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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规划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下)时间: 2019-09-21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 2018年2月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责编:qgy

第五章  打造绿色循环型产业体系



以绿色高效、清洁低碳为目标,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绿色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循环发展,探索后发地区产业发展新路,为城市群建设提供最有力支撑。


第一节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发展


完善工业体系。巩固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积极延伸石油化工、有色冶金产业链,鼓励高端产品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精品特钢研发生产能力,打造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集群。加大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高关键零部件制造和装备整机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发展壮大以农产品加工、民族用品为重点的轻工产业,推动规模化精深加工,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建设高原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着力发展现代生态农牧业。坚持特色化、集约化、品牌化,加快转变农林牧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农业与牧业循环、规模经营与品牌效益兼得、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之路。大力发展富硒农业、旱作农业、设施农业、草地生态畜牧业、中草药种植,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产业种植基地、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及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农业集约化水平。加强绿色、有机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开发认证。


专栏4  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方向

石油化工。围绕石油加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精细化工、石油化工催化剂等优势领域延伸产业链,发展氯碱化工、盐硝化工、氟化工、硫化工等产业,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盐化工。重点推进盐化工、天然气化工、新型煤化工协同发展,提升高端化工产品规模和水平。 

有色冶金。以铜铝、铅锌、镍钴、稀土、特种钢、贵金属等深加工为重点,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装备制造。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装备、通用设备、矿用设备、电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电动汽车、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现代农业装备、医疗器械以及核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建材。以特种玻璃、陶瓷、石膏、新型建材等产品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新工艺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能、节材、轻量化、高品质新型产品。 

农林畜产品加工。提升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主食品产品,打造特色轻工业和民族食品用品出口基地、高原绿色生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成西宁国际性“藏毯之都”。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发展壮大新兴支柱产业。立足原材料产业基础,加快新型功能、高端结构等新材料发展,打造国家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培育锂电、水性材料等一批重点产业集群。围绕风、光等资源转化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打造新能源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光伏光热设备制造基地。突出生物技术、核技术和特色资源禀赋优势,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打造国家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促进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构建高效益配套产业体系。

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丰富的历史、人文、民族、自然等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加快热贡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提升“绚丽甘肃”、“大美青海”等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快自驾车房车旅游发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发挥区位优势,发展壮大商贸物流业,优化物流园区布局,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商贸物流业发展水平。培育发展健康旅游、体育健身、休闲养老等服务业,促进保健养生与医疗卫生、旅游文化体育互动交融。

提升创新支撑能力。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工程,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建立产业和科技对接体系。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国家级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加快兰州、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跨区域科技合作,推动张江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转移中心、西宁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第三节 优化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


提升城市产业发展水平。发挥兰州、西宁等城市技术、人才、产业基础等优势,加大创新力度,加快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特色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结合产业升级改造,鼓励兰州市主城区企业向兰州新区、白银工业集中区转移,进一步推动西宁、海东产业错位分工、融合互动、相互支撑。围绕区域特色资源开发转化,改善中小城市发展条件,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工、旅游文化体育、数字创意等产业,提升中小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兰州榆中、临夏和西宁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

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依托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东西部对口帮扶机制,采取补链承接、提升承接、延伸承接、链条对接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园中园”、“飞地园”、“共管园”等产业转移园区,具备条件的逐步纳入对口帮扶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加快建设兰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西宁、海东承接东中部适宜产业转移。发挥地缘优势和文化优势,强化与发达地区和企业产业合作,将兰西城市群整体打造为面向中西亚的出口加工和贸易基地。

积极推进园区优化整合。进一步支持兰州新区健康发展,改善发展条件,创新体制机制,打造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优化整合各类开发区,鼓励产业向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集聚,鼓励区位相邻的开发区整合发展。改造提升现有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积极推动海东工业园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章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围绕保障国土安全与生态安全战略目标,加快突破瓶颈、补齐短板,着力统筹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基础设施布局和互联互通,推进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兼容、合理共享,增强对城市群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


第一节 畅通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畅通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充分发挥陇海—兰新通道作用,加快青藏铁路扩能改造,规划建设兰州(中川机场)—张掖铁路,打造沟通我国东西部、连通我国和中亚地区的东西向大通道。充分利用兰渝铁路通道,推进西宁(兰州)—成都铁路、兰州—中卫高速铁路建设,规划研究西宁—玉树—昌都、格尔木—成都铁路,打造沟通西南西北、连通南亚和东南亚的南北向大通道。优化中川、曹家堡机场航线结构,积极开拓面向中西亚的国际航线,强化航空枢纽功能,带动周边支线机场发展,打造连通国内外重要城市的“空中丝绸之路”。

                                             

 


      完善城市群内综合运输网络。加强主要城市和重点城镇的交通联接,打通节点城市间公路联系,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完善安全设施,构建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公路为基础、县乡和农村公路为补充的外通内畅、快速高效、便捷安全的公路网络。以兰州、西宁为核心,形成城市群客运铁路骨架。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市域(郊)铁路为重点,建设兰州、西宁都市圈城际综合快速路网。

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以兰州、西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核心,加快兰州国际港务区、西宁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强化与综合保税区、开发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有效对接,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优化枢纽内部交通组织,积极推进客运枢纽“零距离换乘”、货物换装“无缝化衔接”。推进临夏、定西、青海湖等支线机场以及一批通用机场建设。

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城际客运服务公交化运营,鼓励同城化服务。推进不同运输方式间的客票一体联程和不同城市间的一卡互通、公共交通一卡互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公共信息平台,加强运输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专栏5    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铁路

稳妥推进兰州—中卫、西宁—成都、兰州—合作、兰州—张掖铁路三四线等铁路建设,规划研究西宁—玉树—昌都、定西—平凉、环县—海源、红会—同心铁路。

公路

有序推进G6G30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改造,G1816乌玛高速公路兰州新区—兰州段(中通道)和景泰—中川机场段、G75兰海高速公路渭源—武都段、G0612东延至乐都、G0611同仁—塞尔龙等国家高速公路新建项目。


枢纽

机场枢纽。重点推进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西宁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临夏、定西、青海湖等支线机场以及一批通用机场。 铁路枢纽。新建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兰州站、兰州西站、西宁站、西宁(货)区段站。 公路枢纽。兰州、西宁、海东等地新建一批客运站和综合客运枢纽。


第二节 强化国家能源基地建设


提高能源生产能力。稳定传统能源生产,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确保消纳前提下,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建设共和等太阳能发电基地,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动水、光、风互补发电。加快天然气、地热勘探开发。提升油气资源生产加工转化能力。

建设能源外送通道。统筹能源开发、本地消纳与打捆外送,加快构建安全高效能源输送通道。提升“西电东送”骨干通道能力,推进青海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着力优化补强主网架结构,加强水、光、风等清洁电源和储能设施互济互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快西气东输四五线等区际油气干线管道建设,完善区域内油气输配管网系统,强化管道互联互通和建设运营机制创新。

完善储能系统。加强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创建光储一体、发存结合的新型高效光伏电站,配合直流外送,保障大规模清洁能源接入电网安全稳定。统筹推进大型石油、液化天然气(LNG)储备基地建设,健全油气储备应急机制,提高油气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6    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能源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建设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海南州水光互补示范基地。 

    新能源输送通道工程。建设青海共和—河南驻马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青海第二条新能源外送通道、河西—兰州—陇东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新能源系统集成应用示范工程。在兰州、西宁、白银和海东推广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开展高寒地区温室大棚和太阳能光伏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建立并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安装、电网接入、运行维护等一整套产业服务体系,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型商业模式。 

    大容量调峰储能工程。配套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海南哇让开工建设。创建光储一体、发存结合的新型高效光伏电站。


第三节 提升信息现代化水平


加强干线通信网络建设。完善区域高速网络布局,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全面提高省际带宽出口能力,打造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通道。推动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宽带骨干网建设。加快无线局域网在热点地区、重要公共区域和交通线路的热点覆盖。

搭建城市群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平台跨省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建设城市群政务信息协同平台。推进兰州新区、西宁、海东等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服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推进兰州、西宁、白银、海东等智慧城市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深化市县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将信息服务拓展至中西亚国家,提供数据存储、清洗、灾备、分析、备份服务,打造离岸数据服务中心。

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快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信息安全监控平台,完善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评估评测机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加强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开展基层党政机关网站云服务平台迁移试点示范,提升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和预警机制,提升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和抗毁性。推进兰州、西宁国家重要数据灾备中心建设,促进数据灾备防范。


专栏7  信息化建设工程

    信息网络工程。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实施“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加快4G网络深度覆盖和延伸覆盖,优化兰州、西宁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推动网间带宽持续扩容,加快“云藏”搜索引擎项目建设。  

    大数据发展工程。建设兰州区域性数据中心,推进兰州、西宁数据灾备中心建设。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快云平台发展,建设兰州、西宁大数据中心与兰州新区、海东云计算中心。 

     信息惠民工程。加快兰州、西宁、白银、海东等信息惠民城市建设,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资源,建立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建设人口、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金融、信用、科技等基础性数据库。 

     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推动兰州、西宁、白银、海东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城市管理数据库,推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和功能扩展。支持尖扎、同仁数据中心及相关云服务平台建设。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安全保障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城镇、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力度,提升区域水资源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效益。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污染负荷,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

优化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科学开发、合理调配、高效利用水资源,进一步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引洮二期、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渠、黄河干流防洪、灌区节水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其他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把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七章  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合作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强化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支点作用,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和区域合作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共建对外开放大通道。充分发挥沟通西南西北交通枢纽优势,打造兰州—西宁全国性综合开放门户。依托重大交通干线和能源运输管线,强化大能力运输通道建设,构建经新疆向西向北的新亚欧大陆桥通道,经川渝滇黔桂至东盟的南向出海陆路新通道。鼓励开辟兰州、西宁直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航班和货运航线。

深化经贸合作交流。扩大向西开放,重点与中亚、中东及东欧国家开展能矿资源、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探索向北开放,加强与相关国家在农牧业、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努力拓展向南开放,积极融入中巴、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着力推进经贸合作。深化向东开放,重点促进与东亚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在农业、旅游、环保、文体、生物资源开发等相关领域的合作交流。联合举办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圆桌会议。

促进文化合作交流。加快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打造青海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区,建设对外展示中华文化的窗口。扩大丝路花雨、丝路花儿等艺术节影响力,建立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项目库,有序举办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主题、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国际艺术节、博览会和综合性论坛。深化高校联合办学、青少年交流互访,开展高原医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第二节 深化全面开放合作平台建设


提升开放平台层次和水平。加快建设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支持青海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依托兰州铁路国际班列物流平台,积极参与中国—新加坡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打造多元开放平台。提高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中国(甘肃)国际新能源博览会等大型活动知名度。支持两省研究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型展会。鼓励与国外城市缔结友好城市。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加强对口支援合作。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深化援受双方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园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合作,鼓励以“飞地经济”模式推动产业园建设。创新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在支援省市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探索建立离岸研发中心,通过派驻、培训、远程服务等手段建立“人才飞地”,为兰西城市群培养本土人才。

深化与周边地区交流合作。深化与关中平原、成渝等城市群合作,共同打造飞地园区,积极承接科技创新成果转移。以交通、旅游、扶贫、生态为重点,加强与宁夏沿黄城市群、陕甘宁革命老区间的区域合作。深化与新疆、西藏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能源资源开发转化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川甘青交界地区文化、教育、旅游、交通等合作开发。



第八章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



围绕协作一体发展,强化协同机制建设,早日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着力建设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第一节 建立生态环境共治机制


建立环境治理协调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建设,建立环境预警协调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进跨区域水文、气象、环境质量、重大污染源、环境违法案件等信息共享,实现城市间、部门间环境信息互连互通,推动重大项目环评会商、重大环境事故联合执法。联合实施一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重大工程。

创新生态保护机制。参照新安江等跨省河流保护模式,推进湟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国家统筹和支持力度,强化甘青两省主体责任,鼓励国际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按照使用者付费、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原则,探索建立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机制。探索建立水电资源开发有偿使用、补偿机制和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体制机制,研究黄河中下游地区通过综合采取项目投资、人才培训、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大对黄河上游地区生态建设横向支持力度。


第二节 建立公共服务协同共享机制


提高教育发展质量和共享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创新试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并引进高素质人才。推进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支持跨地区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善省级医院医疗设施条件,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行远程医疗、家庭医生等新型医疗服务。加强重大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推广中医药及藏、蒙等少数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以基层为重点,改革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全科、儿科、精神、妇产、麻醉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群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覆盖、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联合开展明长城、丝绸之路、唐蕃古道等跨界重大遗产保护工程。传承优秀民族民俗文化,加大非遗传承人扶持力度,健全保障支撑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联合承办一批重大体育赛事。

建立公共事务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由单个城市向城市群协同治理转变,形成全覆盖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网络。着眼重要区域、重点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建立防灾减灾、重大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应急救援、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快社会治安联防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第三节 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


建立一体化市场秩序。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区域市场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和共享,培育发展区域信用服务市场,统一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联合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共同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快区域要素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区域要素市场发展,逐步实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探索开展资源性产品使用权跨省交易。合作共建一批重要的资源能源利用开发和储备基地。



第九章  规划实施



甘肃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工作,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甘肃、青海两省人民政府是兰西城市群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研究支持兰西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建设用地保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第二节 推动重点工作


根据本规划的总体部署,甘青两省要共同研究制定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久久为功,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要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建立生态环境、交通、信息、市场、公共服务、产业等专项合作机制,分领域策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市县采取共同行动策略,保障合作的持续稳定开展。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节 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甘肃、青海两省,突出宣传推进兰西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准确解读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要及时公布兰西城市群发展建设进展情况,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城市群发展建设,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兰西城市群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