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时间: 2015-08-19信息来源:匡增杰 作者:wyg_admin 责编:
[摘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一年多来,海关积极探索适应自贸区的新型海关监管制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按照“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要求,实施了监管模式的创新;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幅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对保税及口岸货物探索建立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因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未来发展的方向为:继续深入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实现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手段的逐步转变;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方式发展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不断拓展“单一窗口”功能;大力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分类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货物监管模式。
[关键词]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海关监管
一、引言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是我国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应对世界经贸格局新变化而推出的重大战略举措。自贸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其中,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始终是自贸区探索试点的重要内容。作为贸易便利化实施的重要部门,海关和其他政府机构将自贸区作为探索实现贸易便利化最大的“试验田”,参照国际通行规则,通过简政放权积极推进职能转变,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努力为构建一个面向全球、高标准的自贸区营造规范、公平、透明、高效的贸易便利化环境。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自贸区在海关监管制度方面不断推陈出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并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大力推动了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进一步促进了自贸区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文拟通过深入分析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就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展开探讨。
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现状
1.按照“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要求,实施了监管模式的创新
自贸区成立以来,海关坚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要求,先后推出23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见表1),初步建立起一套便利、高效、安全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2014年上海海关已在浦东新区、松江区、普陀区和徐汇区4个海关创新制度复制推广示范区分两批启动17项制度的分类复制推广。其中,2014年8月18日起复制推广9项制度,9月16日起复制推广8项制度(见表2)。
建立“单一窗口”是近年来国际上促进贸易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国家对外贸易竞争力、效益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受到各国及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目前有4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引进了“单一窗口”措施。2013年12月,世贸组织在巴厘岛谈判中达成一揽子协定,将“单一窗口”列为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重要条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寻求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创造条件成熟、贸易便利化水平高的国际贸易环境时期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虽已着力推动电子口岸建设,但口岸管理职能依然分散在多个政府部门,对外贸企业来说口岸整体通关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建立一个功能完善,有效服务企业的“单一窗口”迫在眉睫。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在2012年印发的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专门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成符合国际规则和通行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单一窗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要求“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为口岸管理指明了改革方向并进行了具体部署。为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2014年6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个试点项目在自贸区上线试运行,[②]目前已运行“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报”和“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两个试点项目,包含货物进出口、运输工具、进出口许可、支付结算、企业资质、信息查询等6个方面。[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启动后,可以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③]并将处理状态和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2]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政府可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口岸监管效能,进一步满足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需求。企业可以运用“单一窗口”的数据协同接口,将其贸易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减少中间处理环节,降低数据差错率。此外,还可通过“单一窗口”可一站式办结所有通关手续,避免在各执法部门之间串联奔走、分别提交单证、现场等候审批结果等环节,从而节省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3]随着“单一窗口”通关改革的深入推进,货物通关效率、海关监管效能、企业效益以及贸易便利化程度均将进一步得到大幅提升。
3.对保税及口岸货物探索建立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目前,自贸区对保税货物、[④]非保税货物、[⑤]口岸货物[⑥]进行分类监管,提高通关速度,控制监管风险(见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