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亭:“一体化”的“体”,是体制的“体”——对甬舟一体化两周年进展的点评时间: 2022-04-20信息来源:刘亭随笔 作者:刘亭 责编:SJW
总976 #新观察系列#
——对甬舟一体化两周年进展的点评
甬舟一体化两周年,开局平稳顺利,进展可圈可点。譬如组织落实:建立了常设的市领导拜访交流机制和有主要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譬如工作落实:已达成近百件具体合作事项。但是,省里一体化方案明确的三大主攻任务:一体化合作先行区设立、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开展、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还有待于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作为全省诸多“一体化工程”中最具战略性、引领性和标志性的“一号工程”,甬舟一体化需要进一步聚焦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建构和完善。说到底,“一体化”的“体”,是体制的“体”。什么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是政府在此基础上或前提下,顺势而为地“更好发挥作用”的体制。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不能是半斤八两,更不能本末倒置。
为此,要将甬舟“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实事求是地放在“利益共同体”建设的根基之上。相应一体化方案的有效实施,亦应置于两市共同利益的协同放大之上。这种一体化才是最实在的一体化,也是最可持续的一体化。
这里或有三件事值得高度重视:其一,在顶层设计层面,要有规制的保障。围绕着利益共同体的建设,对涉及两市利益协调的宗旨、定位、主体、机制等,建立起在双方高度共识基础之上的契约性安排。好比雄安新区这种“国家大事”“千年大计”,除去启动期的领导重视、政策倾斜之外,转入正常推进阶段,还是需要有《河北雄安新区条例》这样的法治型建构。
其二,围绕类似《甬舟一体化“攻坚破难”事项年度推进计划(聚焦在十个左右的具体项目和事项)》这样的重点实施安排,全神贯注,以实促虚,营造两市务实合作的政策环境和人文氛围。两市既有的行政管理和区域经济的体制都在,全无必要将各自范围内可独立开展的工作机械相加,充作一体化的实务或业绩。需要志在必得、务期必胜的,恰恰是涉及双方敏感利益、且又需突破传统体制束缚从而互利共赢的“攻坚破难”事项。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进展,必将促成一体化之“体”的破局或破圈。
其三,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共同营造,作为甬舟一体化的基础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固然重要,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互联互通”更不可或缺。经济毕竟是人参与的创新、创业和创富的活动,摒弃经济工作中“见物不见人”的思维方式,才能对市场主体最在意的营商环境改善,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劳动、知识、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多元要素都可依营商环境而变(“用脚投票”)的新形势下,改善自身营商环境形成从而吸引五湖资源、四海要素“为我所用”的局面,是最大的“反弹琵琶是高手、千年功夫在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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