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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和“数量调控”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范建军 作者:admin 责编:

 ——从两类货币发行机构出发分析中国货币政策调控体系(下)

认识“价格调控”和“数量调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最终依归是调控经济体中的货币供应量,即名义总需求。但在具体的货币政策操作中,存在两种调控策略:“价格调控”和“数量调控”。前者指货币当局以同业市场价格?利率?为“标尺”和“调控工具”,通过调整同业市场基准利率来影响同业市场的基础货币供应量,进而影响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调控策略;而后者是指货币当局直接以基础货币供应量为“标尺”和“调控工具”而进行的调控。由于货币当局可直接操控的货币只能是自身发行的基础货币,因此,“数量调控”中的直接操作对象一定是基础货币而不是广义货币M2。只是在存款准备金制度约束下,广义货币供应量M2由基础货币供应量间接决定。

对于“价格调控”,从表面上看,价格?利率?目标由货币当局人为指定,而数量?基础货币供应量?由市场选定。实际情况是,只要货币当局选定了价格目标,也就意味着选定了数量目标,因为在既定价格水平下的“市场出清结果”只有一个。同理,在“数量调控”中,货币当局直接操控基础货币供应量的规模,规模定了,市场出清价格也就定了。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调控中的“价格调控”和“数量调控”实际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并无实质性差别。

目前国内对“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的理解并不准确?有的甚至是错误的理解?:把“数量调控”简单等同于对广义货币供应量M2进行调控,把“价格调控”更是误读为央行以存、贷款基准利率为中介目标而进行的调控。正是由于存在上述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我国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建设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对银行信贷进行直接干预

目前我国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实际上采取的是“数量调控”策略。由于我们把“数量调控”简单等同于对广义货币供应量M2进行调控,因此,当通胀压力加大时,货币当局往往采取直接干预信贷的调控方法,使信贷分配机制几乎又回到了指令性计划管理时期。支持央行直接干预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理由大致有两条:第一,只要央行能控制住信贷,就可以实现控制广义货币供应量?名义总需求?的目的;第二,只要控制住信贷,就可以控制住投资,从而实现抑制经济过热的目的。但如果仔细推敲,上述两条理由都站不住脚。

首先,根据前文的论述,即使央行采取类行政性手段控制住了信贷,也无法完全控制住广义货币M2的增长——如果此时基础货币仍超量发行,那么M2仍有失控的可能性。2007年四季度,银行贷款仅增加2721亿元?当季银行对企业部门的新增贷款几乎为零?,但是当季新增狭义货币供应量9928亿元,新增广义货币供应量1.03万亿元。在市场化环境中,央行可直接调控的货币只能是基础货币,因此,现行的“数量调控”有些似是而非。即使央行将来继续坚持数量调控策略,也应将调控对象转到基础货币供应量和其增速上来。

其次,虽然央行控制信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抑制投资、降低名义总需求的目的,但是,央行在成功抑制投资过热、降低名义总需求的同时,也会损害实体经济的实际供给能力,因为投资活动的下降必然影响经济未来供给能力的增长。控制信贷的结果很可能是经济热度降下来了?就业下降?,但物价的降幅却并不如意。因此,人为控制信贷并不是治理通胀的最有效手段。

(二)把利率管制政策等同于升、降息操作

如前文所述,“价格调控”的核心思想是,央行通过调整基础货币的供求价格?利率?来影响基础货币的均衡供应量,进而达到间接调控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目的。而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仅仅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金管制价格发生了改变,它们和同业市场基础货币供应量之间几乎不产生任何联系。因此,国内以存、贷款基准利率为调控对象的“价格调控”与发达经济体以同业市场基准利率为调控对象的“价格调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严格说,国内的所谓升降息操作并不属于货币政策的范畴,而应归属于价格管制的范畴。

存、贷款基准利率不但与基础货币供应量之间不存在联动关系,而且和广义货币供应量M2之间也不存在明显的联动关系。由于目前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上不封顶?,而贷款市场均衡利率通常在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下限?之上,因此,小幅调高?或降低?贷款基准利率对信贷的市场出清结果不会有大大影响,这意味着贷款基准利率的小幅调整对M2的影响微乎其微,更何况目前央行仍对信贷规模进行人为控制,而且由贷款派生的货币也仅占M2的60%左右。因此,“中国式”加、减息政策根本无法对M2进行灵敏而有效的调控。

“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孰优孰劣

由于国内对“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因此,人们在两者孰优孰劣的问题上产生争论在所难免。总体看,目前支持“数量调控”的意见占主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大家普遍将“数量调控”简单看成是对广义货币M2进行直接调控,而把“价格调控”误读为对存、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调控。如果基于这种认识做出判断,那么多数人支持“数量调控”也就不足为奇了。原因很简单,货币政策以广义货币供应量M2为调控目标显然要比以存、贷款基准利率为调控目标更有效,现行“数量调控”方法?信贷干预?至少还能对M2中由贷款派生的存款货币部分产生影响,而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对M2各组成部分基本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

如果把“价格调控”和“数量调控”孰优孰劣的判断建立在对这两个概念正确认识基础之上,就会发现,前者比后者更为简单、灵敏、精确、有效。在“价格调控”机制下,货币当局只需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不定期调整同业市场的均衡利率?发布利率调整公告?,广义货币供应量M2就会在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下朝着既定方向快速调整。而如果采用“数量调控”策略,货币当局首先需要对基础货币发行量进行连续计量,然后还必须找到基础货币和广义货币 M2之间?甚至是广义货币和物价水平之间?的精确联动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精细化连续调控。因此,无论是从政策操作的难易程度来讲,还是从政策调整的精细化程度来说,“价格调控”都比“数量调控”更有优势。其根本原因在于,前者充分利用了市场对复杂信息的处理能力,从而相对减轻了货币当局处理信息的工作量。

当然,“价格调控”并非无懈可击。当同业市场利率已经下调到非常低的水平时,“价格调控”很可能失效,这时“数量调控”的优势就会显现出来。例如,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高杠杆融资体系瞬间土崩瓦解,货币乘数大幅下降,结果导致欧美市场流动性?货币供应量?快速萎缩。为弥补流动性的不足,欧洲央行和美联储均试图通过下调同业基准利率来增加基础货币的供给。但是,由于两大经济体的同业基准利率在危机爆发前都处于低位,下调空间非常有限,因此,尽管其货币当局都把同业基准利率下调至接近于零的水平,但仍无法有效缓解市场流动性危机。在“价格调控”无效的情况下,欧洲央行和美联储都不约而同地启动“数量调控”手段,通过实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直接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有毒资产?,以此向同业市场大量补充流动性。

虽然“数量调控”手段在此次金融危机化解行动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可以预见,它不会就此成为各国常规的货币政策调控机制。“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仅仅是发达经济体在非常时期采用的一种应急措施,一旦各国银行体系的信贷扩张能力得到恢复,现行的“数量调控”政策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价格调控”将重新成为发达经济体的常规调控机制。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