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聚焦 > 城市群(都市圈)
城市群(都市圈)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政策解读时间: 2022-01-31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07-15 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 责编:qgy

    近期,省政府印发了《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闽政〔2021〕 11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出台背景、目标定位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福建省是最早实施区域协作的省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福州工作期间,就提出了“山海联合、优势互补、相互辐射、共同腾飞”发展理念。省委、省政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深化山海协作,推动城乡统筹。推进福州都市圈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发展理念和创新实践,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福州城市竞争力提升,带动周边城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01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9〕328号),提出“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支持福州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作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并对规划编制给予了具体帮助指导。我省高度重视都市圈培育发展工作,《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高水平建设福州都市圈”。在多次审议研究并充分吸收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同意,我省出台《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该规划将作为引领福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行动纲领、制定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目标定位

  打造福建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两岸合作重要门户、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重要支点、优质幸福生活圈。力争到2025年,都市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中心城市竞争力显著提升,同城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互联互通格局成形,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格局,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基本建立,阻碍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成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展望2035年,建成产业分工高效率、城乡发展高品质、生态环境高质量、开放创新高层次、同城发展高水平的现代化都市圈。

  三、期限范围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福州都市圈由以福州市为中心、联系紧密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主要包括:福州、莆田两市全域,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南平市延平区和建阳区、建瓯市部分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

  四、主要内容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包含第一章“发展背景”和第二章“总体要求”,主要分析了福州都市圈规划建设的重大意义、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第三章“共筑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围绕形成“中心引领、山海协同、城乡融合、以圈带群”的总体发展格局这一目标,《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三中心,两带三湾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一核”为“福州主城区—滨海新城、福清、平潭”,定位为都市圈主中心;“三中心”为“莆田、宁德、南平三市中心城区”,定位为都市圈次级中心;“两带”为“滨海滨江T型区域发展走廊”;“三湾区”为“环三都澳湾区、闽江口湾区、湄洲湾湾区”。

  聚焦提升省会城市发展能级,增强福州都市圈国际化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明确“打造以福州中心城区为主动力源、滨海新城为副动力源的双源驱动模式”,对标雄安新区、浦东新区等标杆,高标准建设滨海新城。着眼推进“滨海新城-环福清湾地区-平潭”“涵江-福清环兴化湾地区”“宁德-罗源环三都澳湾地区”协同发展,从交通、产业、市场、生态、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强政策衔接联动,满足差异化发展需要,共同实现发展愿景。立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抓手,提出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鼓励乡村经济多元发展、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等措施。&

  第三部分包含第四章“共建区域枢纽引领、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和第五章“共建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在综合交通体系方面,主要提出提升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为核心的航空枢纽体系服务能级,推进空铁、空公多式联乘联运;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体系,提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重点港区开发建设,促进港产城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对台通道建设,打造对台交通重要通道;畅通区域间联结的“T型大通道”,完善与省外重点城市群、省内重点城市的大通道建设;建立以城际铁路为核心的城际就业通勤交通体系,打造1小时通勤圈;以多元便捷的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完善跨城通勤交通体系等任务。

  在基础设施方面,主要提出协同推进5G网络布局,加强区域物联网建设;共同推进都市圈城市管理、企业运营、民生服务数字化;共建跨区域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共同推进区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强化能源储运体系;推进跨区域引调水工程,提升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各类市政管网合理衔接,强化都市圈内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布局;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流域防洪治理水平,完善防洪防潮减灾综合体系等任务。

  第四部分为第六章“共建创新驱动、区域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主要提出加快推动福州中心城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功能提升;推动福州各项重大政策落地;加强福州创新能力建设;打造科技创新走廊;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发展;推进山海协同创新走廊和沿海协同创新走廊发展;深化绿色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优化发展纺织化纤及鞋服产业链;加快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推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多模式探索园区共建共享;构建区域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打造海峡技术转移合作平台;推动都市圈各类创新要素流动等任务。

  第五部分为第七章“共营绿色美丽、协同治理的生态环境”,主要提出共筑山海一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区域森林、湿地与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推动跨界地区生态共建共治;推进“七河一带”生态保护修复;完善流域综合保护修复与管理制度;完善海岸线开发管控与污染治理制度;联合推进“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升级版工程;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等任务。

  第六部分为第八章“共建同城共享、幸福健康的优质生活圈”,主要提出实施都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协同开展都市圈创新创业服务;加强都市圈政府公职人员考录合作和交流挂职;加大高端人才和山区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促进优质教育和文体资源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一体化;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加强区域应急指挥联动;统筹调配区域重要资源;建立区域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平台;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治理合作;加强食品农产品药品安全合作;都市圈内外联动,打响旅游品牌;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等任务。

  第七部分包含第九章“深化开放合作,建设共同家园”和第十章“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聚焦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规划》提出加快推进对台通道建设,打造对台交通北岸门户;充分发挥港口航运和沿海能源布局优势,建设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拓展两岸信息网络建设;实施新一轮闽台产业合作计划;进一步放开对台现代服务业的“准入后准营”限制;扩大民间基层交流的影响力;保护利用涉台文物和历史建筑;常态化文化交流活动;引进台湾乡村营造人才和经验等重点举措。

  聚焦推动福州都市圈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划》提出共建国际贸易门户;深化国际区域合作;携手做大做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全面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福州新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文化区域性整体保护;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中华文化的核心展示地;共建“有福同享”的文化品牌等重点任务。

  第八部分为第十一章“共建区域一体、合作协商的体制机制”,主要提出加快建立都市圈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协调作用;发挥福州市的引领作用,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健全都市圈政务服务联通互认机制;探索都市圈法治协作和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都市圈重大安全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完善流域、森林与海洋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提升要素市场一体化水平;健全产业协作体制机制;整合特色区域合作平台;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