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
“十三五”时期应关注港口与区域的协调发展时间: 2016-06-17信息来源:贾若祥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十三五”时期,港口发展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在区域发展中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使港口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融入全球经济活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领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关键词:“十三五”时期;港口区域;协调发展
“十三五”时期我国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领域要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其中港口在推动我国区域发展方面起着联外接内、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作用。“十三五”时期,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形势,积极推动港口与腹地经济的良性互动,助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港口与腹地经济“双赢”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港口发展面临的区域新形势
“十三五”期间,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就中国的区域发展来看,新的增长空间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形势没有改变,尤其是随着近期我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区域发展的视野更为广阔,我国区域发展仍处在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外向度不断提高,港口在推动我国区域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港口与腹地的互动也越来越密切。港口发展要融入到其所在区域和腹地经济的发展之中,形成良性互动发展的新格局。
1. 港口发展要适应经济新常态
“十三五”期间,港口发展要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不断提高港口在区域发展中的窗口和联接作用,在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发展国家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首先,港口发展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的新常态。在我国整体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并向中高端不断转变的进程中,我国大部分区域的经济发展也开始向中高速和中高端迈进,货物贸易量和贸易结构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我国港口要作出科学合理的前瞻性研判,主动推动港口发展与腹地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与中高端层次相适应。
其次,港口发展要适应区域发展逐步靠创新驱动的新常态。经过长期的快速发展,我国区域发展积累了相对较强的科研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产业优势和管理优势,目前正处在由劳动力、土地等传统要素投入和资金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的阶段。尤其是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科技基础好和创新能力强的区域,创新对于区域发展的驱动作用日益增强。在创新驱动的新阶段,区域经济的发展更加集约和高效。港口一方面要积极应用新技术,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另一方面更要对创新驱动条件下腹地经济对港口的需求作出前瞻性研判,及时调整港口发展策略,为创新发展增加支撑力。
同时,我国港口发展要适应区域发展逐步靠内需和服务业拉动的新常态。在过去的一段时期,我国沿海区域发展更多依靠出口和工业的拉动,但是现在内需和服务业在拉动区域发展方面正在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内需拉动和出口拉动以及工业拉动和服务业拉动对港口的需求有很大差别,这就需要港口发展要做前瞻性的调整,主动适应这一大趋势。
2. 港口发展要树立新理念
“十三五”期间,我国首次提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我国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出的重大决策,这将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区域发展的新理念,这五大发展理念同样要贯穿落实到港口发展之中,以促进港口的转型发展。一是要树立创新的理念。港口发展同样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港口要积极使用腹地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做出前瞻性的研判,为港口发展明确创新的方向和领域。二是要树立协调的理念。港口发展要实现与腹地经济的协调和目标市场区域的协调,主动适应腹地经济的需求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同时针对港口的货源消费地的目标市场,积极作出调整和变化,使港口在货源地和货源消费地之间起到“桥梁”和中介的作用。三是要树立绿色的理念。积极采用新工艺和新的管理模式,提高港口装卸、转运、仓储效率和效益,加强港口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四是要树立开放的理念。港口要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与国外相关港口的战略合作,密切与腹地的合作并积极拓展新腹地,在内通外联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五是要树立共享的理念。港口与腹地经济是有机整体,要牢固树立共享的发展理念,使港口与腹地成为利益共同体,从而在发展上形成合力。
3. 港口发展要适应区域发展新格局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大区域战略的实施,我国区域发展形成了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内通外联、特色鲜明、协调互动的区域发展新格局,港口发展要充分利用这种区域发展新格局。一是港口服务的区域视野要更为广阔。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区域发展与国际区域发展联系更为密切,尤其是通过相关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GMS)、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CAREC)、大图们江合作机制(GTI)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下,我国区域发展与毗邻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日益紧密,这也使国家与地域之间的经贸合作更加紧密,港口发展要更好的适应这一新趋势,扩大发展视野,积极拓展发展空间。二是港口腹地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十三五”期间跨省区域合作和区域联动发展更加深入。从我国的三大区域战略来看,都是跨越了很多的省级行政区,有的还跨越了我国的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四大区域板块,体现了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的特点,在这种大趋势下,不同的港口腹地之间的互动性更强,甚至出现不同的港口腹地相互重合的现象,这就需要港口与港口之间要加强互动,通过组建相应的港口群等形式更好适应腹地经济一体化的趋势。
二、“十三五”时期港口在区域发展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港口发展要积极适应我国区域发展的新形势,按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发挥发展优势,彰显发展特色,理清发展新思路。
1. 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但长期以来,我国行政壁垒问题较为严重,行政区经济对构建全国统一市场产生了很大阻碍,区域发展呈现典型的板块化和行政区化的特点,很难发挥市场对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影响了区域发展的效率和效益。同样,不同港口腹地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区,主要港口之间的核心腹地经济联系相对较少,但是在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的思路下,这种相对独立的发展格局将会被逐步打破。“十三五”期间,港口要积极服务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创新发展思路,稳步推进港口群建设,消除港口腹地经济之间的行政分割,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顺畅流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打造中国区域发展的升级版,实现我国区域发展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要消除影响要素在区域间顺畅流动的障碍,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受行政壁垒限制,我国区域间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还有很多不衔接的地方,需要政府更好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破除区域间的行政壁垒。比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尽快消除制约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瓶颈,如消除交通领域的各类待贯通路段,完善我国东中西和南北方之间各类重大通道,促进要素在东中西和南北方之间的顺畅流动。同时,也要积极鼓励港口建设无水港,与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灵活合作,构建港口腹地经济良性互动格局。
2. 在融入全球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目前,我国在积极推进沿边对外开放与合作,沿边开放已经成为我国继沿海开放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并通过“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形成了海陆联动的对外开放格局,在这种背景下,港口内通外联的枢纽作用日益凸显,港口要积极适应这种新形势,在推动我国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中发挥更大作用。我国区域发展已经在全球经济大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关系的日益紧密,积极融入全球经济活动是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新要求,要推进港口与国外主要港口的合作,促进区域发展的内部互通和外部互联。我国沿边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在对外开放与合作中的支撑能力不足,港口可以与有条件的地区合作建立无水港,使内地发展与港口发展有机联系起来,更好地推进我国沿边对外开放与合作,进一步实现走出国门的目标。结合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推动我国主要港口集团通过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与国外相应港口开展合作,使港口在推动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3. 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发挥港口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破除影响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藩篱,探索港口与腹地经济协调发展新机制。依托我国主要港口,积极推动临港产业区建设,稳步推动港口综合保税区建设,促进港区联动和港城联动发展。依托主要港口的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推进形成电子口岸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推动“单一窗口”共享数据标准化,完善和拓展“单一窗口”的应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执法流程和通关流程。在“一带一路”战略格局下,发挥港口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中的引领作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拓展区域发展视野。在次区域合作领域,重点在我国南部和东北地区推进与毗邻国家和地区的次区域合作。一是推进港口与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的次区域合作,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二是推进与东北亚相关国家的港口合作,借助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机遇,加快推进与俄罗斯远东地区、韩国、朝鲜等相关国家的港口合作。依托我国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推动环渤海港口群、长三角港口群、珠三角港口群建设,通过相互参股等形式将港口群内的城市打造成为利益共同体,进一步细化港口群内部的分工协作,促进港口有序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港口与区域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1. 注重规划引导
积极发挥规划对港口和区域发展的引导作用,探索在经济新常态下推动港口和区域规划的新方法和新内容,不断完善规划的引导和约束机制。对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一般性竞争领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清除影响要素自由流动的显性或隐性的行政性壁垒;对需要政府发挥监督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社会保障等领域,则要发挥规划的约束性作用,增强相关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倒逼经济转型发展。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战略为引领,加快推进重点港口群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破解港口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行政壁垒。
2. 完善体制机制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亟需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促进港口与区域协调发展。一是要结合我国上海、天津、福建、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我国港口和区域发展与国际接轨,在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积极探索我国港口与国际重要港口的互动合作的新机制。以中国参与瓜达尔港、比雷埃夫斯港建设合作为契机,积极推动中国与其他国际重要港口的合作,同时,进一步推动中国港口与国际主要港口的合作,助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三是积极探索港口与腹地经济以及港城互动发展的新机制。要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市场的要求,探索建立港口、腹地、港口城市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其一体化发展。
3. 健全法律法规
加快建立健全有关区域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推进港口和区域协调发展。我国编制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港口和区域发展规划,对促进港口和区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有关港口和区域发展方面的立法工作却相对滞后,与港口和区域发展的需求有较大差距。“十三五”期间,要积极推进港口和区域方面的立法工作,就港口和区域发展的责任部门、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等做出规定,促进港口和区域发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 [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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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贾若祥. “十三五”我国区域发展的新思路 [J]. 中国经贸导刊,2015(21).
[4]贾若祥. 山西省经济与天津港互动发展研究 [J]. 港口经济,2014(5).
责任编辑: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