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聚焦 > 城镇化
城镇化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病”——一个值得重视的研究课题时间: 2016-10-20信息来源:段学慧 作者:hjr_admin 责编: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术界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病”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已有的研究凤毛麟角。通过对目前关于“农村病”研究的概念、表现、原因、对策以及“农村病”与“城市病”关系的梳理和综合分析、评价,本文提出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病”的后续研究应首先回答“农村病”是否具有必然性,其次要加强对“农村病”的概念和类型、表现和原因的系统化、动态化和多学科多视角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农村病”发生、发展的规律。
     关键词:城镇化  农村病  城市
     *  段学慧,淮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邮政编码:235000,电子邮箱:dxh558@sohu.com。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和建议,文责自负。
 
  一、引言
 
  迄今为止,完成城镇化的国家,大体都经历了城市“剥夺”农村、“城市病”与“农村病”并存、城乡综合治理和城乡一体化四个阶段(李圣军,2013)。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度过了“城市病”与“农村病”并存时期,并经过城乡综合治理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相比之下,“农村病”比“城市病”还要严重(孙立平,2003),甚至“更可怕,更难治”(廖丹清,2001)。就范围来说,“农村病”的分布非常广,“农村病”不是“个案”,而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重大问题(刘学敏,2014)。
 
  然而,学者们关注的重点是“城市病”而非“农村病”。早在1989年,著名学者顾益康、黄祖辉等就发出感慨:“许多人对所谓的‘城市病’大惊失色,而对日益严重的‘农村病’却视而不见”。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认为“长期以来,在我国关于城市化的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中,对于‘城市病’谈虎色变,防范有加,但对于‘农村病’则有所忽视”(夏永祥,2015)。CNKI搜索结果显示,以“城市病”为题的专题研究文献多达670篇,而以“农村病”为题的专题研究文献仅7篇,其他关于“农村病”的论述散见于城镇化或“三农”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中,且数量极其有限。
 
     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同时也是从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把新型城镇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把城乡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在这个关键历史时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病”不仅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不利于“城市病”的解决(王建国,2011),还会使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进一步深化(黄祖辉,1989)。“根治‘农村病’,防治‘城市病’是发展中国家由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化经济过渡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于祖尧,1995)。“防治‘农村病’有利于增强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城镇化质和量的协同提高,促进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王建国,2011)。如果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病”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那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的解决和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将成为空谈。因此,在当前理论和实践普遍重视“城市病”而忽视“农村病”的情况下,本文旨在通过对“农村病”问题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后续研究所应当努力的方向。一方面唤起学界研究的重视,从而为“农村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为决策部门进行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
 
    二、“农村病”研究综述
 
     国外对“城市病”的研究在19世纪末就已经开始,但是对“农村病”的研究也比较缺乏。外文文献搜索结果显示,没有对“农村病”的专题研究。鉴于此,本文综述的内容均来自我国学者的研究文献。
 
     国内最早关注和研究“农村病”的学者是黄祖辉。20世纪80年代,正当人们为“乡镇企业一小城镇”“离土不离乡”模式大唱赞歌并称之为中国特色农村城镇化道路的最佳模式时,黄祖辉等(1989)在《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一文中,研究了由于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农村工业化而导致的“农村病”。此后,伴随着农村改革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学者们主要研究了“农村病”的概念、表现、原因和对策,以及“农村病”与“城市病”二者的关系。
 
     (一)“农村病”的概念?
 
     学者们普遍认为“农村病”是一个与“城市病”相对应的概念,它是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地区出现的社会病态的集中概括,不同的是学者们界定“农村病”的视野和角度不同。
 
  大多数学者是基于我国农村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给“农村病”下定义。黄祖辉、顾益康(1989)认为“农村病”是“乡镇工业—小城镇有了一定程度发展,而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农村工业化,农村人口及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人为政策阻碍,过多的人口和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非农劳动者仍滞留于农村所引发的社会经济病症”,刘传江(1996)也使用了这一定义;于祖尧(1995)将其简要概括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长期滞留农村引发的‘农村病,”;秦尊文(2001)认为这种城市化滞后所产生的“农村病”是一种“停滞病”。这些对“农村病”的界定都是在对乡镇企业——小城镇模式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得出的,是一种“因果”定义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病”的症状不再表现为这几个简单的方面,农村似乎“病”得不轻,从而呈现出整体机能的衰退。于是,学者们更趋向于从总体上进行概括。王建国(2011)把“农村病”概括为“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广大农村呈现出来的一种不协调的‘病态’现象”。简新华(2012)则把“农村病”概括为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优质农村劳动力过度流失、农村人口老化和弱质化、土地抛荒、农村凋敝的现象。刘学敏(2014)则比较悲观:“农村病”是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传承千年的乡村聚落逐渐走向没落,以往在农业社会中农村的勃勃生机没有了,广大农村呈现出凋敝的病态现象、“垂死的”状态。
 
  与以上学者不同的是,张桂文(2014)从普遍性的角度研究“农村病”,认为“农村病”是经济发展初期,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趋于减少,农业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农村落后、农民贫困的现象。并且认为,正是由于“农村病”的普遍存在,才引起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从而启动了城镇化进程。显然,她不仅把“农村病”看作是“落后病”“贫困病”,而且与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病”出现在城镇化过程中不同的是, 她把“ 农村病”看作是城镇化的动力,这与刘易斯“二元经济论”观点相似。
 
     (二)“农村病”的表现与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剩余劳动力;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又为农村城镇化提供了动力和支撑。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制定了“控制发展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大力发展小城镇”的城镇化政策。至此,乡镇企业—小城镇的互动模式得以形成。与此同时,国家为了控制大城市人口的增长,实行“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的政策,并通过户籍制度严格控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于是,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农村病”主要表现为农村工业乡土化、农业副业化、生态环境恶化、小城镇无序化以及离农人口的“两栖”化等五个方面(顾益康、黄祖辉等,1989)。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乡镇发展研究”课题组(1990)更多地从社会学的视角将“农村病”的表现概括为: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较高份额且具有很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社会结构简单松弛、人际交往少、传统的农民文化占主导地位。这些看似乡镇企业—小城镇模式所导致的“农村病”,其“产生的根源并不在于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本身,而在于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制度创新不足,未能彻底地突破城乡二元社会体制和二元经济体制”(刘传江,1996)。从国家层面来说,主要原因是国家宏观调控乏力、城乡工农利益悬殊、农村土地过于细分化、国家包揽城镇建设、城乡就业、口粮、医疗、教育等制度障碍以及重视防治“城市病”而缺乏对“农村病”的预见性等(郑重,1993)。从微观上来说,是由于农民行为的普遍短期化和乡镇企业对外部经济的追求(方承,1990)。从认识上来说,主要是由于不理解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辩证关系,只看到了乡镇企业起步阶段农民“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的积极意义,却忽视了工业化的普遍规律和对农村的危害。从管理上来说,由于手续复杂、条条框框多,影响了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的积极性(郑重,1993)。
 
     由于乡镇企业粗放经营和技术上的总体落后,从1989年起,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方针,在税收、信贷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措施减少了。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乡镇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加之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向城市的转移,我国城镇化重点也逐步地转向发展大中城市。同时,随着户籍制度逐步宽松,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再以就地转移为主,而是以异地转移为主,大批农民工进入大中城市,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大部分农民工候鸟式的转移,农村土地粗放式经营和撂荒现象严重,大多数农村只剩下“三八五九六一部队”,农村生产生活失去活力。因此,进入21世纪以后,学者们从更深层次上研究“农村病”的表现和原因。比如:王建国(2011)把“农村病”的表现概括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短缺、广大农村缺乏活力、农村土地存在撂荒现象、环境污染严重、集体文化生活缺乏六个方面。刘学敏(2014)认为“农村病”的典型症状是“空心村”、老弱化、公共设施短缺、贫困化等。张桂文(2014)认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病”的主要表现是农业小规模经营,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相对贫困和部分群体绝对贫困;“空心村”的普遍存在。“农村病”的这些表现不仅仅是“撒胡椒面似地小城镇化道路”所导致的(秦尊文,2001),而是城镇发展伤了乡村的“元气”(赖明,2011),归根到底是城镇化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即城市的快速扩张和经济迅速发展,反观广大农村则会出现衰落和凋敝。张桂文(2014)站在城乡二元结构转型的角度探讨了“农村病”和“城市病”形成的共同原因:农业转移人口非农化与市民化相脱离;城乡、地区资源配置失衡;城市建设过度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规划缺乏科学性。
 
     (三)“农村病”的治理
 
  黄祖辉等(1989)从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思路:以县(地)级城市为重点加快农村中小城市的发展;摒弃国家包揽的做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民在城市建设中的自主作用;把调整农村工业布局和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作为农村城市规划与发展的重点;建立国家影响的市场调节机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顾益康等(1989)提出要抛弃城乡割裂发展的二元经济战略,确立以推进离农人口市民化为中心的农村城市化新战略;让农民获得与市民同等的权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大农业投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深化乡镇企业经营体制改革,促使乡镇企业逐步向城镇集中。方承(1990)提出通过建立农村工业小区来优化乡镇企业布局。郑重(1993)提出要重视小城镇建设和大中城市合理的网络化布局,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小城镇建设。刘传江(1996)提出从宏、微观两个层次来治理“农村病”:宏观上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与农村非农化、农村非农化与农村城镇化、农村城镇化与城镇体制建设适度同步发展; 微观上解决农业耕地和农村企业不合理的空间配置问题,以获得规模效益和外部经济。朱铁臻(2000)认为治理“农村病”的核心在于治理目前过度分散的工业化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使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小城市、小城镇集中。与其他学者观点相反,郭庆松(1996)认为“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就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转移的“农村病”,但却不能完全根治沉淀已久的“农村病离土又离乡”的“民工潮”是治理“农村病”的另一剂药方。他显然只是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角度治理“农村病”,却没有看到“民工潮”背后所带来的农村土地的粗放式经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
     在以上观点的基础上,包亚钧(2001)提出要改革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控制城镇发展规模、构建城乡循环经济体系。赖明(2011)认为要把推进城镇化的优先点转移到小城镇上来,并且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王建国(2011)认为要加快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特色产业和现代产业体系,使小城市和小城镇成为未来转移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和平台;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农村新型社区;财政支出重点要向农村转移;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的收人。简新华等(2013)认为防止和治理“城市病”和“农村病”,仅靠市场的作用不能保证健康城镇化的实现,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张桂文(2014)提出统筹解决“农村病”与“城市病”的思路与对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化解城乡间与城市内部的双重二元矛盾;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刘志仁(2014)认为合作社将是未来支持农业发展的有力平台,是破解“农村病”的有效途径
 
  (四)“城市病”与“农村病”的关系
 
  城镇化不是农村变为城镇、农村人口变为城市居民的简单直线式的运动过程,而是农村与城市在变迁中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历史。因此,“农村病”与“城市病”看似是分别发生在农村和城市两个地区的两种有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现象,其实是相互关联的、互相影响的。从“发病”的时间上看农村病”要先于“城市病”;从相互关系来看, 二者相互影响,互相强化(张桂文,2014)。从性质上来说,“城市病”是“发展病”“管理病”(廖丹青,2001),“农村病”是一种“停滞病”(秦尊文,2001)。从形成原因上来说,“城市病”是对“农村病”的逃离(孙立平,2003;张桂文,2014)。人口流动中表现出来的“城市病”并非是人口流动所造成的,而是深层次的制度性歧视的结果,是国家和城市对农村和农民欠账太多的惩罚性表现,“农村病”是以牺牲农民权益为代价的(李昌庚,2009)。从治理的角度来说,“城市病”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完全可以“治愈”的,而“农村病”比“城市病”更可怕,更难治(廖丹青,2001)。因此,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像防治“城市病”一样防治“农村病”。解决“城市病”主要在于全面推进城市转型,解决“农村病”的核心是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魏后凯,2014)。防治“农村病”有利于增强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城镇化质和量的协同提高,促进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王建国,2011)。因此,推进城镇化不能以牺牲农业现代化为代价,城市的繁荣不能建立在农村衰落的基础上。
 
     三、评述与展望
??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病”问题的研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研究内容

  1. 回答“农村病”是否具有必然性。有的学者把“农村病”的出现看作是城镇化过程中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意味着对待“农村病”,人们可以听之任之,任其发生、发展。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对“农村病”进行研究,也不需要对它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因此,“农村病”的出现是否具有必然性?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对“农村病”问题本身的认知,而且关系到我们对“农村病”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视程度和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就像城市的发展是否必然导致“城市病”命题一样,改革开放以来,有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为依据,认为既然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都经历过“城市病”阶段,那么“城市病”在我国的出现也是必然的,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随着城镇化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逆城市化”的到来,“城市病”就会自然消失。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也经历过城市剥夺农村、“城市病”与“农村病”并存的阶段,现在已经走上了城乡一体化,难道这一过程没有政府的干预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吗?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多、农业大而不强的发展中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与发达国家不同,经济体制既有相似之处也有根本区别。因而,“农村病”的出现不仅有相类似的地方,也有相异之处;不仅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不仅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的主观原因。因而,揭示“农村病”产生的条件和规律,回答它是否具有必然性,成为理论研究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2. 科学界定“农村病”。要科学界定“农村病”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其一,“农村病”发生的时间。如前所述,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村病”发生在城镇化过程之中,而个别学者认为“农村病”发生在城镇化之前,并且认为正是“农村病”的出现才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农村病”究竟发生在城镇化过程中还是发生在城镇化之前关系到对“农村病”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其二,“农村病”内涵的界定。“农村病”是在城镇化尚未完成过程中,因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导致的对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等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要解释这种负面效应,必须从质与量两方面来界定,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首先,要对“农村病”进行定性研究,即“农村病”是“发展病”,还是“停滞病”“落后病”“管理病”?其次,通过构建“农村病”指标体系对“农村病”进行定量研究。目前在研究“城市病”方面,学者们尝试了构建“城市病”的指标体系(李天健,2012;石忆邵,2014),研究“农村病”也可以通过构建指标体系,来对农村的健康、亚健康、病态、严重的病态进行界定,使“农村病”的内涵更加准确。

  3.
加强对“农村病”的表现和原因的研究。关于“农村病”表现和原因的研究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把不属于“农村病”的表现纳入“农村病”。比如,贫困是不是农村病的表现?在笔者看来,任何时期农村贫困都存在,而且贫困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不仅农村存在贫困,城市也有贫困现象,究竟贫困是不是“农村病”的表现或哪种贫困属于“农村病”的表现,是值得商榷的。二是将“农村病”的表现与原因混淆。比如,有的学者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缺作为“农村病”的表现,在笔者看来,这应当是“农村病”的原因而非“农村病”本身。三是对“农村病”原因的研究还缺乏深度。比如,20世纪90年代前后的研究往往把“农村病”的原因与“乡镇企业一小城镇”模式联系起来。从乡镇企业粗放型发展方式导致了农村污染以及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方面来看,乡镇企业一小城镇似乎是“罪魁祸首”。然而,深究起来,乡镇企业在粗放型发展方式为主导的情况下难以独善其身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与大城市的不均等,才是根本原因。再如,同样被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农村病”,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表现为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转移不出去。进入21世纪以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不再是转移不出去,而是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到城市打工而农村人口的“空心化”和“老弱化”。这两种不同表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都引发了一系列农村经济、社会问题,其实质都与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户籍制度、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密切相关。因此,对“农村病”表现和原因的深人研究,关系到对“农村病”内涵的把握和相应对策的研究。 
 
     4. 重视“农村病”类型与分类研究。“农村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预防和治理“农村病”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改革工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过程中面临很多新问题和急待解决的老问题,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农村病”复杂化。加之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差异较大,同一时期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时期“农村病”的原因和表现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因而,厘清“农村病”的类型,对认识和解决“农村病”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比如,从历史的角度来划分,哪些问题是历史因素造成的,哪些问题是改革过程中新出现的;从整个社会的不同层面来划分,哪些是政治因素造成的,哪些是经济因素造成的,哪些是文化因素造成的,哪些是技术因素造成的;从制度角度来划分,哪些是由体制性原因造成的,哪些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从内外因的角度来划分,哪些是农村内部的原因造成的,哪些是外部因素导致的……只有对“农村病”类型进行分类,才能为治理“农村病”提供充足的理论准备,才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
 
  5. 加强对“农村病”与“城市病”关系的研究。“农村病”与“城市病”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学界对“农村病”与“城市病”关系的研究,仅限于对二者发生的时间、原因和治理难度的较浅层次的观点表达,缺乏深层次的分析论证。对“农村病”与“城市病”关系的研究,首先要厘清哪些问题是农村或城市各自独立存在的问题,哪些问题是农村和城市共同存在的问题;其次要研究这些农村问题和城市问题之间如何相互影响,有没有引发“农村病”和“城市病”的共同的原因,从而对业已发生的“农村病”和“城市病”提出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的对策。??
 
     (二)研究方法??
 
     1. 研究“农村病”需要多学科多视角。“农村病”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决定了对“农村病”的研究是一个综合研究,因而需要多学科的视角。农村病”从地域范围来讲,是出现在农村地区的现象;从产生的时间来讲,是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从它的表现来讲,既有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有政治、文化方面的问题,还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因此,对“农村病”问题的研究,不仅涉及农村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城市经济学、财政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经济学科,还涉及社会学、人口学、生态学等学科。只有从不同学科来研究“农村病”,才能真正发现农村问题的实质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例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提高农民收入,针对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而引发的“农村病”,从理论到实践上,都在一味地想办法转移农村劳动力。结果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由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而引发的新的“农村病”——“空心村”“老弱化”,以及进而引发的农村土地撂荒、农业更加粗放式的经营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可见,仅从提髙农民收人这个经济学的视角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剩的“农村病”,必然引发新的“农村病”。??
 
  2. 系统分析法和开放的视角。研究“农村病”不能仅专注于在农村内部发现问题并寻找原因,应当从系统的、开放的视角,不仅要研究农村内部系统中人口、经济、生活、空间、可持续性等存在的问题,更要把农村放在一个更大的系统中以更开放的视角来研究“农村病”,比如将农村与城市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就会发现农村与城市之间无法实现良性循环而导致了“农村病”和“城市病”。因此,首先要通过对农村有机体自身变异趋势的研究,分析农村内部哪些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如何相互作用导致农村偏离健康状态;其次要通过对农村有机体“冲击——响应”研究,分析外部哪些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如何相互作用冲击农村系统导致“农村病”的出现。基于系统性视角的研究,将更为有效地解决“农村病”。??

  3. 加强“农村病”的动态研究。已有的研究显示,学者们紧扣我国农村改革及城镇化进程,研究的相关内容带有一定的时代色彩,即把“农村病”看作是某个时期的某几种表现,并在当时的背景下寻找背后的原因并提出对策。这种静态的研究有利于把握“农村病”在一定条件下的性质,却不利于把握“农村病”变化的规律。农村病”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同-表现在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的原因,要把握“农村病”变化的规律,就必须在静态研究的基础上引人动态研究,才能得出基于时代背景又超越时代背景的关于“农村病”的一般知识体系,才能从中发现“农村病”演变的规律,才能在“农村病”的治理中做到标本兼治。
 
     注: 
  ①本文认为此处作者用“有所忽视”的措辞太委婉,没有表达出“农村病”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对“农村病”的普遍轻视。为了保持引文的完整性,故保留了原文。
  ②搜索结果截至2015年5月。
  ③“农村病”是一个综合性研究问题。通过大量英文文献搜索显示,国外对农村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对农村贫困、农村教育、农村公共交通、农村网络、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具体问题的研究,国外没有对“农村病”的专题研究。  
  ④刘传江:《“农村病”:基本“症状”与治理思路》,《经济评论》,1996年第6期。
  ⑤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被称为“社队企业”。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81年国务院《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1983年至1986年的中央1号文件与1987年5号文件等,对社队企业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计划、供销、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作了的一系列重要决策,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
  ⑥1981年12月26日,万里在第二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说:怎样控制大城市人口继续增长,就是要在农村就地消化农业人口,不能再使他们进城。1982年11月5日,万里在农业书记会议上讲话说:退出承包地的农民仍留在农村从事各种产业生产。他们离开土地而不进城,叫作“离土不离乡”。
     ⑦方承(1990)、郑重(1993)、刘传江(1996)对“农村病”的表现也作了近似的概括。
     ⑧吴俊生:《廓清定位大有作为(下)——资深三农专家解读一号文件” 背后的农业和农资》,《农资导报》,2014年4月4日。
  ⑨刘学敏(2014)认为“农村病”是城镇化过程中的必然结果,是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某个特定阶段出现的现象,应该是人类进步的产物。它的产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参考文献:??
     李圣军,2013:《城镇化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其对应发展阶段》,《改革》第3期。
  孙立平,2003:《“城市病”与“农村病”》,《书摘》第8期。
  寥丹清,2001:《论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经济学动态》第9期。
     刘学敏,2014:《中国“农村病”及其治理》,《南方建筑》第2期。
     顾益康  黄祖辉  徐加,1989:《对乡镇企业—小城镇道路的历史评判——兼论中国农村城市化道路问题》,《农业经济问题》第3期。
  夏永祥,2015:《城镇化中要警惕和治理“农村病”》,《江苏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1期。
  王建国,2011:《发展须防“农村病”》,《河南日报》1月27日。
     黄祖辉  顾益  康徐加,1989:《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经济研究》第3期。
  于祖尧,1995:《我国体制转型时期“农村病”及其治理》,《经济研究》第4期。
  秦尊文,2001:《小城镇道路:中国城市化的妄想症》,《中国农村经济》第12期。
  简新华,2012:《如何实现健康的城市化》,《光明日报》6月7日。
  张桂文,2014:《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病”和“城市病”及其治理》,《辽宁大学学报》第5期。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乡镇发展研究”课题组,1990:《我国乡镇发展研究》,《管理世界》第4期。
  刘传江,1996:《“农村病”:基本“症状”与治理思路》,《经济评论》第6期。
  郑重,1993:《农村的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改革》第6期。
  方承,1990:《论乡镇企业微观布局的优化》,《农村金融研究》第6期。
  赖明,2011:《提升质量优城镇》,《人民日报》6月29日。
  朱铁臻,1999:《寻找医治“城市病”和“农村病”的良方》,《城市规划通讯》第12期。
  郭庆松,1996:《“民工潮”的社会经济后果分析》,《江淮论坛》第2期。
  包亚钧,2001:《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道路选择》,《中州学刊》第2期。
  王田田  唐福勇,2014:《城镇化问题目前主要在六方面不协调、不同步》,《中国经济时报》6月30日。
  李昌庚,2009:《人口流动与社会稳定关系的宪政思考》,《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第3期。
  李天健,2012:《城市病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城市观察》第4期。
  石忆邵,2014:《中国“城市病”的测度指标体系及其实证分析》,《经济地理》第10期。
 
  (责任编辑:谭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