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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时间: 2021-10-12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21年10月12日  作者:童彤  责编:万山

 

10月9日,在660平方公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区及2413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内实行“一套标准管品质”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亮相,也标志着我国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的落地。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作为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导则》聚焦“一套标准管品质”,是示范区又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他强调,示范区的建设必须体现一体化和高质量的要求,必须体现生态绿色引领。《导则》聚焦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三大重点领域。

在生态环境方面,提出要从生态空间、生态景观、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指标体系,锚固以水为脉、林田共生、蓝绿交织的自然生态格局,引导河湖湿地、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修复和景观优化,打造覆盖城乡、活力多元、人在画中游的全域风景体系,促进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协同保护与治理。

在城市设计方面,则要求从城镇和乡村两个方面构建示范区城市设计管控指标体系,完善示范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加强各类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完整展现不同历史时期的城乡空间脉络和文化风貌,彰显示范区的自然生态、城镇空间与地方文化三大特色,营造满足未来生产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

在综合交通方面,从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四个方面建构了示范区综合交通管控(指标)体系,以交通枢纽为核心整合空间要素和配置资源,探索跨省域交通一体化衔接技术,创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智慧交通组织方式,践行绿色出行,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实际上,有关针对长三角绿色发展的要求,去年8月召开的“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就曾提出要“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要求“长三角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也要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带好头”。

如今,随着全国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的落地,长三角践行绿色发展要求势必带来示范效应。

“对长三角寻求区域一体化发展而言,高质量是核心主题,一体化是重要方式。”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贾若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何通过一体化方式将长三角地区打造成引领全国的高质量发展典范,一直是长三角地区寻求一体化发展的努力方向。

绿色发展的本质依据是寻求发展,只是要以满足更多兼顾生态环境约束的条件为前提。“兼顾生态效益的绿色发展也是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形成新的平衡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贾若祥认为,现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已经为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一体化明确了重点、方向和政策,一体化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本性缓解区域不平衡问题,以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另据记者了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于2019年11月1日揭牌,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其中,择青浦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的黎里镇,嘉善的西塘镇、姚庄镇五个镇作为先行启动区,面积为66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