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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

城镇土地等别调整须考虑区位差异——以重庆市为例时间: 2016-04-18信息来源:牛德利 作者:hjr_admin 责编:

         DOI:10.13816/j.cnki.cn11-1351/f.2015.05.020

        城镇土地等别调整,是国家以全国各(区)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技术要求,通过对影响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分类排队,综合评定城镇土地等级的一种管理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逐步提高工业用地价格。而调整城镇土地等别是重要手之一。为此,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城镇土地等别调整的前期测算和校核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土地等别调整做准备。
 
        重庆市虽为直辖市,但大城市、大农村的现状未改变,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置任务依然艰巨,发展基础薄弱。因此城镇土地等别调整既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又必须紧密结合评价区域实际。
 
        充分考虑山地城市特点
 
        重庆市是国内少有的典型山地城市,受山脉阻挡和江河分割,城市拓展形成了“多中心、组团式”的空间格局。因此同一县级行政单元内新老组团受阻隔影响相距较远,不同组团间在区位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完备度、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很大。与平原城市土地收益由高到低渐变规律相比,山地城市多出现突变的情形。在土地分等的土地收益差异原则应用中,不仅要考虑全国范围内东、中、西部土地收益的区域差异,更要考虑评价单元土地收益的内部差异,即土地分等应符合区域和城镇 内部的土地收益分布规律。
 
        正视东西部发展水平差异
 
        城镇土地质量主要受城镇区位、城镇集聚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城镇土地等别调整应特别注意主导因素原则和地域分异原则。一般认为“直辖市”的发展水平要好于“非直辖市”,因此现行土地等别中重庆市已普遍高于周边省市。目前,重庆4等、昆明5等、西安5等、贵阳6等。
 
        但实际并非如此,就重庆市相关指标水平与东部省市、西部周边城市相比较低。如2013年重庆市公路网密度为1465米/平方公里,低于成都(1782米/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密度为1.2万人/平方公里,低于其他直辖市的平均水平(1.7万人/平方公里),低于西部周边城市成都、西安、昆明、贵阳的平均水平(1.4万人/平方公里);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分别约4万元、0.5万元,远低于其他直辖市的平均水平(9万元、1.5万元),低于西部周边城市的平均水平(5万元、0.6万元)。就现行土地等别中,重庆市的四等地的人均GDP为7.3万元,而同为四等地的东部地区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的较发达市县,如南京、无锡市、杭州市、珠海市等的人均GDP为10.5万元,可见经济水平差距较大。
 
        土地等别是城市土地总体质量的体现,并最终会通过城市总体地价水平来展现。重庆市实际总体地价水平较低。据全国地价监测数据统计,2009年~2013年,重庆市地价水平总体稳定,保持较低水平。地价增幅不仅低于东部省市,也低于周边城市。忽略现实地价水平与土地等别的关系易引起土地等别调整结果的偏差。
 
        因此,在全国土地等别调整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城镇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等主导因素和地域分类的规律,这样才利于西部地区的发展。
 
        重庆市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也是全国首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于一体,在西部大开发、承接东西部地区产业转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促进重庆市经济发展,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五大功能区”的经济发展战略,明确了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国家在等别调整中应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要针对不同区县的实际,实行差别化等别调整政策,这样才能使土地等别调整的成果符合地方发展实际。
 
        (作者供职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