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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丝绸之路)

推进“一带一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思考时间: 2016-09-06信息来源:辜胜阻 吴沁沁 韩龙艳 作者:ws 责编:

 
    “一带一路”倡议是国际合作的新平台,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截至2016年8月,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已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并积极构建以亚投行、丝路基金为代表的投融资体系,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加强全球经济合作提供了契机,为沿线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丰厚福祉。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我国对“一带一路”相关49个国家的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8%;2016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同比增长37%,占我国同期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开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然而,作为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风险性的系统工程,“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仍面临诸多难题与挑战。要推进“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需要从多方面入手,着力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智力丝绸之路、和平丝绸之路。
 
    第一,“一带一路”建设要与沿线各国的国家战略对接,强化战略共识,实现互利共赢,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构想自提出以来,遭到一些沿线国家的误读、误判、质疑甚至曲解,严重阻碍了中国与沿线各国加强经济合作、构建利益共同体的进程。因此,要充分研究沿线各国的国家战略,探索“一带一路”发展理念与沿线国家相关规划有机结合的契合点,针对不同国家因地制宜地制定合理可行的实施策略和发展路径。要建立战略对话机制,以相近的发展诉求、相同的发展使命、相融的发展利益作为耦合点进行战略对接,通过签订国家级谅解备忘录、联合声明及相关协议,达成战略共识。要借力外交谈判推进战略对接,打造规划衔接、生产融合、协同跟进的地区发展新格局。要加大舆论引导,构建“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价值认同,促进政治互信、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要促进沿线国家的资源与我国现有的技术、资金有效结合,发挥互补优势,形成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利益共同体”。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沙特提出了“沙特愿景2030”,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从过度依赖石油经济转向新能源与矿业等多元化领域发展,让非石油出口占非石油GDP的比例从16%提高到50%;让外国直接投资占GDP的比例从3.8%增加到国际标准的5.7%。我国积极研究沙特战略内涵,以能源合作为主轴,积极打造长期稳定的中沙能源合作共同体;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两翼,加强两国双边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领域的合作;并以航天、和平利用核能、可再生能源三大高技术领域为突破口,加强能源、贸易、投资、金融、工业化、矿产等领域的伙伴关系,打造中沙全方位立体合作新格局,不断丰富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第二,要加强顶层设计和高层双边协调,抓住重点,实施好一批示范项目,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风向标,保障项目落地生根,使沿线国家和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一带一路”是以项目为导向,以互利合作网络、新型合作模式、多元合作平台为目标的战略构想,不能只停留在表象性、原则性、理论性层面。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规划,为项目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与路线规划,把控重点方向与整体战略布局。要通过高层互访,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战略磋商,做实做细政府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实施规划,共同打破战略合作中的障碍。要瞄准重点地区、重点国家,抓好“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推进落实,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要充分研究国外市场特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风向标,引领企业有序进入国际市场并参与国际合作,确保项目在不同的市场落地生根。我国着力打造“一带一路”的旗舰示范项目——中巴经济走廊。在两国高层的协调与谈判下,我国获得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出海口瓜达尔港的经营权,并成立了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联合合作委员会,形成以中巴经济走廊为引领,以瓜达尔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合作为重点的“1+4”经济合作布局,为两国经贸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第三,要建立双边经济合作区,加强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营造良好发展“小环境”,促进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打造国际合作产业链。“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受政治风险、政策限制、恐怖主义、宗教争端、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投资“大环境”不容乐观。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本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和产业集聚的平台,有利于消除投资贸易壁垒,为双方国家营造自由平等、互利共赢的发展小环境。因此,我国政府要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双边就合作区各项政策及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磋商,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加强产能合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企业进驻合作区、参与国际产能合作进而走进国外市场的积极性。要通过人文交流夯实经贸合作基础,以民心相通促进贸易畅通,使双边经济合作区成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辐射源。要充分发挥合作区的产业集聚效应,鼓励企业开展 “集群式”国际产能合作和抱团发展,拓展海外市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是中国在印尼设立的第一个经贸合作区,凭借“抱团”投资的方式和区位、政策、产业集聚、基础设施等优势,成功吸引了大批企业入园。截至2015年3月12日,入园企业达到25家,其中有两家世界500强企业。
 
    第四,要建立商会协会,发挥其“承上启下”与“合纵连横”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海外拓展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自律和维权。
 
    商会协会作为“三元”市场体系中介组织的组成部分,具有集聚人脉、商脉和财脉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能办成单个企业想办而难以办成的事,还能发挥“中观调节”作用,弥补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因此,要建立商会协会并明确其定位,积极承接政府在转变职能中让渡出的治理空间,做到 “在商言商、为商而谋”。要加强对商会协会的引导、服务和教育,提高商会协会的专业化水平,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共享、投资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咨询、中介协商等多样化服务。要发挥商会协会善于交流沟通的 “承上启下”的作用,让其既当好“牵线人”、“娘家人”,又当好“介绍人”,避免企业盲目投资,减少商业摩擦和壁垒。要构建多层次商会体系,发挥其“合纵连横”的凝聚力,提高企业海外拓展的组织化程度。要充分发挥好、利用好商会协会的协调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精益求精的自律氛围。要建立商会会员维权机制,通过引入专业机构,构建海外企业的维权风险防控体系。印尼中国商会自2005年成立以来,从原来的10多家会员单位发展至2015年的160多家,通过履行维权、组织、调研、信息、沟通、协调、联谊等职能,对帮助在印尼的中国企业抓住商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会员企业与印尼政府和社会团体间的沟通合作,为进一步推进中印贸易关系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第五,要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推进人才“走出去”与就地“取才”相结合,建立人才交流平台,化解企业国际化战略的人才“瓶颈”。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由于缺乏具有国际视野、国际背景和专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导致对外投资成功率大打折扣,这也成为企业对外投资失败和跨国经营能力较低的最大瓶颈。因此,要形成以项目为导向,以产业集聚人才的跨体制、跨行业、跨区域人才资源整合优势,尤其是有效打通体制内与体制外、科研事业单位与民间智库、市场组织之间的区隔,建构起百川归海、众星捧月的聚才用才体制机制。要鼓励国内学生与员工出国留学或参与海外实践,全面了解国外经济社会环境、风俗习惯、宗教文化等,培养精通外语并熟悉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技能且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助力海外企业接轨国际市场。要积极开发并充分利用沿线国家的人力资源优势,搭建沿线国家本土化的人才队伍和管理制度,为企业“就地取材”提供便利。要建立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人才特别是科技人才间的交流合作,加快人力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2015年,中国在印尼成立“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金,为中国企业在印尼的发展落地提供本土化人才支持;构建中民印尼产业园,为两国提供人才与智力资源的交流平台,促进两国在人才方面的整体对接。
 
    第六,要推进协同发展,避免过度低价竞争和“内斗”,引导企业遵循商业规则,形成良性有序竞争,并在竞争中寻求合作。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大、项目多,一旦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就容易造成恶性竞争、资源浪费、经济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中国企业在走出国门时要加强全局意识,把自身发展诉求和“一带一路”建设需求结合起来。要鼓励协同发展,避免内部斗争,加强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与互利互助,龙头企业要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开拓市场,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合理定价,建立品牌战略,依靠差异化优势而非低价优势抢占国际市场。要推动良性有序竞争,严格按照国际商业规则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以创新监管模式遏制不良竞争,增强竞争合作意识,加强企业自律。要在竞争中加强合作,统筹不同类型的企业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企业间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借鉴其它国家的国际经验,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以差别化竞争优势为先导,以创建品牌为目标,以合作联盟为基础,成功抓住了拓展海外市场的机遇。
 
    第七,要发挥使领馆作用,为海外企业提供保护和指引,加强外交工作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克服“水土不服”。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发的过程中,面临各种挑战,企业“走出去”却“融不进”。我国拥有230多个驻外使领馆,他们在一线更易掌握情况、了解信息,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为直接的服务与保护,是海外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因此,要加强海外使领馆的商业保障功能,把双边关系做好做实,加强领事保护,努力提升中国企业和公民在外的安全系数。要加强外交工作对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为在海外投资的企业提供国别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克服文化、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水土不服”。要始终把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外交工作的重点和抓手,推进使领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与海外企业的密切联系,并利用政府外交、民间交流和高层互访机会,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境外发展环境。中印尼雅万高铁项目作为首个由政府搭台、两国企业对企业进行合作建设和管理的高铁项目,其成功启动主要得益于中印尼两国的使领馆外交协调和高层互访。该项目不仅通过驻外大使的协商与推广,在印尼打造出了中国高铁“金名片”,还对推动中国高铁“走出去”,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第八,既要研判机遇,又要加强风险预警,管控好风险,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企业“走出去”面临国外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因此,政府在与各国确立项目建立合作时,要全面了解该国形势走向,研判投资机遇与挑战,把经济发展与维护安全紧密结合起来。要加强对海外投资风险的调研和分析,建立海外投资咨询机构,为企业投资提供专业支撑。要加强对海外投资风险的防控,发布投资风险指南,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为企业发布预警信息。要完善应对风险的解决方案,依靠专业社会人员增强境外安全责任制、境外安全联络员制度以及境外安全巡查制度的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遏制风险范围的扩大。要完善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机制,妥善运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分散风险,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帮助企业分担国际化风险。要大力倡导可持续安全观,联合沿线国家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存在政治风险、投资风险、大国博弈风险、宗教风险等多重复杂的风险,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缘政治,宗教极端势力与恐怖分子猖獗,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对此,我国与沿线国家均组建特种军队,进行边防联合巡逻,加强双多边反恐交流合作,为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安全保障。
 
   (作者辜胜阻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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