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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走向时间: 2015-07-21信息来源:高国力 作者:dlj_admin 责编: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的活跃时期,呈现出一些引人注目的新动向。全面了解和把握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动态、走势和格局,对于推进实施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十分重要。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的开放性大幅提升。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提出“一带一路”、“中缅孟印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战略,正在并将长期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些重大战略不仅直接影响沿带、沿路、沿廊的省区市,包括陕西、甘肃、新疆、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遍布全国的省份,而且间接影响广大的其他省区市的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全国各地都在围绕上述战略带来的重大机遇纷纷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极大地开拓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国际化视野,大幅度提升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开放意识和开放水平。

    第二,区域经济规划的空间尺度扩大化。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长江经济带的指导意见,空间范围包括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涉及长江上中下游、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国家发改委正在主持编制的环渤海地区区域规划,空间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7个省区市,涉及东中西部地区面积约187万平方公里。这体现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力图从更大空间范围内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战略导向,改变原来各自省份竞相通过出台区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带来的区域规划碎片化和盲目攀比现象。

 
    第三,突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引领辐射作用。自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在金融、贸易、投资、通关等领域先行先试,已经形成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率先在长江沿线城市推广。另外,国务院相继批准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等一批重要的国家级新区,分布在东西部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域,目的是在这些点上通过集中政策资源和项目资金投入,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区域经济增长极,发挥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
   
    第四,强调跨行政区域的协同发展。自从习总书记专门就京津冀协同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后,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在环境保护、产业转移、通关便利化、交通路网连接等领域三省市已经启动实质性合作,国务院也成立了专门领导协调机构推进三省市协同发展,国家发改委也正在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这将为全国跨行政区域的协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同时,全国很多省份积极探索省内跨地市行政区域的协同发展,如广东省的深圳东莞惠州区域协调发展、山东省的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甘肃省的兰州白银一体化发展等等,这些不同层面的跨行政区域的一体化发展、协调发展或者协同发展,将有利于打破由于行政分割长期形成的行政区经济,促进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区经济。
   
    第五,注重对问题区域和弱势地区的扶持。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关注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区域,并保持对弱势地区的连续性扶持。国务院专门出台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方面的规划、意见和试点,继续加大对这些问题区域的财政投入,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区域存在的产业结构老化、下岗失业人员多、生态环境欠账大等突出问题,有助于缓解收入差距扩大和社会矛盾激化。同时,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弱势地区的扶持,相继出台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四省藏区、新疆等民族地区、赣南等中央苏区、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等规划或者指导意见,致力于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