,平均年龄降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城市贫困人口多为“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供养人和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居民。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城市贫困主体呈现多样化趋势,“三无”人员比例逐步降低,更多的是下岗、离岗、失业、退休以及重病人员。近10年来,随着留城大学生和进城农民工数量的日益膨胀,不少人沦为贫困行列。这使得城市贫困人口已从内生为主,转化为内生、外生共同作用的格局,且外生贫困人口逐渐占据主体。由于外生贫困群体中多为留城大学生以及辍学进城打工的年轻人,他们受教育水平差异显著但年龄相仿,使得城市贫困人口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二、成因及其影响


  从微观上看,一是谋生能力不强。城市贫困群体无法脱贫的主要内因是自身谋生能力较差,不能适应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主观方面,绝大部分贫困市民未接受较高水平的教育,自身文化技术水平偏低,或者由于自身掌握的技术在产业转型过程中过时,加上就业观念转变不彻底,无法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部分贫困市民对政府安排就业或国家的生活保障政策过于依赖,只愿消极等待而不愿吃苦,缺乏自我解困的主动意识。客观方面,社会发展过快导致部分居民谋生能力的结构性滞后,年龄过高、患有残疾或突发重病等原因也导致贫困家庭劳动力直接丧失劳动能力,不仅使得收入来源断绝,更是给家庭增添额外沉重负担。二是家庭经济和社会基础薄弱。在一些贫困家庭中,本就贫困的父母能保证家庭最起码的物质需求已属不易,无法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下一代自然无法获得高就的资本和能力。有些贫困子女虽然刻苦努力,自学成才,获得自主创业能力,但家庭无法为其提供创业资本。由于贫困人口的素质、教育能力、社会网络等各方面原因,出现了贫困一子女受教育水平低、社会网络简单一就业能力低一子女再贫困的恶性循环现象。三是日常消费趋于刚性。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市场化、住房商品化、养老社会化、教育产业化的推进,导致各种突发性家庭支出不断增加,不仅对一般家庭带来较大压力,对低收入贫困人群的日常生活更是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导致经济基础薄弱的家庭陷入改革性贫困。据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97.2万户、2064.2万人。2000年以来,我国恩格尔系数无明显改善,基本维持在36%左右。另据社科院对上海、重庆、武汉等五大城市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城市贫困家庭的收入仍只够糊口,除上海外的4个城市中,日常消费品价格涨速过快,40%~60%的贫困家庭不沾荤腥,80%以蔬菜为主。在医疗方面,贫困家庭中有30%~60%的家庭有慢性病或遗传病患者,其中看不起病的达50%~70%,这既是贫困家庭致贫的重要原因,也是妨碍脱贫解困的重要因素。


  从宏观上看,一是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不健全。我国正值快速城镇化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但由于相关的政策不完善,财富分配高度不均衡,以及缺少对居民收入的合理调控等原因,使得国民总收入中分配给居民的比例相对减少。近年来,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有显著提升,但占全国人均GDP的比重却逐年下降,已由1980年的112.4%降到2013年的66.8%(见图1)。二是城市社会保障不健全。针对城市贫困,我国政府制定实施了很多对策措施,但面对潮水般涌来的下岗和失业人口,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却明显相对滞后。另外,城市生活压力不断增大,各种城市福利相继取消、住房进入商品化、物价涨幅不断提升,由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贫困问题。当前,我国出现的2000多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贫困人口,主要来源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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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国城市贫困问题的影响,不可小觑。首先,它影响新型城镇化目标的顺利实现。新型城镇化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变为市民,但一些农民变为城镇居民后大多处于城市的贫困阶层。这将极大地降低了农民的进城意愿,使之止步观望或者城乡两栖生活。其次,影响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城市困难群体在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中处于弱势地位,感觉每一次改革和调整对自己而言都是一次再付出和再失落,从而导致不满情绪与日俱增。他们还面临社会歧视、子女教育等的精神压力。心理失衡和现实问题使贫困人口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极易给社会和国家的安全和稳定造成威胁。第三,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贫困将会从生产和消费两方面影响到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由于劳动力资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生产受到影响。无业所导致的贫困,实际上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不能形成有效产出,造成劳动力资源的闲置浪费。另一方面,贫困导致消费紧缩,城市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增加,不仅降低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水平,还会影响其他群体的消费预期和贫困预期,制约消费需求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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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策措施


  在新形势下,我国对城市贫困人口的政策、体制和投资上应有突破性的举措。我国贫困人口缺乏的不仅是必要的生活资料,更缺乏发展的物质条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从长远看,要从根本上减少城市贫困人口,关键在于大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实现我国城市化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上转变。


  1.提升市民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一是提高心理素质。克服原有的保守、求稳和依赖心理,认清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形势,自力更生,积极主动地寻找合适的岗位。二是提高文化素质。教育水平与总体贫困发生率高度相关。就总体贫困而言,如户主是大学毕业,该家庭成员陷入贫困的概率仅为1.4%;如果户主是文盲,则其家庭成员陷入贫困的概率为21%。在继续强化再就业岗位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三是进一步提高身体素质。通过素质的提高增强获取信息的能力、抢抓机遇的能力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最终化为脱贫致富能力。四是转变就业观念。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产业结构的转型,要紧跟时代的脚步,摆脱对政府和国家援助的依赖,积极调整自身的就业观念,适应发展的需求,进而满足自身的需求。


  2.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创造就业机会。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仍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仍是城市经济的主体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不同规模、类型的城市应当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确定优势产业,在腾笼换业、发展现代第三产业的同时,兼顾各类工业的发展;在发展知识、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要兼顾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要加快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步伐,制定政策鼓励或奖励其吸收下岗失业职工。通过多种经济增长点的建设,在提高城市产业实力的同时,最大可能地扩大就业渠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3.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尽快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在内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覆盖范围广域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借鉴美国、德国、法国以及亚洲“四小龙”等国家的经验,加强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可围绕城市贫困家庭的需要,将最低生活保障、灾害救助、失业保障、再就业培训和服务、教育与医疗救助等制度和政策整合为一体化的城市贫困救助体系,各保障项目之间目标一致、政策协调、相互沟通、协同运作,以期获得具有“合力效应”的高效率的保障。二是增加对贫困者的投入。要通过城市经营、税收等各种手段,缩小贫困差距,筹措更多社会保障资金。三是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转变原来的速度型城市化战略,全面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城市贫困的监测工作。


  4.强化城市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强化现代化、信息化的基础上,增强承载能力和对城市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服务功能,同时,利用道路维护、城市绿化等公共工程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塑造和提升城市特色和形象。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真正把历史和现实、时代性和传统性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城市魅力,以特色吸引外来资金和人才,提供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三是强化文化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指导思想中提到“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如何做好文化传承,关键在于将城市建设成为先进文化的载体,以创建现代城市人文精神,凝聚全体市民聚合力和向心力,共同关注和解决城市贫困问题。


  5.实现政策转型,推进共同富裕。在当下的新型城镇化阶段,应更多地关注没有富裕起来的人和地区,出台更多的政策给予其硬性保障,社会财富分配、基础设施设置均应更加均等化,帮助其脱贫致富,尽可能减少城市贫困人口数量,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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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