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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隐藏巨大风险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李雨谦 作者:admin 责编:

 

 

    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防范问题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争相讨论的话题。

    “各地投融资平台的大量涌现,拓宽了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渠道,提高了地方政府对各种资源的综合运用能力,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运作更加市场化、专业化,同时也为吸纳商业银行贷款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但从另一方面看,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作很不规范,潜伏着巨大的风险,甚至成为将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进行捆绑的一个主要渠道。”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3800多家,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额约为l万多亿元,到2009年末,迅速上升到6万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

    陈万志说,过去,一级政府只拥有两三家或三四家投融资平台;现在,许多地方一级政府就拥有十来家甚至几十家各类投融资平台。

    以前,给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的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一家,是地方政府求银行,属于“贷方市场”;现在,尤其是2008年底以来,各家商业银行蜂拥而至,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竞相给地地方投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的局面,变成了银行求地方政府,属于“借方市场”。

    “目前,由于商业银行之间出现了竞争性放贷的局面,贷款条件不断放松,地方融资比以前方便了很多,风险也随之加大。”陈万志告诉记者,一方面,一些投融资平台中存在着资本金不足或资本金不实以及抽逃资本金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采取各种变通手法向平台注入不实资产“滥竽充数”。另一方面,目前投融资平台的总体负债水平都相当高,负债率普遍超过80%。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地方投融资平台在融资过程中,通常需要依靠地方财政出具变相担保或由当地人大出具的类似担保性质的公文函才能够从银行获得贷款,而这些变相担保又大多是建立在土地价格上涨预期基础之上的。

    “这样的担保形式很不规范,对土地的升值依赖性过大。加之多数地方政府自身的财政风险已经很大,隐性债务水平已经很高,地方政府的这些担保或承诺往往是‘一女多嫁’,重复运用,因此许多担保、承诺实际上是有名无实。”陈万志说。

    而且,由于平台的债务最终偿还主体及投资失误的责任主体还都不十分明晰,一旦发生还款困难,最终责任人是谁、地方政府是否会出面偿债等问题,银行和投资者并不十分清楚。

    全国人大代表、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直言:“地方融资平台最大的风险,在于把地方政府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产生的债务信贷化。”

    此外,地方投融资平台大多还缺乏举借债务的总体规划,对所投项目有时缺乏严格、科学的项目论证,容易造成资金使用上的严重浪费,导致平台的经济效益低下,投入产出效率过低。

    不过,记者注意到,2010年伊始,决策层已将清理、整顿、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纳入议事日程。此次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称,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在两会期间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做出正面回应。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坦言,2009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确实存在潜在风险。发改委将对此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科学安排政府投资,保持合理投资规模;二是控制新开工项目;三是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要通过综合分析地方的财力状况、承受能力,规范和控制地方融资平台。这其中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机制等。据悉,财政部正在牵头制定一份旨在监督、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文件。

    央行行长周小川主要强调了决策程序和风险防范。要从各种参数和监管角度使其能够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判、风险权重的安排、土地价值的评估等方面做到合规运行。“对出现不良资产的平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现行会计准则,按照现行贷款分类标准来进行资产处置。”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