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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间: 2016-08-30信息来源:尹伟华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能源统计作为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能源政策等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当前我国能源统计存在调查面不全、数据质量不高、指标体系不健全、内容较粗糙、不适应国际比较等问题,未能有效支撑现行的经济发展要求。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能源统计工作的相关对策。关键词:能源 能源统计 问题 对策
能源统计作为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提供的全面、准确的能源统计数据,为国家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和能源政策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国能源统计工作不断加强,但仍相对滞后。加强能源统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抓手。分析我国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能源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能源统计制度为国家制定长期能源战略和能源政策编制能源规划等提供了有用的信息,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国内外能源市场形势的变化,当前能源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统计调查面不全。现行能源统计制度仅统计工业能耗,而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非工业能耗无法反映;就工业行业而言,仅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规模以下能耗无法反映,形成全社会能源消耗量数据空缺,无法分析能源消费结构状况,包括产业消费结构特别是重点行业消费结构状况、轻重工业消费结构状况、地区消费结构状况、所有制消费结构状况等,难以反映全社会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
2. 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不高。首先,能源统计数据干扰多,地区与国家数据不匹配。由于GDP数据的不衔接,导致当前地区与国家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不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2005年地区GDP和全国GDP相差7.72%,2012年竟高达10.99%;地区与国家能源消费总量的差距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从发电热当量计算法来看,2005年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合计高于全国16.69%,2012年高达29.94%。其次,一些能源品种统计渠道多,数据比较乱。除国家统计局以外,有关部门和协会都有各自的主要能源产品产量统计,且统计数据往往各不相同。如,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安监总局的关于煤炭产量及其增长速度的统计数据差距一直较大。
3. 能源统计指标体系不健全。现行的能源统计只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没有反映全社会能源的生产、消费、调入、调出、加工、转换以及市场销售和市场供求的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提供能源供给与需求、能源管理与效率、能源资源与生产、能源开发与节能等决策信息,不能全面掌握能源生产、购进、消费、库存情况及发展趋势,对能源节约、能源经济效益、能源生产与需求缺乏预测,各级能源社会管理部门制定能源发展规划和考核能源消耗控制目标时欠缺依据。规模以下工业能源产品产量,流通企业能源商品销售,第一产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能源消费等调查统计体系不健全。核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所需的地区间能源调入与调出统计指标,流通企业能源商品的批发、零售、库存统计指标,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统计指标等一直不健全。对风能、水能、太阳能、核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品种的统计一直比较薄弱。
4. 能源统计内容深度不够。在能源产品和行业分类上比较粗糙,统计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细致,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如能源品种煤制品分类,国际上通常把煤制品分为气体燃料和固体燃料。气体燃料有焦炉气、氧化炉气、高炉煤气、煤气厂煤气;固体燃料有炼焦煤、次烟煤、泥煤、型煤、褐煤、其他烟煤和无烟煤、焦炉焦、气焦、专用燃料;而我国将气体燃料分为焦炉煤气、其他煤气两项,固体燃料分为煤制品、洗精煤、原煤、其他洗煤和焦炭5项。
5. 能源统计报表单一且时效性差。现行能源统计主要采用能源统计平衡表,统计报表单一、可供分析的资料少、利用率低,时效性差。编表所需资料缺口大,缺乏科学有效的推算方法和评估手段,直接影响了平衡表的编制质量。主要问题是缺乏科学的估算方法和评估手段,人为因素多,难以反映实际情况。缺乏能源效率、能源节约监测统计和能反映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节能降耗考核统计。同时,能源统计报表上报时间滞后, 对工业生产经营、能源消耗、生产成本等及能源利用效率情况等方面的分析不够全面、系统。
6. 不适应国际比较的需要。首先, 我国能源统计在产品分类、行业分类、平衡表体系上,与国外及国际组织存在较大差距。其次,在统计内容的广度、深度上,也无法与其相比较。因此,目前在能源统计资料的国际比较方面,在按有关协议向国际组织提供能源统计资料等方面存在很多困难,与发达国家目前正在实行的能源统计存在十分明显的差距。如,已受到很多国家重视的非商品能源,国际能源署早于20世纪90年代初就将其纳入能源平衡表,以固体生物质能和动物质能分析其在一次能源中的作用。我国也有丰富的生物质能,其应用规模也不小,但这类指标至今未纳入平衡统计,从而无法和国际比较。
二、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对策
1. 改进和完善能源平衡表体系。能源平衡表主要包括全国能源平衡表、地区能源平衡表、部门能源平衡表,目前实际执行的仅为全国能源平衡表、地区能源平衡表。加强地市级能源平衡统计,不仅是满足地方各级政府考核的需要,更是国家核实、核准能源数据的需要,应当把单纯的反映能源平衡的指标体系逐步充实到既反映能源平衡又反映能源市场、能源效益、能源环境排放等多个方面。首先,提高能源报表的时效性,发挥能源统计功能,使能源报表上报时间与工业报表上报时间一致,使能源消耗和企业效益资料完整统一,发挥能源统计应有的功能。其次,深化能源消费统计,使能源消费统计反映能源消耗的方式、主要设备的能源消耗等,进而反映能源的利用效益,并为能源环境排放提供基础核算资料,尽快恢复重点企业产品综合能源消耗统计报表。第三,完善能源销售统计,使销售统计既能反映市场状况,又能成为核算社会能源消费的手段。最后,适度加强价值量统计,全面反映能源市场。
2. 建立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能源统计数据收集资料体系。数据收集体系反映现存的经济体系,必须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相应修改。借鉴国外能源平衡统计经验及作法,研究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适合我国国情的数据收集资料体系和科学评估、推算体系,是能源统计的当务之急。同时,要建立灵活、高效的统计调查方式。改变单纯依靠全面报表的调查模式,采用灵活多样的调查方法,使一般年度调查与少量抽样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组成完整的调查体系。根据科学、高效的原则,定期进行一次性专项调查和重点调查,如对能源生产供应方进行年度主要能源产品流向调查等。对于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能源消费,宜采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科学核算的调查方法。建议国家每3~5年进行一次重点或专项调查,投入专项调查经费,取得一些重要的推算参考依据,用以解决能源平衡表的资料缺口问题。
3. 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和国际可比性。首先,完善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考核和评估,依法严肃查处在能源统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情况跟踪监测制度,努力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其次,把握好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能源数据与工业增加值、GDP等数据的衔接,妥善解决好省、市、县(区)能源公报指标的衔接问题。加强地区能源核算,为碳交易市场提供数据支撑。最后,加强能源统计资料的国际可比性,在产品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标准确定以后,对能源平衡表体系进行全面调整,使其能够达到国际可比,并能够为环境统计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4.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测统计。对能耗大户进行重点跟踪监测。在实际能耗统计过程中,实行点面结合的方法,突出重点,抓大放小, 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独立核算的工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企业要纳入重点能耗监测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月报制度重点反映。同时,建立能源数据责任制,加大能源数据审核评估力度,明确相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质量责任,严明纪律,强化约束,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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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