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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要实贷实付门槛不抬高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耿彩琴 作者:admin 责编:

 

    本网讯 银监会近日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办法要求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昨天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士表示,该项办法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而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

    银监会称,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管理彼此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贷业务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时有发生。为此,银监会出新规对个贷进行了规范。

    事实上,目前个人申请车贷、房贷,在支付上都是贷款人受托支付,即银行将个人借得的款项直接打到对应的汽车经销商和房屋经销商的账户里,而不经过个人自己的账户。

    不过,银监会称,考虑到个人贷款中借款人交易对象的复杂性,办法中明确对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或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可暂不执行银监会的新办法,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新办法。同时,银监会给予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个月的准备期。

    最新的统计数字称,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仅2009年上半年就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亿元。

 

责任编辑:夏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