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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涉农贷款名存实亡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宗柳 作者:admin 责编:

 

      一些乡镇级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服务,虽然政策上“可以有”,但现实中却是“真没有”

     

      2009年,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工作战略部署,着力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薄弱环节,引导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督促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末,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4.8%,其中农户贷款两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2.8%,圆满完成了当年工作目标。

      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某些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乡镇级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涉农贷款服务上却是“名存实亡”,在促进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上,并没有发挥其重要作用,获取贷款对当地农民来说相当艰难,或者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们已经不放贷了”

      天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位于宝坻区的一家乡镇级支行里,来办理存取款业务的人进进出出,而这里的信贷业务办公室里却格外冷清。

      记者向这里的信贷员咨询了办理贷款的情况,信贷员于武(化名)告诉记者:“现在这里的涉农贷款有房屋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贷款利率分别是4.5%和7.3%。”

      符合什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信用贷款呢,他答道:“申请信用贷款,首先乡、镇、县几级领导都要对申请人的信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后才有资格申请,而且是联保形式的。”

      当记者问起这两种贷款的放贷情况时,他的回答让记者吃惊,他表示,这几年已经基本不办理这类贷款了。“现在我们的基本工作主要就是催账,另外做些‘倒据’工作。”他介绍,全镇的老旧贷款已经以村为单位,平均分配给这里的几名信贷人员了。

      于武告诉记者,之所以要进行上述“倒据”工作,是由于2000年到2003年间国家鼓励农民利用信用贷款开展农业生产与养殖活动,而那时因为放贷工作不规范、对贷款的管理有误等种种原因,产生了大量直至目前仍难以收回的不良贷款。

      并且这位信贷人员表示,目前来看,农信社还是不会给农户批贷款的,并且也不会采取新方式提供涉农贷款服务。

      记者后又以贷款人的身份走访了中国农业银行几家乡镇级分行,信贷人员以审批严格为借口,告诉记者现在基本是贷不到款的。不过也有信贷员表示,地方上准备提供针对从事自主经营活动(包括批发、零售)的农民商户的超短期贷款服务,农户只需拿经营许可证就可以申请到贷款,但是这种贷款的利息需按月偿还,月利率达到了3%,并且目前在当地还没有开展。

      农民普遍认为贷款无望

      在记者对农民贷款需求的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户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让他们对从银行类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暂时不报什么希望了。因为不仅是小额信贷,就连抵押贷款也已经不只是贷款难的问题,而是根本不放贷。

      农民刘勇(化名)告诉记者,现在光靠种地只能解决温饱问题,所以村里的人大多不是打些零工就是有自己的买卖。他自己也有个从事沙发家具制造的小型企业,最近正想再引进一台木工雕刻机,但是一台机器最少要6万—7万元,由于货款没到位,所以他手上并没有这么多钱,东借西借到现在也没凑齐。由于和镇上信用社的信贷员认识,他知道申请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还在四处凑钱,“还是想把机器买了,不想耽误生意”。

      记者又找到了村里做种子与饲料加工生意的村民齐某,这两年种子和饲料的价格都有些许上涨,他的生意也好做了,对于想不想从信用社贷些钱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这一问题,他向记者表示,像他这种经营规模的农户,想从银行贷款是“想都别想,几千块钱也没人贷给你”。据他介绍,现在就算是村里生意做得较大的农户,也无法从信用社里获得贷款。

      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农业银行将有月利3%的超短期贷款提供给农村经营户时,他流露出想了解详情并可能会试一试的想法。但交谈后他还是没有信心能够贷到钱,“就算在银行有熟人也很难办成”。

      三大原因制约农村金融服务

      据记者了解,目前,这种无新增贷款的现象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出现过。在部分地区乡镇级金融机构提供涉农贷款服务上,为何政策上的“可以有”,对应的却是现实中的“真没有”呢?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乡镇级金融机构的一些特点,或许是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

      首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地方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尤其是信贷人员的专业素养普遍不高。当地信贷人员多数是原来在村大队做出纳等工作的人员,而非专业的信贷人员,在风险控制及贷款管理上缺乏方法与经验。

      其次,对老旧贷款处理不当。记者从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上述信贷员所谓的“倒据”,就是将已经形成的逾期贷款在不通过借款人的情况下做“技术上的处理”,对老贷款进行核销,但由于实质上并未收回而再形成新贷款,使其在账面上反映成正常贷款。

      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减少了逾期贷款,但是却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这种方式放松了贷款者和信贷员履行贷款合同的要求,使贷款者在还款上以及信贷员在追回旧贷款两方面都容易产生“得过且过”的心理。另一方面,这种方式形成信贷资金的虚假循环,使资金流动性减弱,贷款不能如期归还,造成本应该得到贷款支持的具有优质项目的农户得不到支持。而且,这种方式易使担保人逃脱担保责任,成为无担保抵押贷款,无形中增加了收贷难度,使回收贷款工作处于恶性循环之中。经过“倒据”操作后,从表面看属于正常贷款,掩盖了已经产生逾期贷款的问题,也影响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

      最后,记者发现,部分地区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的实际种类较少,并非农户对小额信贷等贷款没有需求,而是当前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产品设计,并不切合农户的实际需求。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