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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界定与推进策略时间: 2019-07-12信息来源:改革杂志 原载于《改革》2019年第6期 作者:姜长云  责编:qgy

内容提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为服务业发展能够有效适应、创造和引领市场需求,凸显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应形成一批顺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和企业家,营造有利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培育契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业生态,创新完善包容审慎的服务业监管框架和政策体系。


关键词:服务业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发展理念;服务业监管


作者简介:姜长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2018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2006年以来,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总体上呈上升趋势,2018年占比达52.2%。我国产业结构正从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变。在此背景下,探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概念辨析


(一)服务特性与服务质量及其评价


所谓服务,即满足顾客需求、可识别、在本质上无形的活动,是在特定时间、地点能够产生价值并能为顾客提供利益的经济活动。服务的性质主要表现为无形性、(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割性、异质性、不可储存性、顾客参与性。这是服务经济学的常识,但是认真剖析这些常识性问题,对于准确把握服务质量及其与服务业质量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服务的无形性,与有形的产品或商品相比,衡量服务的质量通常要难得多。服务质量很少通过搜寻质量(searchquality)来衡量,更需要通过体验质量(experiencequality)和信誉质量(credencequality)来体现。像到医院看病,医生的服务质量如何,如果缺少必要的知识或经验,病人很难预先感知,只有通过实际的治病过程才能了解;甚至即使在治病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以下原因也很难准确判断治病的质量:治病过程可能带来若干病人不知道的潜在副作用;治好了胃病但可能带来了病人尚未感知的其他器官损害;有些病“治标未治本”,或者表面上看是治好了,但若复发起来治愈的难度更大。因此,服务往往很少属于搜寻品,更多地具有体验品或信任品的特征;服务营销往往比工农业中的商品营销困难得多。


 服务的异质性、不可分割性、不可储存性和顾客参与性,往往会加剧对服务质量进行准确定义和衡量的困难,使提高服务质量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严峻挑战之一。如对服务质量的评判,取决于服务供给者提供服务的能力、专业素质和行为,取决于服务供求双方的互动,甚至取决于诸多服务供给者难以完全控制的因素,如服务购买者对服务需求的精准表达,服务供给过程中供求双方交流的协调程度甚至情感交流方式。周边环境因素、供求双方之前的情绪累积,也会影响对服务质量的评判。越是服务供给者与需求者接触频度高的服务,对其服务质量的评价越容易受到供求双方的交流、互动,甚至情感因素的影响。


 由于服务的无形性和异质性,服务往往难以标准化,这就增加了控制服务质量的难度。在部分服务行业(如养老服务业)中,有服务的供给方、需求方,且作为服务需求方的购买者和直接消费者往往还有所不同。这进一步增加了评价服务质量的难度。如养老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家庭中有经营或就业收入者,而其直接消费者可能是其年老体弱的父母。这种购买者和直接消费者的不一致性,增加了对养老服务质量进行准确评价的难度,甚至经常出现服务购买者和直接消费者评价的服务质量存在巨大反差。在养老、家政等服务业中,服务供求双方或利益相关者往往还因为社会地位、文化程度、身心健康程度等差异,沟通协调难度加大,并对评价服务供给质量形成较大影响。在服务业发展中,往往特别重视以用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与服务的异质性和不可储存性也有很大关系。


产品或服务质量,往往是指产品或服务“能够满足实际需要的使用价值特性”,而在竞争性领域,“同时还是指具有更高性价比因而能更有效满足需要的质量合意性和竞争力特性”。因此,对同一供给者提供的同一服务,不同的需求者或消费者可能有不同的质量评价,这与不同消费者之间需求的差异性往往密切相关,正如餐饮消费者有的更看重餐饮“可口”,有的更看重“实惠”,有的更看重消费环境“雅气”一样。服务质量的提高,只有契合顾客或消费者的需求时,才有实际价值。尤其是在许多情况下,为提高服务质量往往需要支出较高的服务成本。因此,对服务需求方或服务消费者而言,服务质量未必是“高高益善”,评价服务质量应该关注其性价比。对于服务消费者而言,花同样的钱得到更优质的服务当然是好的,但如果得到的服务质量改进,相对于为此多花费的服务成本或服务消费价格“得不偿失”,则服务的性价比将会有一定下降。这样的服务质量提高,对大部分服务消费者来说,可能是不必要、不值得的,甚至属于“无效供给”。因此,在服务业发展中,需要把客户价值放在首位。客户价值主要关注客户收益与获得这些收益所付代价之比。不能将客户价值简单理解为“高质量”,尤其是高价格前提下的高质量并不等同于高质量。只有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客户预期,并且价格可以接受,才能说有良好的客户价值。这里面实际上有一个“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的权衡问题。有些服务质量的“提高”,对于小部分消费者缺乏使用价值,“性价比”较低。这样的服务质量“提高”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要么属于多余或浪费,要么属于错配——该要的人没有得到,不该要的人反而得到了。这不应是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所追求的。


(二)服务质量、客户价值与客户满意度


 客户价值与客户满意度有密切关系。正如卡尔·麦克丹尼尔等所言,传递客户价值意味着评价客户体验,提高客户满意度,并更多关注客户反馈和态度。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若达到或超过客户的预期,就可以说客户满意度提高了。但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改善消费体验就是一个重要路径。评价服务质量不仅要关注服务本身的技术质量,如分别由出租车司机驾驶技术、养老服务技术所决定的出租车或养老服务的服务质量;而且要关注服务的功能质量和服务体验,如由养老服务交付过程和服务环境决定的养老服务质量。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服务消费个性化、多样化的推进,改善消费体验在提高服务质量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许多上档次的服务业企业,较为重视员工的知识和服务礼仪、服务态度,重视培训员工与顾客沟通、获得顾客信任的能力和技巧,就有这方面的原因。需要说明的是,服务的客户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的客户满意度之间,并非简单的同向或等同关系。


(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与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往往需要建立在稳定或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之上,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如前所述,评价服务质量的复杂性,往往增加了评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难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业发展质量,必须考虑服务业发展及其质量的提高,与整个社会对服务需求和需求结构变化是否适应,特别是与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生活性服务业的需求是否吻合,能否实现动态协调。在社会服务需求迅速扩张的同时,由于服务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和体验化,要准确判断整个社会对服务需求和需求结构的变化,往往存在较大困难。这也是评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难度所在。除此之外,许多新兴服务需求或中高端服务需求往往单体规模小、隐蔽程度高、分散性和潜在性强,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的转化具有较高的弹性或伸缩性,甚至容易因临时性、季节性、时段性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不规则波动。在特定地区,这些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转化的“密度”低,转化成本高,进一步增加了相关服务业产业化的难度,制约了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一些服务业发展中,注重通过服务消费示范和“服务消费补贴”等措施,引导、激发新兴服务需求,也有这个原因。


 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与提高服务质量不是简单的等同关系。除稳定或提高服务质量外,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还表现为服务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提升、服务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改善,以及服务业对工业、农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支撑带动能力的增强。在各服务行业质量既定的前提下,顺应全国或区域性服务需求(结构)的变化,更好地优化服务业供给结构和布局,借此促进整个社会更好地实现服务供求衔接,解决服务质量错配问题,也属于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的表现。如果撇开这些方面,单纯强调提高服务质量,并据此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至少是片面的。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业发展质量,要考虑服务业供给体系是否顺应了整个社会服务需求和需求结构的变化,是否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变化相协调。但也要摒弃在国家特别是区域内部片面追求服务业自给自足的传统思路,要从开放的视角来考虑问题。如果一个国家特别是地区的服务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强,则可以更好地凝聚、引导和激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业需求,这也是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的重要表现。这实际上是通过国家或地区间的服务贸易来实现的。相对于国家之间,在地区之间服务业需求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往往强得多。因此,在地区服务业发展中,更要注重提高服务业素质和竞争力。


 强调服务业发展要摒弃追求区域自给自足,这不应是“纸上谈兵”,而是有着丰富的实践寓意。比如,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是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路径,应该给予高度重视。但推进差异化、特色化和集约化发展,是许多新兴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尤其是部分与数字化、信息化高度关联的新兴服务业推进高质量发展,甚至实现其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其辐射带动半径很大,凝聚需求、创造需求、引导需求能力很强。如果先行地区取得了成功经验,后发地区纷纷模仿复制,又追求“自我发展”甚至“自成体系”,其结果很可能是妨碍这些新兴服务业市场需求的集聚、集成,影响“需求规模经济”的实现,导致多数地区产业发展难以跨越“盈亏平衡点”,难以形成循环、造血机制以及投资回报,容易蓄积地方财政风险和经济社会运行风险。


二、正确看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长期、曲折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弄清什么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正确看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不仅有利于更好地认识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而且有利于廓清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增强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性和信心。


(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主要体现为服务业发展能有效地适应、创造和引领市场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顺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首先应该体现为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通过化解服务业发展相关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克服其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制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之所以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供给结构的优化调整赶不上需求结构调整升级的步伐,导致无效供给和低端供给过剩,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不足。在服务业发展中,也是如此。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的需要通过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但大多属于私人产品,需要通过市场化途径来满足。从当前和未来可以预见的趋势看,社会消费需求扩张和消费需求结构升级的基本趋势是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和服务化。消费需求的服务化,直接要求通过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来实现,这很容易理解。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和优质化,往往也要求通过服务业发展及其质量的提升来提供引领支撑。如消费需求的精致化、品牌化和体验化,是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的重要表现,往往要求产品外形好看、包装精美、营养美味,甚至产品颜色和加工符合消费者的“口味”。适应这些要求,相关设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创意服务业的发展不可或缺。以农业为例,近年来,在继续重视农业产品功能的同时,对农业生活功能、生态功能的需求出现迅速扩张升级的趋势,甚至要求农业实现由“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文化”“卖温情”的转变。顺应这种转变,促进农业发展和文化创意服务业、农业设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融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大势所趋。这几年,“互联网+”或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其具有重要的链接和匹配功能,有利于在更大空间内更好地实现供需顺畅对接,便于把之前边角化、碎片化、小众化的需求和细分市场、长尾市场有效集成、凝聚起来,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扩张升级对体验、便利、互联的需求,并带动之前难以实现盈利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和服务化,不仅是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结果,而且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带来的激发效应密切相关。城镇化的加快与老龄化的提速,都会对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需求扩张带来新的影响,如带动健康养生、医疗服务、家庭服务的需求迅速扩张,为相关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有些特定年龄段人口,由于工作节奏和生活习惯方面的原因,到一定阶段后,几乎没有什么新增消费。在此背景下,通过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增强服务业创新供给、激活潜在需求、引领需求升级方向、提升服务体验的能力日趋重要。与此相关的需求往往属于高层次消费需求,与满足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后对快乐、健康和品质化、时尚化消费的追求密切相关。


 问题是,怎样准确研判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到底是什么,市场需求、需求结构升级的特征和趋势是什么,服务业发展是否真正顺应或引导了社会消费需求变化和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近年来,我们到地方进行服务业调研时,往往会发现有一些服务业项目上马前对未来市场需求“信心满满”,上马后发现其实际的市场需求并不乐观,甚至与预期南辕北辙。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消费需求扩张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判断失误,难以贴近实际;二是服务供给缺乏创新、特色和竞争优势,在区域内外难以有效激发和引导潜在需求,并凝聚现实需求。


 近年来,随着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交通、信息联系的日益通畅,以及区域之间服务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增强服务业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特色优势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一些地方注意推进服务业发展与本土历史文化有机结合,正是为了塑造难以模仿复制的特色和竞争优势。一些服务业的发展往往强调本土化,不仅是因为服务的无形性、不可分割性、不可储存性和顾客参与性要求服务供给者接近消费者,而且因为“必要的社会文化内涵,使得外来竞争者更难以立足”。因此,服务业往往将劳动力和资金引入地方经济。


当然,准确研判服务业发展是否真正顺应了社会消费需求变化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是否有效形成适应需求、创造需求、引导需求的能力,还需注意一些服务业本身是容易出现过剩供给和过剩需求并存的行业,甚至由于服务业在需求高峰期和低谷期之间容易形成巨大的需求反差,产能利用率低往往是服务业相对于工业的重要特征之一,提高产能利用率往往也是多数服务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尽管如此,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服务业创新,借此熨平服务业发展的需求波动,对于提高服务业发展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是十分重要的。


(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有效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体现为服务业发展凸显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1.坚持创新是服务业发展的第一动力


 现代服务业及其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战场。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是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服务业发展,存在传统服务行业多、现代服务行业少,服务业衍生产业、关联产业和集群化发展滞后,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少等问题。甚至一些在所在区域有较大知名度的服务企业也存在服务业态和内容单一、服务链条衔接不畅、文化内涵不足、商业模式和营销渠道少等问题,难以形成品牌影响力和特色竞争优势。服务业创新能力薄弱是其重要成因之一。


 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必须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我们到一些地方调研时,经常会听到介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态势良好”,每年有多少新企业“破土而出”,但当问到这些“双创”企业三年存活率有多少时,少有人说得清楚。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能沉迷于表面的喧嚣,而要有扎实稳健推进的“匠心”,着眼于培育长期可持续的创新能力,因为毕竟创新创业是有成本和风险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生生死死是难免的“常事”;甚至一部分企业“死”,另一部分企业才能更好地“生”。这些话说起来轻松,但对与企业相关的创新创业者而言,如果企业“死”了,往往要为此付出较大的代价甚至陷入困境。就一个地方而言,如果一旦“死亡”或“半死不活”的服务业企业太多,就会增加服务业发展的风险,挫伤其他创新创业者的积极性。在此背景下,区域服务业发展的活力难免受到较大损害,由此形成的社会资源浪费恐怕也不能低估。在服务业发展史上,有许多发展服务业的先行者成在创新,败在缺乏持续创新。在我国,近年来有些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成功典型迅速成长,引起更多后来者的“热心”模仿复制,但往往“成功者寥,失败者众”;甚至有许多先行成功的典型沉迷于短期创新成功的“喜悦”,缺乏长期持续创新的“激情”和“韧劲”,结果多以失败收场。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注意汲取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在培育服务业创新能力的同时,也要注意平抑或分散、化解创新风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服务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通过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特定服务行业、特定服务企业给予特惠式支持甚至“风险兜底”等方式,营造特殊有利的政策环境,人为降低企业“死亡”或陷入困境的概率,刻意营造服务业形势“一片大好”甚至“越来越好”的表象。二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当前服务业发展的成绩过度乐观,想当然地以为当前服务业发展的好形势可以长期延续,看不到妨碍可持续发展的风险隐患也在悄然成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忧患意识和未雨绸缪积极应对的超前准备有些欠缺,甚至不惜“拔苗助长”。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服务业企业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的可持续成长,容易加剧服务业发展的波动。短期对部分服务行业的强力助推或刻意优惠,可能导致在不同的服务业行业或企业之间难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营商环境,影响市场对服务业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妨碍服务业结构的合理化。


 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要把优化有利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生态放在优先地位。为此,要摒弃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传统思维。综观不同时代富有影响力的高质量创新型经济体,尊重创新规律、尊重服务劳动价值的创新创业生态,是助推其成功的重要“密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是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优化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生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地方服务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问题突出,一些服务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存在政府行为与市场运作、服务事业与服务产业、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边界不清等等问题,在服务业发展中政府亲自“披挂上阵”者不在少数。一些产业融合性强的服务业项目,受制于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运营、协调成本较大。一些地方服务业企业或项目之间同质化竞争严重,资源整合、市场集成和统筹规划亟待提升;甚至服务业基础设施投入较大,但投入分散,呈多点并进状态,难以形成有投资回报的适度规模。在不同行政区之间、不同服务业企业之间,服务业发展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低水平过度竞争问题严重,制约了服务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发展质量的提升,导致区域之间服务业差异化、互补化、网络化、特色化发展不足。区域中心城市与所在地区梯级节点城市(镇)、乡村地区之间,服务业发展缺少有效关联、功能分工和发展特色,导致模仿较多、竞争有余、合作不足、劣势凸显,难以实现错位分工、优势互补,更难以通过借势发展有效带动造势发展。这些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的紧迫性,也为培育有利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生态指明了方向。


2.协调成为内生特点


 协调是实现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处理服务业与工业、农业关系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让协调成为服务业发展的内生特点,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并将增强国家(区域)硬实力与提升国家(区域)软实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服务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性。如在培育现代化都市圈的过程中,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促进城市功能互补和错位发展,离不开服务业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城市间和城乡间的协调布局。推动都市圈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推动中心城市集聚创新要素、提升经济密度、增强高端服务功能,需要总部经济和现代金融、科技、商务、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的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作为支撑。在现代化都市圈内,比如在中心城市、梯级节点城市(镇)、乡村地区之间,往往存在明显的创新能级梯度差,服务业结构和主导行业的不同是这种创新能级梯度差的重要成因。向都市圈中心城市集聚的生产性服务业往往层次高,辐射半径大,辐射力也较强。至于向中小城市集聚的生产性服务业,则往往属于一般生产性服务业,甚至是普通商贸物流业等传统生产性服务业。许多都市圈注意通过“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超市销售”等新型产销模式或“总部经济+基地”“城市服务+乡村生产”“特色商贸或服务小镇+农业基地”等方式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这里的中央厨房、超市销售、总部经济等服务业往往至关重要,甚至是起画龙点睛作用的。


推进服务业协调发展,应重视服务业基础设施硬能力和人才队伍、服务环境等软能力建设的协调。据我们对一些地区的调研,境内旅游资源丰厚而又独特,且品位较高,但对内对外通道不畅,成为旅游业发展的突出瓶颈。一些服务业项目对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服务业软环境建设重视不够,影响了服务品质的提升和品牌的打造。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尤其是缺乏领军人才、市场营销人才、适应产业融合的复合型人才,成为许多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瓶颈制约。在这些地区,加强人才队伍和服务软环境建设,营造有利于集聚服务业人才的产业生态,提升服务体验化水平,应该是未来需要努力的方向。


 3.绿色成为普遍形态


 发展服务业是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式,但是发展服务业自身也有推进绿色转型的问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加快服务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推进服务业自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服务业规范化或标准化、品牌化、品质化,也与推进服务业绿色发展相关。近年来,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但如何有效引导其持续走上绿色发展的轨道,仍需深入探讨。如共享单车的发展在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显示了较强的创新价值,但由此也带来了大量单车弃用、堆积、废置和其他可持续发展问题,这说明推进服务业绿色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4.开放成为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经验证明,开放是推进发展的必由之路。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应通过高质量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激发服务业深化改革,为其持续注入强大动力。从国际经验来看,今后在推进服务业开放的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坚定深化对外开放的决心,将放宽外商投资准入与发展服务贸易有机结合起来,将推动服务业全方位对外开放与提高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的能力结合起来,统筹促进服务业开放加大力度、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率。第二,把扩大对外开放同扩大对内开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提升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部分地区服务业对内开放明显滞后于对外开放,既有高铁、航线等区域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对外通道不畅、放宽市场准入不够的原因,又与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有关。第三,将扩大和深化服务业开放同培育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创新服务业监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国际经验表明,这有利于服务业开放更好地做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5.共享成为根本目的


 共享成为根本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虽然一两个企业的经营活动未必需要也未必能够做到全社会“共享”发展成果,但推进服务业整体的高质量发展应该做到“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并为此坚守必要的底线,“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创新服务业监管过程中,之所以要注意包容创新、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确保服务业发展能够体现共享发展理念。比如,如没有必要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红线,就有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的发展,形成对另外一部分居民或企业基本生存、发展权益的侵蚀。


近年来,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总体上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共享发展水平。但要将“共享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真正落到服务业发展的实处,还有很多文章要做。一些现代服务企业的发展,显示了良好的创新绩效和发展潜质,有效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便捷和好处,提高了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和发展质量,但也导致社会分配和就业机会更加不均。一些地方部分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经历短期的超常规增长后,发展动力迅速衰减,蓄积了较严重的金融风险和经济社会运行风险,导致“少数人迅速获得收益,多数人被迫支付成本”。一些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常给人超预期和“革命性创新”之感,但小部分企业的成功往往伴随着更多企业失败甚至“一蹶不振”的教训。其中,接近成功但最终失败的部分企业,往往也曾有过一段时期的良好业绩,但由于持续创新的“韧劲”不足,或因为局部事件或偶然性、突发性因素的影响,导致其最终归于失败。类似现象说明,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如何科学处理创新与共享的矛盾,培育持续创新发展能力,真正让更多的人在参与发展的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政策上仍值得认真研究和重视。


 最近几年来,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各种新兴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与此相关的垄断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相关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的依托资本强势和融资便利,坚持不懈长期亏损、大量“烧钱”企图“耗死”对方,借此形成垄断地位,为未来取得垄断利润创造条件。有的待形成垄断地位和构建起循环、造血机制后,盈利能力很可能出现指数型或超常规增长,导致社会财富加快向其大量集中。这不仅对传统的反垄断措施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创新服务业政策和宏观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回应这种挑战,需要科学处理创新发展与共享发展的矛盾。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提出,“我们要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在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容易受到关注,但如何同时实现“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往往容易受到轻视,可能应该花费更大功夫。这恰恰是推进服务业共享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的。



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推进策略


 第一,形成一批顺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和企业家。

这些企业和企业家应该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驾驭能力,能敏锐感知服务业市场需求变化,并具有创造市场需求、凝聚市场需求、引导市场需求的能力。企业和企业家是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增强服务业竞争力的中坚力量和基本依托。企业家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也是实现服务业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的有效保障。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企业和企业家,往往也善于从当前发展的不协调中找到新的服务业增长点和盈利机会。


 第二,营造有利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

 这种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应该能够顺应服务业产业特性和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励和吸引企业家创新创业,让企业家在发展服务业的过程中真正做到安心、省心、舒心,对未来发展有信心。当然,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包括对民营经济和外部资本开放、包容的环境,有利于减少对内对外开放中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降低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本和风险。有的地区成长性强、发展有潜力的民营企业少,现有的民营企业多由本地国有企业转制而来,真正来自区域之外的国内资本和国际资本较为稀少,这实际上表明当地的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一定问题。提升社会诚信和政府服务标准化水平,是营造有利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的基本要求。


 第三,培育契合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业生态。

 这种产业生态应该瞄准增强服务业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方向,能够有效顺应现代服务业的产业特性和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服务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有利于将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培育服务业发展的品质品位同普遍增进居民或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结合起来。


 第四,创新完善包容审慎的服务业监管框架和政策体系。

 创新服务业监管,要推动由行业归属性监管向功能性监管,由具体事项的细则式监管向事前设置负面清单的触发式监管转变,强化服务业发展中的包容创新、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审慎监管理念,促进形成统一高效、普惠公平、开放包容、多元共治的监管体系,形成“企业自律+行业组织自律+强化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优化政府监管+营造鼓励社会参与监管”的复合型、网络化监管体系。构建包容审慎的服务业监管框架,有利于将鼓励服务业创新与平抑服务业发展风险、提高服务业质量效益和增强服务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结合起来。优化政府监管,不仅要顺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产业属性和发展要求,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而且要注意顺应服务业产业融合的趋势,鼓励政府多部门协同监管,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一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初期,由于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产业属性和发展规律需要有一个深化认识的过程,政府切忌对其盲目“站台”。否则,容易对新兴行业的发展推波助澜,加剧行业发展的波动和“浮躁”情绪。从长远来看,也容易加剧服务业发展的资源浪费和发展风险。在基本认清行业属性和发展规律前,政府不宜仓促出台监管措施,否则可能因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产业属性和发展规律而误伤创新。


 总之,有利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不仅应该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意加强对服务业战略性新兴行业、关键领域的支持,而且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注意培育鼓励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激励机制,将坚持功能导向鼓励创新与促进不同类型服务业平等竞争有效结合起来。一些地方鉴于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打破了服务业原有的生态平衡,形成了对现行监管格局的严峻挑战,往往以破坏市场秩序为由,自觉不自觉地希望通过强化现行监管措施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这不利于服务业创新发展。但若以鼓励创新为由,对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拔苗助长”,也会形成新兴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的不公平竞争,加剧服务业创新发展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矛盾,影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在此方面,理性的态度应该是将放宽准入与创新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普惠公平,功能导向;冷静观察,谋定后动;创新监管,多元共治。


(本文原载于《改革》2019年第6期,第4152页。此版本有删减,且略去了注释、参考文献,若有需要请参阅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