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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

抓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三大维度时间: 2018-08-05信息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8-07-25 作者:杨顺顺 责编:qgy

    在重点实施“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中,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这是实现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尤其要在经济、生态、制度三大维度上,贯彻好关于产业链优化、全方位管控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大政方略。

  全面把握绿色发展的内涵

  绿色发展是一个广义概念,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是经济绿色性、生态绿色性和制度绿色性三大维度的统一。经济绿色性着眼于打造高效可持续的增长模式。即提高经济的“绿色增长度”,将资源环境作为内生增长要素,通过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资本、资源、技术、劳动力的优化布局和科学配置,实现经济和社会福利的稳定增长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生态绿色性要求不断恢复和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即提高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的“绿色承载力”,其在长江经济带又集中体现为流域水环境的改善。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和修复作为界定经济带生态环境明显和全面改善的主要标识,以实现治水、护水、亲水的人水和谐为重要目标。制度绿色性面向优化绿色发展的制度安排,即提高支撑绿色发展的“绿色保障力”,从而协调“保护与发展”矛盾中的各种利益冲突,并创新与之配套的体制机制。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但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亟须通过上下游产业协同、多领域联防联治、政府市场有效联动等举措,全方位提升经济带绿色增长度、绿色承载力和绿色保障力水平。

  以产业链优化为核心提高绿色增长度

  长江经济带的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失衡问题亟待调整,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绿色化改造、升级任务尤为艰巨。一方面,从长江上游至下游各地的产业能级都在逐步递增,但要素丰裕度不断递减,生产加工产能与资源错配导致的资源跨区域长距离流动,加大了资源环境压力。东部区域集中的钢铁、石化、建材等高耗能产业,轻工、纺织等外向型产业,都需要中西部区域的资源输送。另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节能减排改造的意愿有所弱化。按照国际经验,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2%—3%时,才能明显改善环境质量。但即使在我国相对发达的东部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也仅达到1.17%。

  未来,提高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增长度,需要从产业链改造和升级入手,培育绿色增长模式。一是通过产业合理布局和有序转移引进,引导新兴产业沿经济带梯度分布和差异化发展。按照人才技术和自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在东部沿海、长江中游、内陆大西南地区梯次发展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打造一批世界级绿色产业集群。二是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大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投入,推动传统产业链高端化改造。针对传统产业改造的重点领域,钢铁产业应加大在上海、湖北、四川、重庆等地的兼并重组力度,推动复杂装备、工艺等关键技术研发;有色金融产业在江西、湖南、云南、四川、贵州建设稀有金属深加工基地的同时,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石油化工产业要加快炼化一体化和智慧炼厂建设,并推动页岩气勘探开发;纺织产业要发展纺织智能制造,提升服务设计能力,培育高端品牌。

  以全方位管控为途径提升绿色承载力

  随着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和覆盖面的拓宽,城镇和工业点源水污染正逐步得到控制,2010年后全国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已超过95%,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污染土壤修复等关键问题仍待解决。应以水污染治理为核心,按照不同污染源的排放特征对症下药,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

  一是工业污染治理“四化并举”,将结构优化、清洁化、集聚化的常态治理与现代化应急管理的非常态治理相结合。目前随着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产业集聚程度大幅提高,以往困扰环保企业的规模效应不足、治理成本高昂等问题逐步消解,应在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体系认证等环境管理举措的基础上,大力引进综合环境服务商,推广整体环境合同服务,同时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二是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双零行动”。通过节约、生态型种植技术,以精准施用促进化肥、农药等污染性生产要素零增长。通过规模、循环型养殖技术,在土地消纳能力充足的地区,优先推广“种养结合”技术模式;在土地消纳能力不足的地区,发展生物有机肥和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开展生物天然气试点、示范,以循环利用促进水污染物零排放。三是推进污染土壤修复“两大战略”。加强省际、国际合作,推出一批技术推广示范工程,以大科技战略破解重金属治理技术瓶颈。推广第三方治理“修复+流转”模式,对有升值潜力的工矿区,经修复土地价值提升后转商业用地出售,或通过建设矿山地质公园实现产业转型;对农田修复项目,可给予修复企业较长期的农地经营权,从而引导社会成本注入,缓解政府资金压力,以大市场战略破解污染土壤修复资金瓶颈。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夯实绿色保障力

  妥善处理水资源、水环境的“保护与开发”关系,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制度保障建设的关键内容,长江经济带地跨11省(市),地区分割、部门分割、城乡分割、水量与水质分割导致的多头管理问题较为突出,而且环境治理的外部性特征和市场利益诉求之间难以有效匹配。对于此,应按照权责利相一致原则,坚持政府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加快水资源管理事权承担制度改革,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防联治、共建共享”的政府组织机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并引入民间河/湖长机制,探索公众积极参与的“双河/湖长制”;创新洞庭湖等跨省域大型湖泊管理机制,全面建立流域、行政区域“两域结合”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加快各类资源环境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利益驱动的市场运行机制。完善中央统筹、省级主导的跨行政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鼓励采取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加大横向生态补偿实施力度;在流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探索水权交易,研究建立水权抵质押制度;按照三条红线要求健全水环境容量交易制度。

 

  (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