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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从“世界工厂”到“全球办公室”时间: 2015-09-23信息来源:郑宇 作者:wyg_admin 责编:


内容提要:中国和印度的要素禀赋相似,但经济发展模式却截然不同。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仅仅在于通过保护产权来激励投资,它也可以通过影响生产要素流动性来改变要素配置,从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具体而言,中国的劳动和土地制度加快了劳动力的流动性。高流动性加强了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吸引了更多资本投入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因此创造了“世界工厂”。相比之下,印度的劳动和土地制度限制了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以及正式和非正式部门之间的流动。割裂的就业市场因此削弱了劳动力资源的成本和规模优势,降低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对资本的吸引力,反而引导资本投入到相对高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由此形成了“全球办公室”。理解国内制度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对国家治理有很大的启示。尽管劳动力的高流动性有助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但通过限制个人权利而使劳动力流动性被动提高却可能伤害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

关键词: 国家治理;国内制度;经济发展模式;劳动力流动性;制造业
 

一、 发展模式之谜
 

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上任伊始就提出了雄心勃勃的经济发展计划。尽管莫迪强调印度无意复制中国模式,但他所规划的经济增长蓝图却是同中国模式相似的以制造业驱动的增长模式。在2014年的印度独立日集会上,莫迪更喊出了“来吧,到印度来制造(Come,Make in India)”的口号,呼吁跨国公司投资印度的制造业,希望能大幅提升制造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并创造大量就业机会。

从历史上看,工业化一直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中国和印度两个人口大国也不例外。尽管两国政治体制迥异,但经济政策却十分相似,在建国之后长达30年的时间里一直实行计划体制下的进口替代型工业化战略。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改革开放,并在1992年后加速开放,而印度也在80年代初放松了经济管制,并在1991年正式开始经济改革。由此产生了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发展奇迹。中国经济在30年中保持了年均10%的高增长速度,而印度经济在20年中保持了年均6%的较高增长速度。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从1980年到2010年,全球有6亿人口脱离绝对贫困线,而这一惊人成就几乎完全是由中印两国贡献的。


  不过,中国和印度的经济增长模式大相径庭。通常认为,中国沿袭了一个传统的工业化带动现代化的路径,成为世界工厂。而印度走了一条非常规的发展道路,以信息和金融服务业带动经济增长,成为全球办公室。


  但是,如果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印的发展模式却都显得反常。图1用回归方程形式估算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关系。斜线显示,工业和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都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其中服务业的比重相对增加得更快。但当我们把这个预测模型同中印的实际经济结构做比较时发现,中国的实际工业比重远远高于根据其人均GDP预测的工业比重,而印度的实际工业比重低于其根据人均GDP预测的工业比重。服务业则正好相反。中国的实际服务业比重远远低于根据其人均GDP预测的比重,印度的实际服务业比重则明显高于预测水平。换句话说,中印两国的经济模式都不符合常规预测,只不过它们反常规的方式完全相反。


  中印两国的外资结构也差别很大。中国吸引的外资主要流入制造业,印度吸引的外资则集中在服务业。2000—2010年间,中国吸引的外资中有59%流向了制造业,38%流向服务业,而在印度,68%的外资流向服务业,只有30%流向了制造业。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要素禀赋决定了其比较优势。中国和印度同为劳动力充裕而资本短缺的国家,在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具有相似的比较优势。然而两国的经济发展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模式。这是为什么呢?毋庸置疑,影响一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因素很多,包括教育、语言、科技水平和政治体制等。例如,中国的教育制度是一个面向平民大众的制度,因此平均教育水平较高,而印度的精英教育制度导致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平均,造成了两头大、中间小的分布。中国在制造业上的竞争优势在于其技术革新能力和完整的产业链,而印度在软件行业的竞争力来自其语言优势和相对低廉的高技术人力成本。中印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巨大差距则被认为体现了威权体制的高效率和民主体制的低效率。


  本文将从制度角度提出新的解释。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仅仅在于通过保护产权来激励投资,它也可以通过影响生产要素流动性来改变要素配置,从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增长模式。具体而言,中国和印度的劳动制度和土地制度对两国劳动力的流动性有重要影响。在中国,劳动和土地制度加快了劳动力在行业和城乡之间的流动性。高劳动力流动性加强了劳动力资源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中国因此成为“世界工厂”。相比之下,印度的劳动和土地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性。低劳动力流动性削弱了印度在劳动力资源上的比较优势,引导资本投入到相对高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由此形成了“全球办公室”。


  本文的分析框架同传统的制度经济学有明显区别。传统的制度经济学观点把产权保护当成经济增长最核心的因素。好的制度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和保护私有产权来激励私人投资,从而实现经济增长。这个基于产权保护的制度解释有广泛的影响,由此延伸到对合同制度、司法体系、金融体制等问题的研究,而制度本身对生产要素配置和流动性却鲜有涉及。在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文献方面,尽管近年来有不少研究探讨制度对吸引国际投资的影响,但这些研究通常强调制度环境对跨国公司投资风险的影响,并没有考虑到制度可以通过影响要素流动性来改变资源配置,从而影响跨国公司的投资决策。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中印这两个差异性很大的国家,仅用一个因素来解释它们的发展路径是远远不够的,而这也并非是本文的目的。本文主要是通过对两国微观制度的比较来拓展制度分析的框架。尽管中国和印度在政治体制上大相径庭,但仅靠民主/威权的二元模式是不可能理解两国在治理模式上的细微差别的,因为民主体制本身并不能说明国家治理的优劣。尽管不少近期的研究都强调“善治(good governance)”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才能实现善治仍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而且,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是不是就必然带来善治呢?本文也希望通过中印案例比较来寻求这些答案。


  二 、制度和劳动力流动性


  中国和印度同属劳动力充裕且廉价的国家,因此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似乎是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两国截然不同的发展模式呢?


  早期的发展经济学家如阿瑟·刘易斯(Arthur Lewis)和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等认为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二元化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加里·菲尔茨(Gary Fields)进一步提出,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不仅仅是城乡二元化的问题,而且在城市内部也通常分割为正式和非正式就业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整合割裂的劳动力市场,增强流动性,提高剩余劳动力的生产效率。换句话说,剩余劳动力只有在充分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中才能真正成为经济发展的有效资源。因此,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的判断,不仅要看其绝对数量,更需要考虑其流动性。


  什么样的制度因素会影响劳动力的流动性呢?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通常假定劳动力流动性是外生的,而行业间劳动力流动性的差别影响贸易政策的形成。近年来,对于资本主义多样性的研究开始关注发达国家国内制度对劳动力流动性的影响。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强调市场竞争,劳动制度对工人权益的保护较小,劳动力更注重获取通用技能,增大了流动的可能性。而以德国为代表的协调市场经济国家则更强调非市场机制的战略协调,劳动制度对工人权益保护较多,劳动力更注重获取行业专门技能,其流动性就相对较小。


  由此可见,劳动制度是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重要因素,而这一点在劳动力市场割裂程度更高的发展中国家就更突出。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制度对工人个人权利的保护会影响企业增员和裁员的动机。许多研究都证实了劳动力市场的一个悖论:旨在保护工人利益的高劳工标准会导致企业的雇工需求降低,最终反而限制了劳动力数量的增长。第二,制度对工人集体权利的保护会影响工人选择“发声”或“退出”动机。如果工人有发声渠道可以集体表达诉求和争取利益,他们选择退出的动机就会下降。反之亦然。


  如果说劳动制度主要影响劳动力的行业间流动性,那么土地制度则主要影响劳动力的城乡流动性。影响也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征用和开发。大规模农村土地征用和开发让大量农民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从而被迫向城市迁移。二是土地补偿和安置。征地过程中对失地农民的不公平补偿和安置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在农村就业市场产生了激励机制,拉动农民进城寻找较高收入的工作。


  那么在一个劳动力充裕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性的差别对经济模式有什么影响呢?第一,低流动性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化,减少了廉价劳动力的供应,使大规模的劳动密集型工业生产变得更困难。企业可能会因此减少对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投资。第二,低流动性导致低技能劳动力的成本上升,反而使高技能劳动力变得相对便宜,从而可能激励企业增加对高技术产业的投资。第三,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上升,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价差缩小,跨国公司的投资战略可能从降低成本的垂直化战略转向扩展市场的水平化战略。因此,发展中国家的低流动性可能会导致跨国公司减少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投资,增加对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并由垂直化战略转向水平化战略。微观层面的企业行为最终会影响宏观层面的经济模式:企业对制造业缺乏投资兴趣限制了制造业在经济中的比重。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用图2来简单表示制度影响经济增长模式的因果链。国内制度(劳动制度和土地制度)分别影响劳动力的行业和城乡流动性,劳动力流动性决定了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成本和规模,企业(包括跨国公司)根据劳动力的成本和规模优势来选择投资产业、技术水平和投资战略,企业的投资行为最终决定了经济增长模式是以制造业为主还是以服务业为主。

  三 、劳动力流动性比较


  要理解中印两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需要比较两国的劳动力流动性,主要包括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以及正式和非正式部门之间的流动性。


  首先,衡量劳动力城乡流动性的一个简单指标是城市化进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远高于印度。1978年,中国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9%,而印度为22%。到了2012年,中国的城市人口比例已经达到52%,印度仅为32%。城市化进程通常由三个因素推动:人口自然增长、行政区划变化以及城乡人口流动。印度的城市化进程主要是由人口自然增长推动的,而城乡人口流动仅贡献了20%左右的城市新增人口。中国的情况正相反。由于出生率很低,人口自然增长对城市化进程影响很小。城市新增人口的70%—80%都是来自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和城乡人口流动。由此可见,中国劳动力的城乡流动性远远超过印度。


  其次是城市行业间的流动性。基于高行业流动性导致低行业工资差异的假设,我们用行业间工资水平差异来衡量行业劳动力流动性。1998—2009年间,印度的行业间工资差异一直高于中国,意味着其跨行业劳动力流动性相对较低。


  最后是正式和非正式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性。印度对非正式部门有明确的定义,是指雇工在10人以下的企业或雇工在20人以下且没有通电的企业。如表1所示,印度制造业中的非正式员工比例高达80%以上,而且这个比例在20年中变化很小。中国对非正式劳动力并无正式定义,也没有官方统计,因此我们采用两种口径来大致估算。第一,非正式劳动力比例为城市私营和个体企业以及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制造业就业人数的比例。这样估算出来的比例从1989年的52%增加到2010年的71%。第二,如果我们仅仅考虑城市制造业劳动力,非正式劳动力比例则为城市私营和个体企业的员工占城市制造业员工总数的比例。这样估算出来的比例从1989年的2%增加到2010年的37%。尽管这两种方式估算出来的非正式就业比例差别很大,但都显示出中国的制造业劳动力的非正式化趋势不断扩大,也意味着正式和非正式部门之间的劳动力流动性很高。大规模的国企工人下岗、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民工进城都是造成非正式就业人数大幅增加的原因。

  综上比较,无论是城乡之间、行业之间还是正式和非正式部门之间,中国的劳动力流动性都明显高于印度。劳动力流动性的差别导致了两国在制造业劳动力投入强度上的不同变化。一般来说,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投入强度较高,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劳动力投入强度较低。本文用劳动力成本占总产出的比例来衡量制造业的劳动力投入强度。我们的计算发现,2007年前后中印两国制造业的劳动力投入强度大体相当,为总产出的5%左右,发展轨迹则大不一样。从1998年到2007年,印度制造业的劳动力投入强度下降了30%,而中国则在1999—2009年期间上升了2%。这意味着印度的制造业朝着资本密集型的方向迅速发展,而中国制造业的劳动密集型特点反而更突出了。这个变化轨迹令人费解。第一,印度的人口增长速度更快,人口结构更年轻,享受人口红利的可能性比中国大,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应该更有优势。第二,中国经济增长快,劳动力成本上升更快。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压力更大,更可能促使企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型。但如果我们把劳动力流动性的影响纳入考虑,这个变化轨迹就不再令人费解。尽管印度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但劳动力的低流动性却限制了这个数量优势的发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所需的规模效应无法实现,从而降低了企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兴趣。而在中国,尽管劳动力成本上升很快,但相对较高的劳动力流动性使制造业的规模优势仍然存在。


  四 、国内制度比较


  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印度的劳动力流动性明显低于中国呢?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中印两国都存在明显限制人口流动的社会制度。在印度,种姓制度主要通过两个渠道限制社会流动。一方面,种姓制度通过影响低种姓内部的教育选择,从而限制了劳动力的职业选择;另一方面,种姓制度作为一种共同保障机制为内部族群提供贷款等福利,从而抑制了种姓内部劳动力向外流动的动机。而在中国,户籍制度也扮演了类似的角色。户籍制度在福利分配上对农村居民制度化歧视,并以控制城市人口的理由严格限制农村居民向城市迁移,从而造成了城乡就业市场的二元化。本文不再展开讨论这两个因素,而将分析的重点放在劳动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影响上。


  (一)劳动制度


  印度的劳动关系属于联邦和地方政府共管领域,联邦和地方政府均有权制定法律,因此形成了复杂的劳动法规体系。印度劳动法规的核心是《工业纠纷法》。地方政府依照该法并结合本邦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劳动法规。《工业纠纷法》中最著名的第5条规定要求雇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企业解雇工人时必须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这被认为是世界上关于雇工的最严苛的法律条款之一。尽管这部1947年制定的法律旨在保护工人不被资本家剥削,但其保护的却是占劳动力比例不到一成的正式部门工人。


  1991年经济改革以来,印度政府一直试图修改这部法律,营造更有利于资本的商业环境。2001年的提案建议将免于政府批准的企业雇工规模上限从100人提高到1000人,但该法案遭到工会的强烈反对,很快就折戟沉沙了。鉴于直接修改这个法律的难度太大,印度政府只好利用2005年通过的《经济特区法》来试图绕开这个法律。在经济特区内,执行劳动法规的权力由发展专员(development commissioner)而不是由注重保护工人利益的劳动专员来负责。发展专员的目标是吸引投资发展经济,在执行劳动法规方面会更宽松,更愿意保护投资企业的利益。但这个暗度陈仓的做法依然受到劳工组织的反对,经济特区扩张的势头也因此受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劳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化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引入不仅终结了终身雇佣关系,而且大幅减少了对工人权益的保护。为了吸引外资,中国政府赋予外资企业更大的雇工灵活性。中外合资企业法和合作企业法都只要求企业在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保护等事项遵循具体劳动合同的规定,并无统一的国家规定。1994年通过的《公司法》要求所有类型的企业都必须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这个规定形同虚设。到2007年《劳动合同法》通过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不足一半,而且大部分都是短期合同。民营企业员工的合同签订率更是只有20%。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并不顺利。草案经过4次审议才最终通过。《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工人权益方面有所进步,比如强制企业必须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有权签订长期合同以及加强工会的作用等。但是,尽管法律通过后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高,企业在聘用和解雇工人方面仍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中印在劳动制度上的另一个重要差别表现在对工人集体权利的保护方面。经济改革加剧了劳资关系的紧张局面,劳动纠纷发生得也更频繁。从官方统计数据来看,中国的劳动纠纷总数量在1996—2009年间增加了14倍,而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比例却从6.5%下降到2%。而同一时期,印度共发生了1万起集体罢工或工厂关闭事件,参与人数高达2000万人。平均来看,每起群体性劳动纠纷的参与人数在中国为30人,而在印度则有2000人。尽管这种粗略的比较存在统计口径上的局限,我们仍然可以大致推定,中国的群体性劳动纠纷规模远远小于印度。


  为什么中国的劳动纠纷规模远远低于印度?这是因为工会的组织结构和作用大不相同。印度的工会组织是根据1926年的印度《工会法》建立起来的。该法对成立工会设了极低的门槛。2001年以前,只要参加人数超过7人就可组织工会。2001年以后,成立工会的门槛提高到100人或企业人数的10%。印度目前共有12个全国性工会,下辖6800个地区性工会。工会的覆盖范围基本上仅限于相当于劳工总数6%的正式部门工人。超过半数的正式工人是工会成员,而非正式工人加入工会的比例不足2%。强大的工会组织极大地提高了正式工人的集体谈判能力,从而降低了他们选择流动的动机。与此同时,劳动法规和工会组织对企业雇用非正式工人又设置了重重障碍。非正式工人这个庞大的群体教育水平很低,缺乏职业培训的渠道,也得不到劳动法规和工会的保护。因此,他们往往无法跨越通往正式就业市场的巨大鸿沟。


  在中国,工会作为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目标,在企业和工人之间充当一个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由于缺乏同资方的集体谈判能力,工人没有畅通的途径来表达诉求和维权,只能通过频繁换工作来争取个人利益最大化,也就加速了劳动力的流动性。


  从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印度的劳工制度对于正式工人的严格保护严重限制了企业雇工的动机,促使企业被迫保持较小规模以避免政府干预。这对于需要规模效应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企业会选择避免进入依靠规模效应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转而投资雇工数量相对较少的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在中国,市场化的劳动用工制度极大增加了企业的雇工灵活性,同时又大幅缩减了对工人权利的保护。为增强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工人也会重视获取市场通用技能,而不是企业所特有的专门技能。因此,无论是从企业还是从工人方面,市场化的劳动用工制度导致企业和工人直接的依附关系很弱,从而增加了劳动力的行业流动性。


  (二)土地制度


  再来看土地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推动效应。中印两国都经历了迅速的城市化,但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征地规模远远超过了印度。据官方统计,2000—2008年间,中国共有170万公顷农村土地被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这还不包括45万公顷的非法征用的农用地。而印度只是征用了44万公顷的林用地,其中一半左右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是什么因素导致了中国和印度的征地规模相差如此巨大呢?


  印度的土地征用制度可以追溯到1894年制定的《土地征用法》。这个殖民地时期的法律规定政府可以出于公共目的征用私有土地,但必须对土地拥有者进行补偿。印度独立后继续沿用该法律,尽管有过数次修改,但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印度实施经济改革以后,围绕这部法律产生的矛盾逐渐突出。尤其是《经济特区法》通过以后,地方政府在征地上的权限增大,经济发展与土地征用的矛盾终于爆发。2007年,西孟加拉邦政府计划在南迪格兰(Nandigram)地区征用4000公顷土地用于设立经济特区,但遭到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随后发生的流血冲突迫使政府放弃了建立经济特区的计划,也引发了印度社会对土地征用政策的大讨论。如何防止政府滥用征地权力和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成了修改法律的关键考虑。经过多年的争论和妥协,印度国会终于在2013年通过了新的征地法,取代了已实施120年的旧征地法。这部法律在征地权限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首先,“公共利益”的范围仅包括国防和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如果政府是为有利于“公共目的”的私有项目征地,必须取得80%的被影响人的同意;如果是公私合作项目,则必须取得70%的被影响人的同意。征地的被影响人的范围也扩大了,不仅包括拥有土地产权的地主,也包括没有产权但受到征地影响的租户。新征地法还要求政府必须事先组织专家对征地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以确保征地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


  在中国,征用土地的法律依据来自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的具体界定。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征收的土地大量被用于工业、商业开发等非公益性经营目的。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产权,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的最终控制权不在农民手里。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很低,农民在征地中与政府和开发商谈判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正是由于征地法对印度政府征地权力的严格限制,印度的征地面积远低于中国,而因失地造成的人口迁移也要较中国少得多。


  再来看土地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拉动效应。许多关于中国的研究显示,城乡收入差距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持续拉大。而关于印度的研究却没有发现城乡差距明显拉大的趋势,反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城乡收入差别扩大会让农民产生更强的动机到城市寻找相对高薪的就业机会,从而对劳动力流动产生拉动效应。


  造成城乡收入差距不同的变化趋势有很多可能的因素,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在印度,如何公平补偿失地的农民是社会争议的焦点。旧的土地征用法中只规定了政府按照征用的土地市场价值进行补偿,而不包括对农民安置的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的市场价格,但政府对农用地转让的限制压低了农用地的市场价。不过,土地所有者如果对土地补偿金额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多数法庭受理的土地补偿案都以增加农民的补偿款的结果告终。为了根本性减少土地补偿引起的纠纷,2004年印度政府颁布了《国家安置与康复政策》,承认征地不仅应包括对土地价值的补偿,还应该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和康复进行补偿。这个政策最终被2013年通过的新土地征用法采纳。新法大大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城市征地的补偿可以达到市价的两倍,而农村土地更可以达到市价的四倍。与此同时,失地农民还可以得到长期补偿用于安置和康复。


  在中国,地方政府有单方面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权力。中国的征地赔偿制度对失地农民的赔偿是基于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不是市场价值来确定的。而且,出于财政收入最大化的考虑,地方政府在制定征地标准时经常就低不就高。2012年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在提高征地补偿上取得了部分突破,如取消了征地补偿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收益30倍的上限,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的内容。不过,相对于印度的新土地征用法,这些改革并没有给予失地农民充分的补偿,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有多大影响仍不得而知。


  五、 结论


  中印经济发展结果趋同而模式迥异的现象一直是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试图用一个新的制度分析框架来解释这一差异。同传统制度经济学强调产权保护不同,本文认为制度可以通过对要素流动性的影响来改变国家的传统比较优势,从而引导企业选择不同的投资产业和方式,最终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产生影响。这个分析框架拓展了传统的制度经济学“制度—产权—投资—增长”的因果链条。更重要的是,这个框架要解释的不仅仅是制度是否导致经济增长,而是什么样的制度导致什么样的经济增长。


  具体而言,中国在劳动力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是成为“世界工厂”的重要原因,但这个优势并非只是得益于庞大的人口数量,也来自劳动力的高流动性。而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重要因素是劳动和土地制度。尽管中国的人力成本在过去10年中上升很快,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规模优势并未因此被明显削弱,对资本的吸引力仍然很强。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依然是主要靠制造业推动。


  印度之所以没有同中国一样成为“世界工厂”,是与其低劳动力流动性密切相关的。受劳动和土地制度的限制,印度的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以及正式和非正式部门之间都存在巨大的流动障碍。割裂的就业市场因此削弱了劳动力资源的成本和规模优势,也降低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对资本的吸引力。纺织业是对印度就业贡献最大的非农产业。即使是在这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80%以上的印度企业是不足8人的家庭作坊。而在中国,大部分纺织企业的规模都在200人以上。相比之下,由于在低技能劳动力资源上不具优势,印度在高技术劳动力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更加显著,因此吸引了大量金融和信息等现代服务业投资,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本文解释了中国和印度不同经济发展模式的制度原因,但并不能说明这两种发展模式孰优孰劣。尽管劳动力的高流动性有助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但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制度却可能产生不同的外部性。如果高流动性是消除制度障碍后个体的主动选择,就更可能在市场中产生良性的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努力,从而提升社会的创新能力。但如果劳动力的高流动性是由于制度对劳工的保护不足造成的被动选择,就可能扭曲激励机制,抑制社会创新,并成为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障碍。“富士康模式”的高效率正是在充分利用劳动力高流动性带来的规模优势后形成的,但这种模式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却可能极大地伤害技术创新的能力。同样,大规模城市化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但城乡不平等的加剧却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与此同时,政府的治理方式也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调整。在经济起飞阶段,善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决策能力。因为它可以突破制度僵局,有效执行产业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配置的比较优势。无论是“世界工厂”还是“全球办公室”都在一定程度上是制度创新的产物。但是,在经济起飞之后的持续发展阶段,实现善治则需要政府、法治和民主这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以保证经济增长、社会分配和激励创新之间的平衡。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