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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国内外经验总结分析时间: 2016-05-02信息来源:岳波 吴小卉 黄启飞 孟伟 张林波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存危机的严重威胁,西方国家在生态保护法律体系、环境经济政策、循环低碳绿色经济模式、生态保护意识培养、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开展了长期持久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已经从学术层面的探讨上升到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国家理念。在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进程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汲取古代生态思想精华;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执行;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复合资本;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高度重视国民生态文明素质教育。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国内外;经验总结;建议;展望
        中图分类号:X2  文献标识码:A
 
Summary and Analysis on th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Experiences Domestic and Abroad
Yue Bo, Wu Xiaohui, Huang Qifei, Meng Wei, Zhang Linbo
(Chinese Research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Beijing 100012, 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1960s, facing to a serious threat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cological destruction, survival crisis, the Western countries has carried out a long-lasting work, such as the legal system establishment for ecological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policy setting up, the low-carbon green circular economy mode founding, ecological protection awareness training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upgrading, etc., which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progress. Since the middle and late 20th century, China has focused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protec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has been brought into the “Five in One” overall plan of socialist construc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ince then, th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has risen from the academic level to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genda and national philosophy. In further promoting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he following points should be important, which are to learn the ideological essence from ancient ecology, to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 mechanism reform, to strengthen enforcement of th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to actively found the complex capital fo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o vigorously promote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upgrading, and to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eople’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quality education.
Key word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home and abroad; experience summary; suggestion; prospect
 
        收稿日期:2015-08-06;修回日期:2015-08-17
        作者简介:岳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环境科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温室气体减排、固体废物填埋污染控制;
        E-mail:yuebo@craes.org.cn
        基金项目: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生态文明建设若干战略问题研究”(2013-ZD-11)
        本刊网址:www.enginsci.cn
 
        一、前言
 
        人类对自然的恶性掠夺所导致的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正在“反馈”给人类本身,如何积极寻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经济与环境的双赢结局,需要人类自身的觉醒和智慧。生态文明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是基于人类对于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生态文明建设强调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高度发展、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和谐统一,它不仅是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更是涉及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达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实践与探索,积累了较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尽管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生态文明建设状况仍落后于发达国家,距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为此,本文归纳总结了发达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普遍经验,分析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已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二、国外协调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关系的经验总结与分析
 
        20世纪60年代以来,面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存危机的严重威胁,西方国家痛定思痛,开始着手解决环境问题。经过长期的努力,西方国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强化相关法律的实施
 
        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发达国家对于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治理,均为立法先行。比如,法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涵盖水资源保护,垃圾分类处理,废气排放,空气质量监督,环境噪音管理,规范产品包装、生产和使用,电子废料回收,建筑节能、风力、核能等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和激励环保行动。法国《环境宪章》的颁布更是将环境利益上升到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日本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了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环境基本法》明确了日本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将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统一纳入其中;为了推动环境负荷低和资源利用率高的循环型社会的构建,日本政府在2000年颁布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该法旨在建立一个“最佳生产、最佳消费、最少废弃”的循环型社会形态[1]。美国在1969年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从保护整个人类生存的环境出发,集社会环境、资源、人口、经济、文化发展于一体进行全面协调和规划。1970年,美国成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署和由总统领导的环境质量委员会等专门机构,通过了《清洁空气法》等30余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生态的建设和保护、工业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等都有严格的法律限定。与此同时,美国地方政府针对自身的情况在联邦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从而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瑞典是生态文明理念的先行者,立法是瑞典处理环境问题的有力工具。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典》是全球第一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典,成为全球环境保护史上的里程碑[2]
 
        20世纪80年代以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国纷纷加强环境执法、环境法规的有效实施和遵守。各国在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实施方面的措施主要表现在:①许多国家将环境执法和环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并逐步将环境执法作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点;②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官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③强化国家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建设,包括建立和健全各级政府环境管理机构、提高环境管理机关的级别、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养;④增强环境法制建设(包括立法和执法)和环境管理的有效协调,加强对环境法的监督、检查,例如,成立环境警察、环境法庭,切实保障公民和单位享有提起环境诉讼的起诉资格,积极开展环境法诉讼;⑤提高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罚程度,对环境违法者实行双罚、多罚制,同时对于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的行为,严格实行问责制度[3]
 
        (二)综合运用多种环境经济政策,调动各方力量改善生态环境
 
        西方国家采用的环境政策具有广泛、细致、操作性强等显著特点。例如,美国的环保政策一是强调环保措施上的多样性、创新性和灵活性,力求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二是强调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而不是以改变生活方式的方法来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持续发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二氧化硫减排;在流域生态补偿上,美国政府承担大部分的资金投入,并且规定由流域下游受益区的政府和居民向上游地区做出环境贡献的居民进行货币补偿。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借助竞标机制和遵循责任主体自愿的原则来确定与各地自然和经济条件相适应的租金率[4]。在日本,《森林法》规定国家对于被划为保安林的所有者予以适当补偿,同时要求保安林受益团体和个人承担一部分补偿费用。瑞典政府从税收上控制各种有害物质的无序排放,其中交通和能源领域的二氧化碳(燃油)税和能源(电力)税收占年度环保税90%以上[5]。上述经验表明,政府可以有效利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激励政策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三)推行循环低碳绿色经济模式,降低资源与环境的负荷
 
        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都是生态经济的重要表现形式。当前,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和推行一系列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为核心的“绿色新政”,旨在将“高能耗、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消耗和低排放”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例如,德国发展的重点是生态工业,废物的处理和再生利用是德国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目前,废弃物处理已成为德国经济的支柱产业。法国的发展重点是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英国把发展绿色能源放在首位。美国的“绿色新政”包括:节能增效、开发新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方面,通过财政手段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通过政策倾斜以鼓励节能。日本则在建设循环社会的基础上,率先提出建设低碳社会,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均采取政府主导、学术支持、民众参与、企业化运作的模式,通过建立“产、学、研”三位一体的生态园区,将技术研发和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6]
 
        (四)重视长期、持续的生态保护意识培养,夯实国民素质基础
 
        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达成共识,携手合作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在美国,早在1970年就制定了《环境教育法》,联邦政府教育署还设置了环境教育司。在日本,也已经形成针对中长期目标的专业和非专业性正规环保教育,设立了对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专门环境教育以及对公众的社会性环境教育等,推进全社会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在瑞典,通过教育入手培养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瑞典《义务教育学校大纲》中超过半数课程均涉及对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要求;同时,每年都要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来强化国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在法国,巴黎市大力推出“自行车自由行”自助租赁服务,以吸引和鼓励大家少开私车、多用公交工具,减少汽车尾气排放[7]。随着主要发达国家国民素质及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低碳、环保、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已逐渐形成。
 
        (五)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实现重污染产业的国际转移
 
        由于政治经济的不对等性,西方国家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顾国际准则,不断将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国际环境污染转移主要通过产业投资转移和贸易转移两种方式。
 
        在产业投资转移上,西方国家一方面在国内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高科技、精巧、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同时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国际投资或跨国公司经营的途径,将一些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劳动密集型的夕阳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甚至把垃圾场、废弃物处置场建在这些国家,直接掠夺那里的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洁净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从而实现环境污染转移。如部分欧盟国家因其内部农业环境要求高,政府甚至采取补贴的办法鼓励畜牧业公司把养殖场和屠宰厂迁到其他发展中国家[8]。贸易转移环境污染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发达国家通过国际贸易买进在其国内遭到环境法严厉控制所不能生产的初级产品,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转移到其他国家。二是采取付给高额处理费的形式,将那些难以处理的废弃物输往发展中国家。据欧洲共同体透露,欧美国家1900—2000年每年向几内亚出口3×106t化学废料,每年可得到12亿美元外汇收入[9]。正如西方发达国家的过去是建立在许多不发达国家的落后基础上一样,今天一些发达国家的“生态”城市同样是建立在更多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的基础上。
 
        三、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总结与分析
 
        我国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已经从学术层面的探讨上升到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国家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已在全国蓬勃开展,如生态县(区、市)的示范建设、能源减耗、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总结其实践探索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一)初步构建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把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从1989年我国首部《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起,环境立法蓬勃发展,迄今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法,以新修订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涵盖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资源循环利用法、能源与节能减排法、防灾减灾法、环境损害责任法七大亚法律部门,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所形成的体系。已经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保护政策,确立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基本战略方针,确定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10]。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提出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项重点任务[11]。另外,《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的制定实施,强化了生态和环境保护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建立了科学、合理、有效的执法和监督机制。
 
        (二)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传统产业升级。在落后产能淘汰方面,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大奖励惩罚力度、完善相关技术标准、降低落后产能企业成本、高度重视职工安置工作等。在传统产业升级方面,坚持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深化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集成应用,提高研发设计、生产过程、生产装备、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12]。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启动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创新企业的成长。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首先,进一步增强西部大开发力度,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青藏铁路为代表的大批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形成了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基地、名优品牌和企业集团; 同时,积极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等。其次,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大力建设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再次,国家对于老少边穷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并全面推进国内外区域合作。
 
        (三)逐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
 
        一是健全污染防治制度和标准体系。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强化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增加了农村面源和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水污染应急处理等重要内容。颁布和修订了室内空气质量、火电厂、水泥工业、机动车等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二是全面清查环境污染状况,组织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三是大力开展污染防治。我国先后实施在三北地区(西北、华北和东北)建设大型人工林业生态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流域污染为重点加强水环境治理,以实施除尘脱硫工程、淘汰落后产能、联防联控、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治理为重点推动大气环境改善,加强工业三废、生活垃圾、电子垃圾、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安全处置。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1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提出了构建“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目标和任务,造林步伐继续加快,继续实施林业六大工程;通过建设湿地保护网络体系、防沙治沙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使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
 
        (四)开展生态文明宣教和示范创建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宣教,通过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二是大力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各地积极加强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博物馆等建设,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持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举办了多期生态文明高层论坛、生态文化论坛等,创作了一批富有震撼力的生态文学、影视和艺术作品。三是各部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生态示范区、环保模范城、生态省、市、县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西部生态文明示范。水利部组织了水生态文明示范。农业部组织了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六部委组织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14];此外,还有两型社会、节水型社会、低碳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试点示范。
 
        (五)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节能降耗
 
        一是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在工业锅炉、热电联产等领域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管理,推动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活动。积极推动制造技术领域、建筑节能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的专项行动。推进传统能源的清洁化利用。二是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节能、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实施能源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技术改造。三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发利用水电,大力发展风电产业,广泛应用太阳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促进清洁能源分布式利用[1516]。四是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矿产资源集中统一规划与管理,鼓励和支持大中型矿山开展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开发,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障金制度。建立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开展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完善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各种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海洋公园的建设,建立海洋牧场示范区,合理开发与积极保护海洋资源。
 
        (六)积极倡导绿色消费
 
        一是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气象日等宣传活动,加大环境资源的国情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节能环保意识,为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创造良好氛围。二是推动节能产品的购买,2004年起,中国政府相继实施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和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三是实施标准、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四是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的发展,以步行、自行车为主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进展加快[16]

        四、
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及展望 

        (一)以史为鉴,汲取我国古代生态文明思想精华
 
         中国古代的生态文明思想源远流长,蕴含着深厚的生态伦理智慧,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渊源。中国古代生态文明思想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天人合一的生态世界观、厚德载物的生态伦理观、顺应时中的生态实践观。这些思想的实质都是主张将天、地、人作为一个统一的和谐整体来考虑,既要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又要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建立一种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关系[17]。古代贤哲不仅提出了朴素的生态文明思想,而且在实践中通过设置专门的政府机构、颁布法律法令等措施,集中体现了他们对生态文明的追求。例如,古代虞衡制度是为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制定;周文王时期的《伐崇令》被誉为“世界最早的环境保护法令”;秦朝的《田律》是迄今为止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环境保护法律文献;清代设有专管水利的官员,并设堡专门保护水道、河堤等。
 
        毋庸置疑,古代的生态文明思想与环境保护措施对于丰富生态文明内涵,促进当代生态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因此,新时期我国倡导建设的生态文明不应完全否定我国业已经历的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而是需要以史为鉴,汲取和发扬古代生态文明的精髓,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二)体制保障,全面推进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
 
        我国现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难以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因此,迫切需要改革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
 
        整合自然要素,实行统一监管。我国生态环境管理存在“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严重现象,难以对区域生态文明纷繁复杂的建设内容统一监管到位。如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军队环保、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分散在发展改革、财政、经贸(工信)、国土资源等部门[18]。为此,应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原则对当前不同自然要素的管理体系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所有自然资源的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天地一体的监管体系,如成立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等机构,实现统一统筹、协调、督导等职能,全权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的各方面工作。
 
        与此同时,亟需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当前地方保护主义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干预正常环保执法、对地方环保官员施加压力、消极行使限期治理和责令关停的权力等方面[19]。为此,一方面要调整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激励机制,使地方政府积极主动而非消极被动地承担环保责任;另一方面要增强中央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控制力,提高中央贯彻决策意图的能力。另外,不断强化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将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客观公正地明确责任归属,实行个人责任问责制。


        (三)依法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的严格执行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尤其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颁布实施更是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撑,但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仍存在部分立法空白、乏力和操作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另外,与廉价或无偿的环境使用制度相对应(即生态环境违法处罚标准过低与廉价或无偿的环境使用制度相对应),生态环境违法处罚标准过低的情况在客观上进一步助长了企业过度污染环境的情况。
 
        对上述问题,坚持依法治理是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根本。在切实做好新环境保护法宣贯实施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已有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相关法律的生态化修订。要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在硬件建设上完善相关机构设置和日常环境执法设备,全面提升环境监督现场执法能力。在软件建设方面要扩展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积极性。例如,健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听证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听证权;加强对环境执法人员的知识、技能、法制培训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建立环境举报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企业领导人约谈制度、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报制度以及环境联合执法制度等[20]
 
        (四)政策支持,积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复合资本
 
        首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增强自然资本推动力。针对我国目前因自然资源开采而造成的地质灾害和遭受破坏的地表环境,主要应采取保护、自然恢复和人工治理三大措施。即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依靠自然的力量对遭受退化的生态实现自我修复、加强综合整治和优化配置自然生态环境。
 
        其次,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增强知识资本推动力。一是强化政府对绿色科技的规划和投入,应进一步加大对绿色科技的研发投入,明确绿色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二是强化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合,使人才、科研、产业的聚集效应得以最大化发挥。三是加大绿色科技成果推广,全民应用科技,提高知识资本利用效率。再次,建立多元化环境投资体系,增强物质资本推动力。应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等经济手段,同时开辟多种渠道,保障资金投入。如尽可能增加各地方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预算;设法争取省市实行生态环境效益补偿;鼓励民间投入,根据“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融资体系;收取环保保证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权益交易体系等[21]


        (五)着眼全球,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我国应更多地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角度考虑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问题,扬长避短,有选择性、有重点地发展我国在区域经济,甚至在全球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从政策上讲,除少数重要产业外,应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同时,我们应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和优势领域,在产业全球化中,抢占某个产业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某些生产环节,占领某些方面的技术和生产的制高点,以此带动其他产业的迅速发展。此外,要根据全球化产业结构和竞争力的变化,汲取国际经验,及时调整产业政策。政府应按照竞争优势理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战略性产业的扶持政策。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逐步降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22]。其中,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转移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及准入机制,严格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由我国东部向中西部的转移。
 
        (六)全民动员,高度重视国民生态文明素质教育
 
        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将政府人员、企业职工和管理者、知识分子、农民、进城务工群体、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等各个阶层的内在积极性全面调动起来,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推行绿色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创建绿色学校,崇尚绿色文化;建设绿色社区,开创绿色生活;建设绿色新农村,改善农村景观。同时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应将全民的生态文明素质教育提升到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高度,推动《环境教育法》的立法。此外,畅通参与渠道,推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定期沟通、平等对话、协商解决的机制和平台。另外,也要完善环境新闻宣传管理机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23]
 
        五、结语
 
        总的来说,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战略性和创新性的任务,任重而道远,面对的问题和挑战、需求和压力、不确定性和风险等都是多方面的,需要在系统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内涵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更新理念,科学管理、规划指导,推动整个社会走上和谐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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