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痛点及对策时间: 2022-11-06信息来源:《区域经济评论》2022年第5期 作者:欧阳慧 责编:qgy
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但也要看到,实践中还有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比较突出,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不完善,商品和服务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超大规模市场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等。
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面临的痛点
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加快完善与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相关的制度体系,建章立制工作进展明显。但国内不同区域、不同行政区划之间仍存在规则不统一问题,部分地区还存在对国家统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地方对全国统一负面清单执行不力及地方性准入规则不统一问题。特别是在促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权责清单衔接方面以及通过统一编码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同时,各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力度还存在差异,一些地方还存在隐性准入壁垒,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申报程序、审批流程、规则执行力度等方面也难以完全统一,影响市场准入的一致性。在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产权保护规则不完善、对不同主体保护力度不一等问题。产权保护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可能阻碍市场公平竞争,进而成为制约统一市场建设的重要瓶颈。产权保护的区域执行力度存在差异,部分地区侵害产权的行为偶有发生,针对不同产权形式存在各种歧视性做法等。在公平竞争方面,存在公平竞争理念未深入人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力不强的问题。一些行政主体和决策部门公平竞争意识比较淡薄,仍然习惯用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来实现行业或区域发展目标。一些政策缺乏针对相关举措的实质性审查,审查程序把关不严,影响公平竞争审查在保障政策公平方面作用的发挥。近年来,中国在确立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产业政策转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政策的协同性显著提升。但在一些领域,以公平竞争为导向的政策原则尚未确立,经济政策中的歧视性做法仍难以杜绝,人为制造的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现象依然存在。一方面,经济政策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地域歧视。中国区域间竞争日趋激烈,各地政府为推动经济发展出台了大量政策。这些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部分政策存在对外地企业的歧视性做法,阻碍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人为设置的区域壁垒未完全消除,加剧了区域性市场分割现象。商品和要素流通的显性壁垒正在逐步消除,但隐性壁垒仍存在。一些地方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行政许可,对外地商品进入本地销售施加严苛的限制条件,部分地方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不合理的备案或审批手续,增加企业运行成本,从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的现象。3.要素市场方面:要素流动不通畅、配置效率不高问题较突出当前,中国要素市场改革深入推进,但受制于要素领域一些根深蒂固的体制性弊端,要素跨区域流动不通畅、跨区域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方面,要素市场二元结构双轨运行现象仍存在。目前,中国已经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建立起了公开、透明的交易体系,在这些市场,要素价格可以按照供求关系动态调整,促进资源有效配置。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地下的、灰色的、政策难以企及的市场,在这些市场中,要素配置偏离了市场规则,难以实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城乡间、区域间要素流动壁垒仍然高企。要素自由流动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客观要求,但当前阻碍要素跨区域流动和跨行业配置的市场壁垒还大量存在。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诸多领域,存在体制性或政策性市场壁垒。当前,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流通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和国内统一市场建设的目标相比,软、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还有亟待改进之处。一是区域间硬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有待提升。当前,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区域间互联互通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区域互联来看,省际、市际断头路依然存在,一些骨干线网存在运输能力瓶颈,制约着跨行政区域的人员往来和要素流动,连通大城市的城际轨道交通还不能满足跨城市人员流动的需要。从枢纽建设来看,一些地区跨区域多式联运市场需求巨大,但支撑不同种类交通工具衔接和协作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多式联运枢纽的区域布局仍不合理。从城乡衔接来看,农村偏远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商贸物流、冷链、仓储、网点等基础设施欠账仍然较多,农村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的痛点问题尚未解决。二是不同流通方式的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衔接。比如,一些地方在公路运输枢纽、港口码头、机场等的管理上各自为政,货物转运的成本较高,耗费的时间较多,急需通过一体化的管理提升区域内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一些地方的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步伐,制约着商贸物流数字化水平的提升。三是市场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速。一方面,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平台和交易中心,现有的大宗商品、证券、技术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仍难以适应全国性、全球性资源配置的需要,且与中国消费大国、贸易大国的地位还不相称。另一方面,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有待完善,国际贸易中被西方国家结算系统“卡脖子”的问题尚未解决。5.市场监管方面:规则的统一性和执法的协同性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协同配合的市场监管执法是维护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有利保障。但中国在规则的统一性和执法的协同性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在质量标准、检验检测等方面还存在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当前,中国在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管、检验检测等领域正在加快形成全国统一规则,但部分地方、行业仍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同部门、不同区域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协同配合不足的问题。当前,承担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较多,要真正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离不开各部门、各地方的协同配合。中国在监管领域仍存在各部门监管力量协调不够、监管信息和数据不共享的问题,尤其是公安、税务、海关、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尚未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机制。当监管涉及不同地方的市场主体或跨区域违法行为时,也存在各地方监管线索和证据难移交、行政执法难协同的问题。
二、着眼长远,立破并举,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一,定制度,夯基础,建设高质量市场基础制度与运行规则。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制度明确为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在此框架下,针对部分领域产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针对部分行业市场准入不畅的问题,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针对一些领域竞争秩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社会信用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第二,强连接,促畅通,建设高标准流通体系、信息交互渠道与交易平台。着眼现代流通网络、市场信息交互渠道、市场交易平台等重点市场基础设施,通过多种举措实现基础设施之间的融合、联通、对接,形成协同高效的市场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流通和有效配置。第三,促统一,优市场,建设高水平要素资源市场和商品与服务市场。对土地市场,要完善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对劳动力市场,要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转移支付与用地政策;对资本市场,要推进监管的统一和多市场之间的有效衔接。此外,还要结合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建设统一的能源市场和生态环境市场。对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要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推动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第四,抓监管,促公平,建设现代化监管体系,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并为完善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监管指明方向。强化部门联动,鼓励跨区域联合执法,统筹执法资源,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完善重点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健全协作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开展监督评议。
第五,破壁垒,拆藩篱,着力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着力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围绕各种不公平竞争现象,注重政策的延续性,结合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反垄断。针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强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也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作者简介:欧阳慧,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北京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