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都市圈)
城市群绘就中国区域经济新版图时间: 2015-11-20信息来源:冯奎 作者:wyg_admin 责编: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城市群作为拓展区域发展空间重要方式。《建议》称,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
可以预期,在未来五年,中国的城市群整体上将进入快速发育的阶段,初步成为中国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城市群将构建中国区域经济新版图,充任区域发展的主要抓手。
一、城市群规划越来越明确
从“十二五”规划到中共中央刚刚颁布的《建议》,城市群在规划中的地位越来越明确。
“十二五”规划中,城市群屡有提及,但有几个特点值得注意:
一是概念内涵相对模糊,带、区、群、圈等概念都有提及。“十二五”规划中提到,要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等。
二是当时主要是从区域经济的角度认识城市群的意义。例如“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推动包鄂榆、广西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关中-天水、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经济区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十二五”规划中还提出,要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等等。
三是对城市群的规划布局十分笼统与简略。“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对于培育哪些重点城市群,“十二五”规划并未详细涉及。
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颁布。《规划》提出,城镇化应以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城市群在城镇化以及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地位显著上升。
《规划》同时明确了东部地区三大城市群与中西部若干城市群的发展重点,突出要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初步勾勒出国家重点城市群的布局轮廓。
此后,城市群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
2015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实施城市群规划。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颁布后第一个城市群的规划。
中共中央在《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这也意味着,城市群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政策内涵清晰,布局合理,发展任务明确。
二、城市群发育越来越成熟
“十二五”时期是城市群快速发育的阶段。在 “十三五”时期,城市群进入趋于成熟的新阶段。
“十二五”时期,中国的城镇化率刚刚跨过50%,城市群发展迅速。
从城镇规模与人口上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增长较快。从城镇体系上看,大都市周边的小城市不断得到培育,城镇体系还不完善,城镇密度正由低到高进行提升。从空间结构来看,城市之间的联系较紧密,连接城市的基础设施较完善。从城市分工来看,分工体系开始形成,大中小城市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格局显露雏形,但大城市的集聚作用多于资源扩散。从城市群增长路径来看,城市群总体上仍是外延式蔓延,内涵式增长刚刚开始。
“十三五”时期,中国城镇化率将从54%左右奔向60%左右,城市群发展在整体上越来越趋于成熟。
从城镇规模与人口上看,城镇人口仍处于较快增长的进程中,但速度已有所降低。从城镇体系上看,大中小城市的协调性得到加强,城镇体系将比较完善,城镇密度将达到较高水平。从空间结构来看,城市之间的联系相对已很紧密,连接核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的各类交通日趋完善。从城市分工来看,中心城市的集聚与扩散相对平衡,分工体系相对合理。从城市群增长路径来看,城市群内涵式增长将渐渐成为主要特征,城市群的边界基本确立。
当然,从城市群发展来看,“十三五”时期,中国的城市群只能是趋于成熟,离真正的成熟阶段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我们规划了一批超大级城市群,实则只是一个城市较为集中的行政区域。例如,长江中游城市群面积达到31.7万平方公里。这个规模相当于整个日本面积的85%、德国面积的89%。在这个城市群内,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都还处于向心集聚为主的阶段。目前来看,体制、机制的障碍因素都严重影响都市核心区与周边城市的联系合作,更何况这类跨越省级行政区的城市群。
因此,类似于长江中游、哈长这类城市群趋于成熟还要有相当长的时间。整体而言,预计经历“十三五”之后的十年,也即达到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中国的城市群可望进入成熟发达的高度。
三、城市群作用越来越综合
“十三五”时期,城市群的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全面的发挥。
城市群发展对于拉动与促进国家经济增长的作用,仍然排在最为关键性的位置。2014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重点城市群的GDP达到10.6万亿元、7.8万亿元、6.6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5%、12%和10%,总共占37%。一些较小规模的城市群,也在大区域或本省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例如,关中城市群的面积是5.5万平方公里,只有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面积18%,人口只有约2300万。2014年,关中城市群生产总值达11681亿元,占陕西全省的66%,在带动陕西经济发展,甚至辐射西北经济发展中仍然举足轻重。
“十三五”时期,长江中游、东北、中原、关中等一批城市群崛起,还有其他更多的小型城市群不断壮大,将有力地支撑中国经济的基本面。
城市群的发展对于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十二五”时期,一个区域发展的热点是特大城市的人口疏解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城市群的发展。
河北省近年来人口保持稳定,而北京、天津每年人口增长五六十万,北京在过去的10年之内人口增长约40%,天津增长约30%。河北省在北京的人口将近160万,占北京常住外来人口的22%。河北省在天津的人口将近80万,占天津常住外来人口的25%。展望“十三五”,只有河北省的各类城市发展起来,换言之,只有通过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才能让中小城市提高吸引力,实现河北省就近就地城镇化。
加速城市群发展,对于缩小过大差距具有不容忽视的重大意义。这些过大差距主要存在于城乡之间、核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之间。例如,一些繁华的特大城市周边就有连绵不断的贫困带。解决这类问题,需要推进城市群不断发展。因为在城市群形成与发展的初期阶段,大城市吸纳资源的力量强大,对周边中小城市有“虹吸”效应,极易形成大树底下不长草的现象。而随着城市群的持续成长,大城市的集聚与吸附效应仍然存在,但辐射效应将不断增强。越来越大的辐射效应十分有利于增强周边落后县(市、区)的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小城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十三五”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让城市支持农村,要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城市群的发展至关重要。
四、城市群分层越来越明显
城市分层,城市群亦然。“十三五”时期,中国的城市群将出现若干层次。
这些层次至少可以包括五级:世界级的城市群、向世界级冲刺的城市群、国家级的城市群、区域性城市群以及地区性的城市群。
世界级与具备冲刺世界级城市群的,目前主要是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与珠三角城市群。这些城市群处于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十三五”时期,这些城市群有望通过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长江中游、成渝、中原、东北、关中等城市群,是国家级重要城市群。这些城市群的中心城市都比较突出,处于国家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且每个城市群都依托着广阔的腹地,发展潜力巨大。“十三五”时期,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上述城市群通过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将强化城市分工合作,形成更大的带动辐射力量。
此外,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等,以及一批由相邻的中小城市组成的如呼包鄂榆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等,也如群星璀灿,将在引领区域与地方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
五、城市群治理越来越紧迫
“十三五”时期,城市群将成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优化城市群的治理,应该成为重要议题。
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发达国家都通过探索城市群的治理模式,来推动城市群协调能力建设,发挥城市群的积极作用。
除了长三角、珠三角等几个城市群,中国多数城市群的发展起步时间不长,且依托于不同行政级别的市、县、区、小城镇,城市群之间的行政协调色彩较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发挥好行政协调的优势,又要注意培育城市群之间的市场协调机制。
在推进城市群治理进程中,有几个重点:
一是继续强化城市群内部的省市长协商会议机制,从行政资源上支持城市群协同发展;二是强化不同主体的参与,建立不同形式的城市群合作委员会,这些主体包括城镇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媒体、非政府组织等;三是围绕城市群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如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等,进行科学规划,并从行动上力求突破。四是创新合作形式,通过城市群论坛、城市群招商会、城市共同品牌营销等方式,为城市群内的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条件。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