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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找准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点时间: 2015-09-18信息来源:许崇正 焦未然 作者:wl_admin 责编:


    [摘要]文章借助城镇化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反馈环路理论,分析了传统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生态危机的原因,以及新型城镇化何以能避免生态危机的机制。文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实现过程中必须注意处理好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以及以人为本的终极价值取向的落实问题。


  [关键词]城镇化;生态环境保护;反馈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了两种含义:一是意味着农业活动和非农业活动在人类经济活动中所占比重的此消彼长,表现为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逐渐转移;二是城镇化包括既有城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社会化、现代化和集约化。


  一、以往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危机


  关于城镇化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但是,近些年的研究却指出了以往研究存在很多被遗漏的领域,例如,城镇化与生态经济的关系、城镇化与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关系。这正是本文所关注的领域。显然,从逻辑上看,城镇化的每一阶段,都在对经济活动主体——人进行重新塑造。这种塑造从微观领域出发,继而在宏观层面上深刻地改变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种塑造还改变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实现方式。从历史上看,以上逻辑被若干次地证明。这种改变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本文所关心的是消极的一面——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化带来的生态压力。


  以笔者对苏北通榆河流域的调查为例,这种生态压力,随着周边地区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的扩张、产业规模的扩大是不断加深的。通榆河南起南通九圩港,北达连云港赣榆,全长415公里,是江苏省东部沿海地区江水东引北调的水利、水运骨干河道。它对改造中低产田,开发沿海滩涂、拓宽航道、冲淤保港、调度排涝和改善水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是,这一工程建成后,它的战略意义就打了折扣。沿岸地区的城市和产业规模的双重扩张造成了较大的生态压力。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迅猛增加,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污水排入通榆河。据盐城市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的资料,沿线9个县(市、区)废水排放总量为1527万m3,废水中COD排放总量为2929t/a,NH3—N排放总量为2417t/a。主要污染因子为NH3—N、DO、COD等。我们采用综合污染指数P值法以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为主要评价因子,对富安、东台、滨海、盐城、上冈、大丰、阜宁、堆根、响水9个主要监测断面年度综合污染情况,详情如表-1、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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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P为水环境质量综合污染指数;Ct为地表水各种污染物测试浓度(mg/L);C0i为地表水中各种污染物最高允许值;k为污染因子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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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表-1可知,富安、滨海、阜宁、盐城、堆根及响水段的通榆河已达到轻度污染,而东台、盐都及大丰三段的污染达到中度污染。


  从已有的监测指标看,石油类污染已经成为通榆河水系的主要污染源之一。沿河两岸有造纸、纺织、酿造、金属加工等重污染行业,这些工业企业每年排放的废水高达上亿吨,沿途接纳了大量的工农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水体水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影响。给通榆河及其支流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对环境污染较为明显的主要是石油化工厂、绝缘材料厂、农药厂、造纸厂、染料厂及热工仪器仪表厂、钢铁、焦化、煤气发生站、机械加工等工业部门。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不足,污水处理能力较低,部分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转,工业尾水直接或间接地流入通榆河,对河流造成严重的污染。带入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有毒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如Pb2+、Cd2+、Zn2+、cu2+、Hg2+、Co2+、Ni2+、Mn2+、As3+、Cr6+等。


  正是这种生态压力,阻碍了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意味着人存在于一种和谐的自然生态环境中,人与自然实现了和谐共处。换言之,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显然,不是充分条件)。正因为这种必要性,马克思主义始终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现实世界面临的两大任务之一。从这种关系的角度讲,马克思学说是人的解放和自然的解放相统一的学说。刘思华、方时姣(2009)认为,(伴随着城镇化的)工业化进程中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开始的全球生态环境危害,强化了自然生态对人的内在意义。生态发展也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表现和基本条件,生态环境问题,绝不是一个单纯的自然发展问题,而是一个极其深刻的、全面的人与社会发展问题。从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看,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属性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原因在于,自然条件在各个历史时期所起的作用不同。从采猎业文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自然条件所起的作用是一个日益递减的过程。但是,这一递减过程在当代发生了逆转。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态环境作为制约经济增长的要素日益引起重视。只不过这种逆转,是以一种生态危机的形态出现的,是从生态环境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负面的制约角度表现出来的。工业社会之前,一种新的文明取代旧的文明从来都不是因为旧的文明形态出现了环境问题。而只有到了工业文明时代,工业文明的快速发展遭遇了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对经济增长的片面追求导致了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人试图成为自然界的主宰,元度地向自然界索取,而同时也在破坏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给人们带来普遍的福祉,相反,它还同时引发了生态恶化。在这种视角下,生态环境事实上已从人类生产要素,转变为社会意义上的人类生存的一票否决的因素。人们终于发现自己是不能对自然界为所欲为的。因此,当今语境下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其他文明形态语境下对应物已不可同日而语了。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然生态要素第一次成为人类必须考虑的现实因素。相应的,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考虑生态建设、注重以人为本的思维是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新型城镇化的轮廓


  正是在这种有悖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城镇化在我国已初露端倪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的理念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李克强指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新型城镇化的“新”,是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复新,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型”指转型,包括产业经济、城市交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转型,环境保护也要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政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谈到新型城镇化时指出三点:一是传统的城镇化,是城市优先发展的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讲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二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绝对不能搞成“一样化”发展,不能把农村都变为城市,而是要走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三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盲目克隆国外建筑,而是要传承自身的文脉,重塑自身的特色。没有自己的文脉,形不成自己的特色,自身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就会千城一面。


  王如松院士认为,生态城市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去调整生产和消费方式、决策和管理方法,使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充分发挥,居民身心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充分保护。生态城市强调健全的生态服务功能。要求城市非工程开阔地表100%可渗水透绿,屋顶和立面绿化,绿地兼有湿地功能,湿地兼有生态给排水功能,社区内生态服务面积不低于建筑用地面积的3倍。生态城市强调健康的代谢环境。要求安全适宜的衣、食、住、行环境、低的热岛效应和灰霾日数,社区分散式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堆肥、生态用水保障和生态卫生设施齐备。生态城市强调合理布局。要求新区和产业园沿轻轨或大容量快速公交的“主动脉”,呈“糖葫芦串”型布局,小区之间由生态服务用地隔开,生态交通网络覆盖人口超过城市人口的80%;要求生产、居住、商政和生态服务用地混合布局,1/3以上市民能就近上班。生态城市强调低能耗、低废弃、高效率。有条件的城市建筑空调和供热的能源80%靠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80%以上生活垃圾能在家庭和社区尺度减量化和资源化。居民高峰期出行90%以上是公交、自行车或步行。


  从以上表述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中央、还是各个部委以至于学界,对于新型城镇化的目标都有接近一致的认识。那就是,城镇化一定要保证生态建设,一定要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换言之,新型城镇化一定要以人为本。这些表述明确显示我国的新型城镇化不会走传统城镇化的老路。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如何才能实现新型的城镇化之路,新型城镇化能够避免生态危机的理论和现实依据是什么?


  三、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正负反馈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传统的城镇化进程都存在的一个特点,城镇化本身创造了巨大的需求,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了进城农民的生活条件和收入。但是,地方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衍生出来的污染,把一项惠民的工程打了折扣,或者干脆变成害民的工程。事实上,通榆河中段工程是一项南水北调工程,它的兴建对于加快江苏沿海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发展根棉生产和高效农业,提高江苏沿海区域的国民经济的实力,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污染降低了通榆河本身的经济辐射能力,甚至在某些河段,这种污染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负担。


  这一现象反映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经济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存在着多种复杂的关系。尤其是在加速城镇化这种经济急速扩张的背景下,关系的复杂性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这其中有正反馈系统,也有负反馈系统。在尹荣尧(2010)的研究中,以城市发展为例总结出6个反馈环,如图-1所示。依据本文的研究重点,我们将其结论归结为两种反馈。


  一种是正向的反馈: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产业规模扩张——总产出增加——环保投资增加——生态环境改善——社会发展。


  一种是负向的反馈: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产业规模扩张——总产出增加——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紧张——产业结构被迫调整——人去楼空——经济社会发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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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会产生这两种不同的反馈方向。关键在于: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是否有足够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以及如何看待这一投入的问题。按照传统经济学的思路,负反馈几乎是必然的。原因在于,传统理论认为,环保的投入本身会挤出其他领域的投资。在投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此长彼消是必然的。这种观点在事实上将生产定位为对环境的掠夺。所以,资本主义前期的城镇化,总是伴随高环境代价、高社会代价。同样,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经济增长是以人的生产力和生态生产力的巨大牺牲为代价换取的物质财富增长,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反人性化”和“反生态化”问题日益严重。不注重环境保护问题,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成为企业生产中相当普遍的现象。许多地方在推进城镇化时,只考虑局部利益,而不考虑环境资源这一类社会成本。这种忽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镇化,后果是重大的生态危机、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频出。据估算,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GDP当中,至少有3%~7%是以牺牲自然资源和环境取得的。为了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由此,我国进入了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发展时期。但是,总的来看,我国在生态建设和循环经济方面的投入还明显不足。发达国家的环保投入占GDP的2%~3%。我国在“七五”期间的环保投入仅占GDP的0.7%、“八五”期间达0.8%、“九五”期间达1%、“十五”期间达1.2%、“十一五”期间达1.35%。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从理论和实践来看,我国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机制的不健全。


  而内在动力机制的不健全的原因在于环保产业本身的收益更多的是无法量化的收益、同时存在巨大的正外部性。微观行为主体,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甚至是地方政府,因为不能将环境保护的利益完全内在化,所以才会把环保投入当成城镇化、经济发展的负累。但长远的看,环保投入的正外部性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这种投入必定在各个产业领域内造成潜移默化的效率提高,从而使得正反馈环路成为现实。只不过,在这里我们需要对以往的许多研究作出修正。以往的许多研究大多从生态危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得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样的论证显然是不够的。经济决策的主体是一个个的微观经济主体,这些微观经济主体显然是不能直接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去考虑生态问题的,否则就不会有外部性问题、生态危机了。因此,这种论述只解决了能代表社会利益的政府(甚至只说明了中央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建设生态文明的强烈动机问题。而在我们看来,只有在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层面上也把生态建设确立为城镇化的重点,才能算真正建立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机制。而引导微观经济个体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坚持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二是坚持用市场机制引导,变革现行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构建生态与经济和谐与协调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政策建议


  如何走好新型城镇化道路,学术界有诸多的讨论。结合本文所关注的领域,我们认为以下三点最重要。


  (一)要有顶层设计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进程,是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的,因此,走了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径。显然,这说明了完全靠市场机制的局限性。中国城镇化进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使城镇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中始终处于提纲挈领的地位,从而解决城市建设混乱、小城镇建设散乱差、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等问题。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真正治本的办法,在于对城镇化有一个系统化的顶层设计。在于加强城镇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工业项目建设的环保标准,坚决杜绝一些低水平、高污染的城市化。从源头上优化城镇化进程。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市场、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层面参与和合作。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建立通榆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机制,就必须建立促进流域间共同发展的理念。


  (二)途径多元化


  这里所说的多元化,具有两个层面上的含义:其一,指因地制宜的城镇化模式;其二,指城镇化进程中政府与市场力量的参与比例要多样化。中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发展很不平衡,在基本原则的要求下,中国城镇化实现的途径应当是多元的,这一点并不难理解。难点在于第二点。中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也不在同一水平上,显存的生态压力也不一样。政府应当多大程度上介入城镇化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这在不同地区是一个需要探索的问题,不能强调甚至只允许一种政府介入的方式。


  (三)要以人为本,找准城镇化和生态建设的平衡点


  在笔者看来,传统的城镇化进程之所以出现巨大的生态危机,之所以缺乏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动力机制问题,完全是没有找准城镇化与生态建设的平衡点。事实上,找到这样的平衡点并不难,我们只需要搞清楚城镇化的终极价值取向,问题就一目了然了。我们不能为城镇而城镇,发展城镇的目的是为人服务。所以,城镇的一切应当围绕人来展开,要树立牢固人本思想,创造良好的人本环境,形成良好的人本气氛,产生良好的为人服务的功能。换言之,就是要使城镇化能够促进入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舍此无他。但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需要我们克服一个误区。在我国的经济学界经常将“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思想混在一起,这是不对的。促进入的全面发展,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就应该将“以人为本”和“以民为本”区分开来。前者强调:经济发展应该以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而后者强调经济发展应该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依归。在我国两者并不矛盾,但却不是同一个概念。我们要正确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将社会的利益与每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这一点在我国的国情背景下,尤其重要。我国有长期计划经济的历史,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实际上实行的是以民为本,不重视人的个性的发展,甚至在主观上是反对个性发展的。而市场经济是另一个极端,极端注重人的个性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离开市场经济体制人的全面发展是无法实现的。但是,当代世界的生态危机的制度背景恰恰就是市场经济。因此,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但又不能完全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这就需要我们挖掘市场机制中有益于平衡生态经济与城镇化矛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因素,而由政府机制引导市场向这些有利因素的方向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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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