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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

破解国土空间开发难题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徐绍史 作者:admin 责编:

 财经微观点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守住耕地红线,一要管住“占”,二要搞好“建”。管住“占”,我们称之为管控性保护,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严格管控措施,实现长久有效保护;严格农用地转用管理,确保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结构调整等活动中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等。数量上守住“红线”固然重要,但如果耕地质量下降,粮食产能必然下降。因此,我们提出,守红线更要“建”红线,努力推动耕地保护从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转变,确保耕地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让同等面积的耕地生产更多的粮食。

  不提倡企业长期

  大量租赁农民土地

  王小映(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对家庭农场承包责任制或整个从事家庭农场的人员来说,一个是水平要够,再一个,从事农业生产的期限也要相对长期。家庭农场政策规范发展有两方面着眼点:一方面是让农民自己流转土地,不要形成大量的农民进城市定居生活,土地又不流转、撂荒,这样对发展规模经营不利。另一方面,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引进一些工商企业,但是又要防止工商企业的不良动机,所以对他们租赁土地,要进行准入管理,尤其是工商企业进入土地,要受让土地一定要有许可。有些农民要进入城镇,可能是季节性的,很难说就和农村完全脱离了。在这样的过程中,就要留有一些空间余地,进城农民可能还要退回农村去,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地租赁农民的土地。

  确立家庭农场规模

  关锐捷(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今年的一号文件第一次出现新名字——家庭农场,但由于社会保障、就业岗位等一系列问题没有解决,我国家庭农场的规模要有一个综合的考虑。首先是要考虑经济收入。今后发展现代农业的家庭农场,它的经济收入应该不低于或者高于从事其他产业或其他岗位的经济收入。其次要考虑土地产出率。如果农场经营规模小,其土地产出率就会高,因为它单产高,精耕精作,但是劳动生产率低;如果经营规模大,很可能劳动生产率高,但是土地的产出率就比较低,所以要有一个适度的经营规模。三要考虑劳动生产率。整个规模的确定要和其生产经营的能力以及它的条件、环境,包括农业机械化水平、耕作的管理水平、个人经营能力等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