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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三个悖论与局限性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张孝德 作者:admin 责编:

 

    聚焦低碳经济的哥本哈根会议,对于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解决,无疑是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从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到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再到哥本哈根会议提出的低碳经济,这确实标志着在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上,当代人类正在从倡导共识向具有强约束的统一行动迈进。
   我们在积极应对低碳经济的同时,还应当保持清醒的认识。造成当代人类文明困境的根源来自于工业经济模式,拯救人类文明迫切需要一次经济模式的革命。虽然低碳经济已经开始从外部触动了工业经济模式,但低碳经济仍属于在保护既得利益前提下的外生解决方案。我们在积极应对低碳经济的同时,还应当认识到低碳经济的局限性,特别是低碳经济中所包含的三个悖论更需要我们关注与研究。

   第一个悖论:从经济学原理讲,低碳经济要求在公共产品框架内来实现,而低碳经济却是由追求本国私利最大化的主体来实施的。这将使低碳经济的有效实施大打折扣。

   世界各国聚集在哥本哈根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来推进低碳经济,这件事本身说明低碳经济属于公共经济的范畴。或者说,联合国召开这样的气候变化大会,也是希望在一个公共经济的框架内得到解决。那么,哥本哈根会议是否存在着满足在公共经济框架内推进低碳经济的条件呢?如果从满足实施低碳经济的原理与机制来看,我们会发现,在这样一个良好愿望的背后,存在一个很难解决的悖论。这就是联合国所期望的公共经济解决方案,是由追求私利最大化的主体参与实施的。

   按照公共经济运行原理,低碳经济在公共经济框架得到有效解决的前提是,实施低碳经济的主体也必须是一个能够代表公共利益、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公共产品供给之所以不能交给私人组织来承担,就是因为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私人组织不存在满足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动力机制。那么,在联合国召开的世界气候大会中,作为参与低碳经济的各个国家能够以公共组织的角色、以公共利益的代表来实施低碳经济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在工业经济决定的世界秩序与文化环境中,各国政府虽然属于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组织范畴,但作为公共组织的代表只在本国范围内才成立。而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却是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私人组织。联合国把这些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国家,召集在一起解决关系全人类的公共问题,就会受到极大限制。这正是我们对哥本哈根会议推进低碳经济不能抱有更理想的预期所在。

   从哥本哈根大会传来的信息就是佐证。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副团长、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苏伟在12月8日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讲,欧盟与美国减排目标让人非常失望。按照排放责任与减排对等原则,西方发达国家应该在低碳经济中承担更大的公共责任。然而,无论是从满足《京都议定书》要求的减排目标看,还是需要发达国家对全球节能减排进行更多补偿资金看,都与预期相差很远。在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寄予厚望。发达国家在会议之前曾许诺要资助发展中国家,如欧盟表示从2012年开始每年提供1000亿欧元。然而在谈判中真正兑现的承诺却成了在2012年前拿出10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苏伟如是说,100亿美元听起来很多,其实全球人均也就是不到2美元。在丹麦,2美元还不够买咖啡的。

   第二个悖论:全球温室效应来自成本外化的工业化模式,而低碳经济的解决方案是期望在不触动这个模式的前提下,消除外化的成本,这是不可能的。

   退一步讲,即使哥本哈根会议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也不等于低碳经济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文明危机。造成地球温室效应的深层原因来自已经带病运行的成本外化的工业化模式。而低碳经济的解决方案,是在不触动这个模式的前提下,希望通过外部的减排来解决温室效应问题。这样一种解决方案,就像一个肾病患者,通过外部血液透析来代替肾脏排毒代谢功能一样,在短时间内可以暂时地维持生命,但如果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这样一种依靠技术力量的外部解决方案是不能维持下去的。现代人类面临的文明危机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温室效应造成的环境与气候的危机,另一方面是工业经济模式本身带来诸多危机。而不断生产毒素的工业化模式才是当代人类文明危机的根源。然而,在西方主导的这个工业文明的世界中,我们只承认存在一个危机,这就是外部的环境危机,而为我们提供物质财富的工业化模式却是没有问题的。低碳经济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而形成的。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关于减排的谈判中,各国都不愿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都希望别人多减,似乎有病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特别是发达国家更是如此。

   第三个悖论:发达国家是造成全球温室效应的最大责任者,但按照低碳经济延伸出的低碳交易模式,发达国家又会成为低碳贸易的最大获利者,这是不公平的。

   虽然在公共利益框架内推行低碳经济举步艰难,但在低碳经济之外延伸出的低碳交易模式却正在紧锣密鼓地不推自动地进行着。按照目前设计的低碳经济模式,如果排放指标一旦获得国际公约认可,国际间的碳交易就会随之兴起。从理论上讲,通过市场力量来解决碳排放,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机制。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第一,碳交易是在既定碳排放配额的前提下进行交易,这恰恰是许多商家对碳交易感兴趣的地方。因为越是供给稀缺的产品才越具有进行投机交易的价值。所以碳交易的结果不是减少排放的总量,最大获利者不是地球上的全人类,而是参与交易的商家。第二,在碳交易中获利最大者,不可能是发展中国家,而是处于制定交易规则强势地位的发达国家,是能够娴熟掌握交易工具的发达国家的商家。在这样一个可能出现的结果面前,我们必须接受这样一个悖论:发达国家是造成温室效应的最大责任者,他们在低碳经济中应该付出更多,然而在低碳经济的背后,西方国家的商家又会成为低碳交易的最大获利者。他们获得的财富,又会变成满足高消费的来源。高消费又会成为高排放的根源。我们从减排开始,走了一圈,又走回到原来的起点。要读懂这样的低碳经济有点难。

   在此,我们绝不是简单地反对搞低碳经济,因为对于处在文明危机中的当代人类,有低碳经济,总比没有好。但面对低碳经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难道在人类文明灾难面前,我们的智慧不能超越低碳经济而做出更好的选择吗?为什么在面对人类文明危机的时候,我们总是只听到一种声音,总是听到既得利益者的声音?而人类文明史演化的事实却告诉我们,人类新文明的创造往往不是既得利益者。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