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系列文件连载 > 城市群规划
城市群规划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 》 (上)时间: 2019-08-22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16日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责编:qgy

附件








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突出问题

第三节  战略机遇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构建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强化陆海空间功能分区管控

第二节  打造 “一湾双轴、一核两极 ”城市群框架

第三节  优化提升城市规模结构

第四节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第四章打造环境友好型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培育绿色产业集群

第二节  搭建产业发展平台

第三节  合理承接产业转移

第四节  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第五章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一节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打造高速共享安全的信息网络

第三节  强化节水和水安全保障

第四节  提高能源清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五节  共筑防灾减灾体系

第六章共建蓝色生态湾区

第一节  构筑陆海一体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推动环境联防联治

第三节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章深化海陆双向开放合作

第一节  建设 “一带一路 ”开放通道和平台

第二节  深度参与中国 —东盟合作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协作

第八章建立健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

第一节  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

第二节  建立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机制

第三节  创新利益协调机制

第九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推动重点工作

第三节  营造舆论环境




北部湾城市群背靠祖国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位于全国 “两横三纵 ”城镇化战略格局中沿海纵轴最南端,是我国沿海沿边开放的交汇地区,在我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大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未来一个时期培育发展北部湾城市群的指导性、约束性文件。

北部湾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和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东方市、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陆域面积 11.6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 4234,还包括相应海域。 2015年末常住人口 414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 16295亿元,分别占全国的 3.01% 2.25%

规划期为 20172020年,展望到 203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培育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发挥其东承西联、沿海沿边的独特区位优势,有利于深化中国 —东盟战略合作、促进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互动,有利于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促进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有利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


第一节  发展基础


资源要素禀赋优越。北部湾城市群地处热带亚热带,坐拥我国南部最大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全国一流,港口、岸线、油气、农林、旅游资源丰富,地势平坦,国土开发利用潜力较为充足,环境容量较大,人口经济承载力较强。

发展活力日渐提升。北部湾城市群经济增速近年持续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海洋经济、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和临港型工业集群正逐步形成,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涌现,人力资源较为丰富,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开放合作不断深化。以北部湾港口群为起点的海上开放通道和以边境口岸为支撑的陆上开放通道加快形成,中国 —东盟博览会、海南国际旅游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中马“两国双园”等开放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开放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开放型经济初具规模。

城镇发展基础较好。南宁市已发展成为 3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海口、湛江等城市引领作用逐步增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湛(江)茂(名)阳(江)、海(口)澄(迈)文(昌)等地区城镇较为密集,其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育加快,热带亚热带城市风貌特征明显,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社会人文联系紧密。北部湾城市群各城市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人文交流密切,区域认同感较强,粤桂琼三省(区)海洋、旅游、生态治理等领域合作不断加强,毗邻区域合作逐步推进。


第二节  突出问题


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低于毗邻国家的一些地区,传统产业发展转型面临突出困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新旧动能转换仍需进一步加速。

中心城市功能亟待加强。区域内缺乏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特大城市,南宁等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效应不足,对高端生产要素吸引力不强,创新创业不够活跃,宜居水平有待提高,对外开放的枢纽作用尚待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仍需提升。

城市数量少且联系不够紧密。城市群内仅有 22座城市、 538个建制镇,每万平方公里城镇仅 48个,城镇分布较为稀疏。港口城市多以重化工业为主,相互间经济联系不够紧密,港口间存在无序竞争现象。省际城市间缺少高效便捷交通通道,产业结构趋同,分工协作不够,孤立发展特征较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欠账较多,高等级运输通道较少,机场航线设置偏少,与国内外联系通道不畅。城际交通网络不健全,互联互通和运输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湾区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北部湾为半封闭海湾,海流较弱,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与降解,近岸海域污染呈上升趋势,海洋环境污染风险加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第三节  战略机遇


“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 —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顺利开展,为北部湾城市群充分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和以开放促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国家新型城镇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为北部湾城市群发挥政策效应,做大做强各类城市,拓展发展新空间提供了更强劲动力。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和供给体系优化,为北部湾地区发挥生态海湾优势,发展绿色经济提供了更广阔市场。珠三角等发达地区进入产业转型升级新阶段,为北部湾地区发挥后发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夯实产业基础提供了更有力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培育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必须着眼全国开放发展大格局,充分发挥开放引领作用,立足蓝色海湾,加快绿色崛起。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以共建共保洁净海湾为前提,以打造面向东盟开放高地为重点,以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为基础,发展美丽经济,建设宜居城市和蓝色海湾城市群,充分发挥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和沿海沿边开放互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独特支撑作用。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开放引领,绿色崛起。坚持打好开放和绿色两张牌,以开放促开发,以绿色谋发展,构建高层次开放平台和综合性开放通道,推动开放型经济体系和绿色产业体系、低碳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相互支撑、互促共融,培育开放发展新优势,提升绿色发展竞争力。

陆海统筹,科学布局。将陆域和海域空间作为整体进行谋划,以陆域腹地服务海洋开发保护,以海湾环境容量约束陆地和海洋资源开发,提升陆海统筹发展水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促进空间均衡发展。

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着眼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科学定位各城市职能,推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沿边城市与内陆城市、港口城市与腹地城市错位合作发展,同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城乡一体的协同发展格局。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城市群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有力有效加快城市群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第三节  战略定位


北部湾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是:发挥地缘优势,挖掘区域特质,建设面向东盟、服务“三南”(西南中南华南)、宜居宜业的蓝色海湾城市群。

围绕总体定位,加快在以下发展定位上实现突破:

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充分发挥与东盟国家海陆相连优势,强化中国 —中南半岛陆上国际大通道建设,完善以北部湾港口群为起点的海上运输大通道,构建中国 —东盟国际信息通道,打造与东盟国家便捷联系的国际大通道枢纽。

“三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充分发挥作为“三南”地区重要出海口的作用,畅通与成渝、黔中、滇中、长江中游等城市群间的快速多向连接,推动内陆省份全面深化与东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 —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优化区域合作机制,加快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协调互动、优势互补的发展新格局。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依托独特区位优势,贯通我国西部地区与中南半岛的南北陆路新通道,强化北部湾港口群国内国外交通连接作用,推动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交汇对接、衔接互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快打造国际产能合作先行基地、重要服务平台、人文交流纽带。

全国重要绿色产业基地。按照存量绿色化改造、增量高端化发展的要求,以提供绿色农海产品、高附加值制成品、生态旅游产品为重点,淘汰转移一批不符合城市群总体定位的产业,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基地、循环产业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临港工业绿色智能发展,构建适应湾区环境要求的产业体系。

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统筹推进陆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城镇布局、人口分布等与自然岸线利用、海洋环境保护,统筹入海河流治理与近岸海域保护,统筹近海开发与远海资源利用,促进陆域经济和海洋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建设南海开发利用服务保障基地,探索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发展新模式。


第四节  发展目标


中期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的蓝色海湾城市群框架。

蓝色海湾生态格局基本确立。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的国土开发格局基本形成,集约紧凑式开发模式成为主导,绿色产业体系初具雏形,海陆生态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整体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前列。陆地生态空间占比稳定在 43%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高,近岸海域水质整体达到二类标准以上。

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有效构建。面向东盟的立体化国际大通道基本建成,开放合作新机制和平台更加完善,“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作用初步显现,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国际竞争新优势初步形成。与珠江三角洲、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联系更加紧密。

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初步健全。南宁、海口、湛江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节点城市、口岸城市、新兴城市不断发展壮大,城市间分工联系更加密切。内畅外通、便捷高效的城市群交通运输网络骨架基本形成,能源、水利设施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面向东盟的信息枢纽作用更加突出。

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区域市场一体化步伐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享有、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的机制初步建立,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取得成效。

远景展望。 2030年,城市群建设达到国际一流品质,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全面建成,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镇人口总量和经济密度显著提升,绿色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实现向国家级城市群的战略性跃升。



第三章  构建适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空间格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范围,形成北部湾城市群的空间开发基底。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各类城市协调发展,构筑城市群空间骨架。


第一节  强化陆海空间功能分区管控


坚持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三省(区)陆域、海域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不同县(市)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北部湾城市群陆海统筹的主体功能分区格局。

                       


 

科学划定三类空间。在主体功能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缩小空间单元,坚持生态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再依次确定农业、城镇空间范围,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

明晰国土空间分类管控方向。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约占北部湾城市群陆域面积的 48.5%,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农业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约占陆域面积的 40.8%,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其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用途管制。城镇空间是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约占陆域面积的 10.7%,按照集约紧凑高效的原则进行开发和管控。

                         

 


 

第二节  打造“一湾双轴、一核两极”城市群框架


彰显湾区特色,强化南宁核心辐射带动,夯实湛江、海口的支撑作用,重点建设环湾滨海地区和南北钦防、湛茂阳城镇发展轴,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开发品质,打造“一湾双轴、一核两极”的城市群框架。

“一湾”,指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为支撑的环北部湾沿海地区,并延伸至近海海域。坚持生态优先,控制开发强度,瞄准世界一流品质,统筹岸线开发、港口建设、产业发展和城镇布局,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着力实现特色城镇串珠分布、开发岸线有序镶嵌,打造环北部湾沿海经济带,建设蓝色宜居宜业海湾。

“双轴”,指南北钦防、湛茂阳城镇发展轴。南北钦防城镇发展轴依托南宁 —北海综合运输通道,以南宁、北海等为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推动钦州和防城港深度同城化发展,强化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湛茂阳城镇发展轴依托沿海综合运输通道,推动湛茂一体化发展,辐射带动阳江等地区加快发展,提升临港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建设珠三角连接东盟、北部湾城市群连接港澳的陆路大通道。

“一核”,指南宁核心城市。以加快建设南宁特大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为目标,推进要素集聚,强化国际合作、金融服务、信息交流、商贸物流、创业创新等核心功能,建设现代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五象新区等对外开放合作平台,构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门户枢纽城市和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带动吴圩 —扶绥、伶俐 —六景、宾阳 —黎塘等城镇组团一体化发展,打造引领北部湾、面向东盟的现代化大都市区。

“两极”,指以海口和湛江为中心的两个增长极。以共同打造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为方向,充分发挥海口综合政策优势,推动集约集聚发展,推进海澄文一体化,加快建设海岛及南海海洋研发和综合产业开发基地;充分发挥湛江南方大港优势,加快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科教创新中心,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生态型海湾城市。

                                      


 

第三节  优化提升城市规模结构


做大做强南宁、海口、湛江等中心城市,做强做优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茂名、阳江、儋州等重要节点城市,做多做精中小城市和特色镇,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做强做优重要节点城市。强化重要节点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完善市政设施,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提高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北海、防城港、钦州、儋州(洋浦)对蓝色宜居湾区建设的支撑作用,强化茂名、阳江与珠三角城市群的联系,强化玉林带动粤桂交界地区发展和崇左带动沿边城镇开发开放的能力。

做多做精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优化提升北流、廉江、雷州、高州、阳春等中小城市。以横县、宾阳、灵山、合浦、容县、博白、陆川、昌江、临高、澄迈等县为重点,以黎塘、六景、官渡等特大镇为补充,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推动小城镇建设与特色资源开发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

加快陆路边境口岸城镇发展。支持东兴、凭祥依托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平台,完善交通、金融、贸易和跨境旅游等综合功能,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和特色文化旅游。提升友谊关、爱店、水口、硕龙等沿边城镇的基础设施水平,发展边境贸易,打造中越开放合作的边境口岸城镇。加快提升口岸城镇功能,落实好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和人流物流便利化程度。


第四节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有机融入北部湾地区特色,推动城市绿色智能发展,增强历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建设绿色城市。把城市建设与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融合滨海、山水、田园、文化等多种元素,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热带亚热带绿色城市。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严格保护城市水系水体和绿心,织水成网、连绿成廊、水绿交织,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改造,推动城市建设显山露水、透绿见蓝。加快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广绿色清洁生产。发展绿色能源,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建设海绵城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和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吸水、蓄水、渗水、净水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模式,恢复和增强城市海绵体功能,就地消纳和利用雨水资源,整治城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强化管线入廊管理,提高城市排涝能力。

建设智慧城市。依托中国 —东盟信息港,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应用。推进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地下管线和空间管理、园林绿化、建筑管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市政、智慧交通、智慧港口、智慧能源、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推进南宁、海口、湛江、北海、钦州、玉林、儋州等智慧城市建设。

建设人文城市。将秀美的滨海风光、多彩的民族风情、独特的边关优势、丰富的历史文化融入城市建设。沿海城市要突出海水、沙滩、阳光、港湾等滨海元素,沿边城市要突出边关风情和东盟元素,少数民族聚居的城市要突出民族元素。建设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塑造城市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