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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区域城市化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时间: 2015-09-17信息来源: 作者:wl_admin 责编:

    全球化带来了生产要素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从世界范围来看,生产要素呈现“东移”的趋势,即由西欧转向东亚,由大西洋向太平洋,构成了新的劳动地域分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相继抓住机遇顺应趋势,大力引进外资获得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使得这两个地区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同时也构成了带动我国整体经济增长的两个极。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全球生产要素东移趋势继续加强的同时,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心逐渐北上。东移和北上这两趋势的共同作用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把目光聚焦在环渤海地区。环渤海地区将成为继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的观点不断地被媒体和学者论述和肯定。事实是这样的吗?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较,环渤海经济圈似乎更多地停留在口号上,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它的发展依然步履沉重。这使得人们不禁要问原因何在?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环渤海经济圈的城市化的水平低,大量的农民兄弟滞留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被闲置,进而导致经济发展水平低。


  一、环渤海经济圈与城市化发展模式


  1.环渤海区域经济涵义。一般来讲,狭义的环渤海经济圈指包括京、津、冀、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在内的环渤海区域所形成的经济地带,包括三省两市。广义的环渤海经济圈是指环绕渤海全部及黄海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两直辖市,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和内蒙古五省(区)。本文所指的环渤海经济圈为广义的环渤海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的概念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这一经济圈是中国北方最有经济活力的地区,同时也具备了良好的农业、工业、交通、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条件。京、津、冀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是环渤海经济圈内三个核心板块。


  2.城市化发展的基本模式及类型。世界各国城市化模式各不相同,概括起来可以分成三种类型:


  (1)工业化带动的城市化,以美国较为典型。


  (2)由政府引导的城市化,以日本较为典型。


  (3)农业凋零导致的城市化,以拉美国家较为典型。


  二、环渤海区域城市化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的显著特征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经济规模占全国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未来20年,长三角的腹地将继续扩大,浙江大部、江苏大部、安徽一部分地区都将进入城市群的范围。珠三角地区将和香港、澳门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其优势更大,辐射力更强。京津冀城市群中的各大城市特色和优势十分明显,互补作用强,北京具有政治、文化和高科技的优势,天津具有港口和制造业的优势,石家庄具有商贸业的优势。尤其是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对城市群发展的影响更大。可以肯定,三大城市群在未来20年仍将主导中国经济的发展。


  山东半岛城市群以济南、青岛为中心,包括烟台、潍坊、淄博、东营、威海、日照等城市。发挥临海和靠近日、韩的区位优势,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势头很猛,带动了山东全省的发展。随着城市群对外辐射力的增强,城市群的范围将不断扩大。


  辽中南城市群以沈阳、大连为中心,包括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辽阳、营口、盘锦、铁岭等城市。该地区城市高度密集、大城市所占比例最高。沈阳是东北和内蒙古东部的经济中心、交通和信息中心,全国最大的综合性重工业基地。大连是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东北地区最大的港口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辽中南地区工业化起步已近70年,在工业化推动下形成了中部城市密集圈和沈大城市走廊。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以沈阳、大连为中心,以长大、沈丹、沈山、沈吉和沈承五条交通干道为发展轴线的城镇布局体系,提高了地区城市化水平。


  三、环渤海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问题


  环渤海经济圈提出 20多年来,在面临大好机遇下其一体化进程却不尽人意。据《财富时报》


  报道,目前环渤海经济圈内各路“诸侯”都有自己的一套发展计划,北京、天津、河北已经联手打造“京津冀经济圈”,山东“半岛都市群”战略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辽宁正借着兴东北工业基地之东风大张旗鼓营造自己的制造业基地。环渤海经济一体化面临以下问题:


  1.国有经济比重偏高,政府干预大。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环渤海地区国有经济比重最高,而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2年环渤海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占全国国有经济的比重为 25.83%。2003年北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达 53.85%。隐含着政府对资源控制和对企业干预大,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2.市场分隔严重,民企经济发展缓慢。在计划经济时期,环渤海地区工业基础好于长三角、珠三角。而当进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缺乏市场经济意识、体制僵化,各地争夺企业、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入而限制外出,各自维持自己的市场,对企业的异地并购设置障碍,民营经济无论数量还是质量较长三角、珠三角低,如在2005年全国百强县前十名中全是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环渤海湾地区竟无一县入围。过分重视国企,不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经济结构是经济整合中难以打破行政壁垒的重要原因。


  3.产业关联度小,人文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环渤海地区产业关联度小,没有形成彼此间的产业链,或者产业链很短。相比之下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产业关联度强,形成了兴衰与共的关系。环渤海地区京津冀、辽东半岛、山东半岛自成体系,各地都有自己钢铁、煤炭、化工、重型机械、汽车等传统产业,港口合作也很不够。以钢铁为例,河北省钢铁产量 4000多万吨,居全国第一;天津也在发展自己的钢铁工业作为支柱产业,年产量六七百万吨,有的钢厂还要从河北运生铁炼钢。北京是知识经济基地,北京人才聚集,虽研发功能强,但没有向环渤海地区辐射;天津承接产业转移少,没有将北京的高新技术转化到天津,转移到河北的也很少。鲜明对比的是长三角、珠三角许多大企业在当地设厂,到北京设立研发机构,或与北京科研力量合作。


  4.各自为政,竞争大于合作,制约着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环渤海各省市距离远、战线长,相应合作难度大,但最主要的是行政壁垒严重,各地各自为政,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划不协调。从目前情况看,政府间相互制约,没有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竞争大于合作,甚至没有合作,各地都在建立自己的制造业基地,如京津冀经济圈、辽东半岛经济圈、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黄(河)三角制造业基地等。甚至相距 130公里的京津两大直辖市,它们对于区域经济的带动功能在竞争与较量中日渐抵消。各自为政,区域合作的意向大于实质行动,信息不能共享,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流动不畅,而恰恰这些因素阻碍一体化的进程。


  5.产品出口竞争力弱,利用外资差异性大。与长三角、珠三角的东南沿海 5省市相比,环渤海 5省市在面积上相等,同为 51万平方公里,东南沿海 5省市出口额占全国 70%以上,而环渤海 5省市分额仅占20%。仅广东一省的出口额就是整个环渤海地区的 2倍。环渤海地区的贸易依存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3年全国贸易依存度为 60.2%,环渤海地区平均为46.07%,低 13.5个百分点。在利用外资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 2003年北京利用外资占区域总额的 55%,环渤海地区利用外资和经济总量小,且结构不合理,是影响区域经济整合的重要因素。


  四、城市化落后的原因分析


  1.自然条件。自然条件对经济圈的发展有客观的制约或促进作用。这一规律对环渤海经济圈有重大的影响。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环渤海经济圈空间跨度较大,特别是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更是隔海相望。自然条件的限制和空间距离,加大了经济圈内的交易成本。


  2.区域定位与分工。区域经济学认为,区域内产业间有基本的分工与协作,共享基础设施,围绕一个或几个共同的综合目标发展,这三项是构成经济区域的条件。一般来说,一个经济圈需要龙头和腹地的相互配合,有不同的定位。环渤海经济圈一直没有形成一个龙头,也没有形成一个腹地。环渤海各路“诸侯”都有自己的一套发展计划,北京、天津、河北联手打造京津冀经济圈,山东正在打造以青岛为中心的半岛都市群,辽宁正在建立以大连为中心的辽中南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的概念对三个核心板块明显缺少吸引力。


  3.竞争与合作。在长三角经济圈内,上海、江苏、浙江的产业关联度强,形成了荣辱与共的关系。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但是它们的合作要大于竞争。它们已经成为一个经济共同体,相互之间已经成为一个合作的机构。而环渤海地区京津冀、辽东半岛、山东半岛自成体系。环渤海地区各主要城市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各自的产业体系,产业的同构性较为突出,差异性和互补性不明显,相互之间的贸易需求较弱,政府通过协商来实现城市化的动力不足。由于条块体制的分割,环渤海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呈现产业结构的趋同现象。


  4.行政壁垒。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环渤海各省市距离远、战线长,相应合作难度大,但最主要的是行政壁垒严重,各地各自为政,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划不协调。


  五、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建议


  第一,城市化是经济发展中的自然发展进程,不应脱离经济发展而刻意地追求它,更不应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指标。最近几年,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需要加速发展,把城市化发展的一定速度作为目标去推动经济增长的一般论述经常见诸报端,而深入研究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并具有说服力的著述凤毛麟角。经济史发展说明,城市化始终都是以工业化为发展动力的。中国国情复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更加上处于体制转型时期,人口众多而资源总量与环境容量有限。城市化发展速度不是单纯的主观愿望,更不应脱离上述实际而去追求它,从近10年的发展实践看,新世纪初期10年左右,城市化速度应低于 1%,如定为 0.7%至1%之间,更符合发展的实际。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中虽未明确列入城市化水平一项,但把城市化水平列为现代化水平和城市竞争力的考核内容而成为间接政绩考核指标的并不乏见,这都是不妥的。


  第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断完善全国城市化发展规划。国家“十一五”规划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并制定了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等四项方针。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关于城市化发展方针最全面的表述。要具体地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笔者以为,还应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制定出全国的分区城镇化发展规划。即根据“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将全国划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具体确定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城市化速度。这一规划中应首先确定经过统计分析所确定的全国和各地区工业化发展水平,然后,提出依据这一发展水平要求的全国与地区(经济区域或主体功能区)城市化发展的需求量(速度、人口、土地、基础设施等)和供给量(就业岗位、建设面积、教育、医疗发展规模、城市准入制度等),制定这种量化的城市发展规划,是落实全国城市化方针的第一步,它可以为地区城市发展提供具体依据,制约各地区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速度方面盲目攀比与膨胀。同时,向全国公布这一规划,有利于行政的公示和透明,更好地实施全国的行政监督。


  第三,地方政府应多做城市化发展的基础工作,加大这方面的公共物品供给,特别是其中的制度供给。地方政府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对城市化引起的变化与存在问题最了解。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的情况,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化的方针和规划,多做城市化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这包括规划、引导和调控城市的经济发展,为城市化和城市的现代化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制定科学的城市规划,做好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如发展城市内部基础设施,提供优质的公用事业服务,发展公共教育与医疗卫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防灾系统,改善城市福利水平,建设良好的居民社区等等;特别是重视城市化的制度创新,摸索创立新的制度机制,在建设宜居城市、繁荣城市、节省城市和生态城市中多做实事,在快速而健康的城市化中努力实现供需均衡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