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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国家计划体制初步形成及其主要特征时间: 2021-06-17信息来源: 壹道曙光 2021-05-10 作者:王曙光 责编:qgy

       1953年,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在苏联的支持下启动,为了推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政府开始全面介入物资供求、要素价格、工农业生产等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经济的组织化和计划化逐渐加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形成。

       1953年5月,中苏两国在莫斯科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规定苏联将在1959年前帮助我国新建和改进141个建设项目,加上次年协议增加的15个项目,合计156项。

       经济恢复时期的统一财经工作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前提。统一财经实现了财政收入以及财政管理权的统一,这一举措为中央政府巨额的建设投资创造了条件。

       与“一五”计划几乎同时进行的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


       第一个五年计划

       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1953—1957年成为新中国为了推进具有重工倾向的工业化战略而进行全方位的“制度准备”的一个时期。要在一个很低的起点上快速启动工业化,政府就必须“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人为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中国急需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确保国家拥有强大的资源动员和配置能力,使紧缺的物资、资源能够迅速配置到政府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中去。


       以统购统销为核心的物资管理:计划经济的核心保障

“一五”期间的核心工程涵盖了国防工业、冶金工业、能源工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等各个领域,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首先带来了对生活、生产资料的巨大需求,而国家的供给能力却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国家所能掌握的粮食与其必须负担的城乡粮食供应量之间却产生了越来越大的缺口,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都出现了严重短缺。

       统购统销政策推行之初遇到了很多困难,“困难不单来自我们对于统购统销缺少经验,主要的是对这样众多的农户,要估计产量、分清余缺及其数量,很不容易”,如果能把农民组织起来,向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统购统销的工作,则要“容易得多,合理得多”。这是当时陈云的认识。集体——而非单个农户的组织形式,使国家可以通过行政力量完全控制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农业剩余的提取与使用。这是工业化的基本前提。

       在执行的过程中,统购统销的对象不断增加。1953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财委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次年9月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除了粮、棉、油三种最重要的农产品之外,烤烟、黄洋麻、苎麻、大麻、甘蔗、家蚕茧、茶叶、生猪、羊毛、牛皮及其他重要皮张、土糖、土纸、瓜子、栗子、木材、部分中药材、水产品、废铜、废锡、废铅、废钢等几十种产品都被纳入统购统销的范围。

       受到严格控制的不只是农副产品,为了配合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国家同时开始了对重要生产资料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平衡分配管理。按照不同生产资料的重要程度和产销特点,重要物资大体上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简称“统配物资”,这类物资全部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第二类是中央各部门统一分配物资,简称“部管物资”。这类物资由中央各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分配。第三类物资是地方管理物资,通称“三类物资”。

       作为一种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物资管理方式,统购统销制度对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和演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经济层面来看,统购统销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堪称计划经济体制的最早的尝试之一。统购统销制度所引发的要素市场价格的固化、微观主体市场自主权的限制、国家对粮食等重要物资产销的严格的宏观经济控制等,为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从国家战略来看,统购统销制度以及对重要物资统一分配的管理体制是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是由于这种管理方式,国家才有可能从农业部门获得大量的资源和农业剩余,才有可能实现对重要商品生产及流通过程的控制,才有可能支撑迅速的工业化进程,为工业化提供巨额的资本积累和低成本原料。


       生产要素价格的控制:计划体制的枢纽

       在对农副产品的购销和主要生产资料的分配、使用进行控制的同时,政府也开始了对价格的统一管理。在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采取了商业部和供销合作社分别管理城乡市场物价的方式。1955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物价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商业部在全国物价确定与管理中的职责,以下三项是重点:1、掌握全国物价总水平,领导和管理全国国内市场物价;2、确定进销差价、地区差价、批零差价、质量差价、季节差价及商品比价的掌握原则;3、制定和调整全国各主要产、销市场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的大宗商品的标准规格的收购和批发销售牌价。


       对劳动力成本和资金的统一管理

       “一五”时期我国工资制度变革的趋势是走向集中化和统一化。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这一时期的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有明显提升,而且重工业部门的工资标准和提升幅度都明显高于轻工业部门,这和国家的发展战略相一致。但从长期来看,工资的增速并不快。为了确保高积累率,政府一直维持着较低的工资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收入水平不高,但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之间的分配却是非常平均的,没有显著的贫富差距和地区差异。这种分配上的高度平均主义与低收入水平的维系极大地压低了工业化的成本。

       另一个必需统一管理的生产要素是资金。对于一个像中国这样在经济发展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开始工业化,又选择了重工业作为优先发展对象的国家而言,资金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可这恰恰是新中国最稀缺的资源之一。统一财经工作的完成,使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掌握了巨大的财政资源,使巨额的建设投资成为可能。而新中国成立后私营银钱业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先是完成了公私合营,然后被纳入到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成为国家控制资金流向的重要工具。

       银行的信贷计划一直与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密切相关,信贷资金的分配与管理充分配合国家的各项政策,比如按照收购进度对统购物资进行放款,以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放款额度的控制推进社会主义改造,支持工业部门的资金需求以保证工业生产计划的完成等等。不仅如此,资金的使用成本——利率也在调整中不断降低


       工业生产及其管理方式的重构

       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具有现代化意识的中央政府以及强大的国家汲取财政能力是近代以来的中国迟迟不能发动工业化的主要原因。新中国政府改变了这一局面,通过计划管理的方式将一系列重要的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中,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启动,投资、建设、生产、积累几乎成为新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核心的要素。这种重积累轻消费的理念一直持续到了1978年,整个计划经济时期的积累率都偏高。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单一公有制的基本实现使施行计划管理的范围扩大。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接受政府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国营企业数量不断上升,对于国营企业的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新种类产品试制、重要的技术经济定额、成本降低率、成本降低额、职工总数、年底工人人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等12项内容,都由政府直接下达指令性生产指标。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直接下达计划指标的产品由1953年的115种增加到1956年的380余种。


       计划管理机构的建立与计划编制

       为了统筹安排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1952年1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1953年1月到5月,国家计委在中财委计划工作的基础上,参考苏联计划机构的经验,成立了16个工作部门,主要工作就是编制计划。期间,中共中央于1953年2月下发了《关于建立计划机构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央一级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必须迅速加强计划工作,建立起基层企业和基层工作部门的计划机构。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和各省、市人民政府的财经委员会应担负计划任务,其有关计划业务,应受国家计划委员会指导。”此外,“为适应计划工作的需要,在建立和健全计划机构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统计机构”。

       到1957年,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计划委员会(西藏为计划局),全国132个省属市有126个成立了计划委员会,全国191个专署有153个成立了计划委员会,2311个县或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有1835个设置了计划委员会。

       以统购统销为核心的物资管理体制的形成、政府对生产要素价格的控制、工业生产及管理方式的重构、计划管理机构的壮大以及长短期经济发展计划的编制,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新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这些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的政策和制度,从总体上都服务于加速实现工业化和赶超战略的目标。在社会主义改造重塑了新中国的微观经济主体之后,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重塑了新中国的宏观经济管理方式。由此,新中国依靠强大的国家动员力量和介入力量以及高度自我积累,支撑并启动了一个后发大国的赶超式工业化进程。


王曙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