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系列文件连载 > 城市群规划
城市群规划

《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上)时间: 2019-09-23信息来源:国家发改委 2018年2月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责编:qgy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8〕358号

 

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16号),现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着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着力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引导产业协同发展,着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努力提升人口和经济集聚水平,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培育发展成为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

  二、请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督查评估,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



2018年 2



 


前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三节  重大意义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战略定位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构建城市群发展空间格局

第二节  优化城市群城镇体系

第三节  推动人口向城镇集聚


第四章  引导产业协同发展

第一节  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第二节  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第三节  共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四节  合力提升创新能力


第五章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一节  构筑城市群内外综合交通运输网

第二节  推进能源通道建设

第三节  强化水利支撑能力

第四节  构建信息共享网络系统


第六章  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第一节  共筑生态屏障

第二节  共治环境污染

第三节  共促绿色发展


第七章  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区域对外开放

第二节  强化国内区域协作

第三节  深化内部交流合作


第八章  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二节  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

第三节  创新利益协调机制


第九章  组织实施



 



呼包鄂榆城市群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包昆通道纵轴的北端,在推进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完善沿边开发开放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是培育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

呼包鄂榆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陕西省榆林市,国土面积 17.5万平方公里, 2016年常住人口 1138.4万人,地区生产总值 14230.2亿元,分别约占全国的 1.8%0.8% 1.9%

规划期到 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近年来,按照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的要求,呼包鄂榆四市积极推进协同合作,具备成为西部地区重要城市群的良好条件,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城市群雏形初步显现。拥有呼和浩特、包头两座大城市和鄂尔多斯、榆林两座中等城市,一批小城市和小城镇正在加快发育,城市和城镇间互动密切,协同发展态势明显。 201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69.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约 12个百分点。

产业合作基础较好。以能源、化工、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基本形成,旅游、商贸、金融、大数据等服务业发展较快,城市间能源、旅游等产业合作密切,产业分工协作体系逐步建立。

交通设施相互连接。京藏、京新、荣乌、青银等高速公路和京兰、太中银等铁路横贯东西,包茂高速公路和包西铁路纵穿南北,建有呼和浩特、鄂尔多斯 2个国际机场和包头、榆林 2个支线机场,现代交通枢纽正在形成。

资源合作利用潜力大。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稀土、石墨、岩盐、铁矿等能源矿产资源富集,风、光资源充足,草原、沙漠、湿地和黄河、长城、古城等自然人文资源丰富,城市间资源互补、合作利用蕴藏着很大的潜力。

人文交流底蕴深厚。历史上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深度交融,人缘相亲、民俗相近、文化同源、交流密切、认同感较强,近年来毗邻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城市协同发展条件较好。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战略部署,为培育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指明了方向。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实施,中西部城市群布局形态调整优化,为呼包鄂榆城市群加快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资源投入持续增加,为城市群提升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一带一路”建设成效显著,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不断推进,为城市群扩大开放搭建了广阔平台。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城市群转型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

面临挑战。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城市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呼包鄂榆城市群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城市间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缓。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欠账较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系统比较脆弱,环境容量较为有限,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任务艰巨。


第三节  重大意义


培育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有利于探索资源型地区和农牧结合区新型城镇化道路,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利于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和提升整体竞争力,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支撑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特别是向北向西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利于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利于巩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建设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培育发展呼包鄂榆城市群,必须强化改革开放引领作用,彰显区域民族特色,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城市群内部协同发展和城市群整体对外开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着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着力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引导产业协同发展,着力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努力提升人口和经济集聚水平,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培育发展成为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


第二节  战略定位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彰显区域和民族特色,建设面向蒙俄、服务全国、开放包容、城市协同、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群。

全国高端能源化工基地。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目标,坚持高端、清洁、环保、安全的发展方向,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动协同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建成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向北向西开放战略支点。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全方位推进与蒙古国、俄罗斯的务实合作,加快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人文交流合作,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建设向北向西开放战略支点。

西北地区生态文明合作共建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科学有力实施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加强水资源和林草资源保护,重点在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开发补偿、区域生态补偿、生态经济发展等体制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保障黄河中游生态安全,建成西北地区生态空间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群。

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承载能力和辐射作用,加快产城融合和多元文化交融,探索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实现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35年,城市群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产业分工协作更加合理,迈向中高端水平;基础设施网络全面建成,能源、通信、水利设施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互联互通的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共建共保取得明显成效;对外对内开放水平全面提升,向北向西开放战略支点基本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三章  空间布局



坚持城市群与区域协同、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突出城市群发展特色,优化城市群城镇体系,形成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构建城市群发展空间格局


按照城市协同、城乡融合、约束有效、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要求,依托中心城市、黄河水道和生态地区,构建“一轴一带多区”的空间格局。

呼包鄂榆发展轴。依托京包、包茂交通运输大通道,突出呼和浩特区域中心城市作用,强化包头、鄂尔多斯、榆林区域重要节点城市地位,增强土默特右旗、准格尔旗、托克托县、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神木市、靖边县等多点支撑能力,积极推进邻近城市联动发展,加快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现代农牧等主导产业和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提升中心城市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

沿黄生态文化经济带。严格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大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有序利用沿岸平原、湿地、沙漠和历史、文化等各类资源,合理布局沿岸产业,有序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和沿黄河风景带旅游发展,加快沿黄生态、经济、文化走廊建设,加强黄河流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夯实城市群发展基础。


                                                 


生态综合治理区。落实主体功能定位,严格保护绿色生态空间,加强沙漠沙地生态治理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大青山南麓生态保护区、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区以及荒漠化草原修复区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体系、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生态工程和地质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小流域治理等重大行动,恢复和改善自然生态功能。自然生态功能。


第二节  优化城市群城镇体系


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发挥呼和浩特区域中心城市作用,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文化教育、开放合作等城市功能,推进要素集聚,持续提升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建设国家级乳业生产加工基地和大数据产业基地。

壮大重要节点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加大城市开发开放力度,加强城市间协作联动,实现集约、互补发展。

——包头市。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军民融合,大力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国制造 2025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工业城市。着力发展稀土新材料、新型冶金、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打造城市群创新型企业孵化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的“稀土+”产业中心。

——鄂尔多斯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东胜区、康巴什区和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一体化步伐,建成要素聚集、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推进鄂尔多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装备制造基地、空港园区、综合保税区建设,打造资源精深加工中心和一流的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基地。

——榆林市。推进榆林老城区、高新区、空港区等统筹发展,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陕甘宁蒙晋交界特色城市。提升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高端能源化工产业,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和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培育一批中小城市。强化城市空间连接、功能传导作用,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的统筹规划、功能配套,发展特色县域经济,逐步将托克托县、土默特左旗、武川县、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神木市、靖边县、绥德县等县(市、旗)政府驻地培育成为功能相对完善、产业和人口集聚水平较高的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加大对新设市的支持指导力度。加大对旗府所在城镇的政策支持。

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的要求,建设一批美丽特色小(城)镇。根据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立足小镇功能需要,提升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小镇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搭建城市群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新平台,为农牧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调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着力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统筹城乡布局,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合理安排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农田保护等空间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有序的村庄新格局。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和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共享。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脱贫、社保兜底等各项扶贫工作,切实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问题。困地区脱贫攻坚问题。


第三节  推动人口向城镇集聚


有序引导非边境地区人口向城镇集聚。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综合功能,有序引导非边境地区人口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集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适当设定参加社会保险户籍条件,全面放开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亲属投靠等人群的落户限制。创新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为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提供便利条件。

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严格控制位于农牧业核心区城镇的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边界,控制农畜产品主产区土地开发强度。建立健全农牧业人口转移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农牧业人员有序向城镇转移。

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有序退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丘陵沟壑区、土石山区和阴山北麓农牧交错带等生态脆弱地区农牧业人口向城镇转移,逐步降低人口数量,减轻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第四章  引导产业协同发展



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分工协作和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第一节  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着力构建产业协作平台。依托各类现有国家级、省级园区,构建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平台和载体。深化跨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和合作试验区,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新格局。加快蒙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准(格尔)托(克托)清(水河)工业园区开展城市间产业合作试点,支持内蒙古乌兰木伦镇与陕西大柳塔镇共建蒙陕合作试验区,探索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新机制。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打造区域分工协作产业链条。探索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循环经济等领域打造区域分工协作产业链条。着力提升包头、鄂尔多斯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和装备组装能力,支持包头、榆林共建稀土新材料、镁铝生产及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引导呼和浩特、榆林在光伏新材料研发制造领域开展合作。发挥呼和浩特大数据产业引领带动作用,在包头配套发展电子信息元器件及电子信息高端材料制造,在鄂尔多斯、榆林发展云计算相关应用产业。鼓励鄂尔多斯、榆林发展循环经济,为金属材料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提供粉煤灰、煤矸石等原材料。

构建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加大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工作力度,发挥区域军民融合产业基础和传统优势,重点促进军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转化,加快构建军民融合“军转民”、“民参军”服务平台。重点发展军民两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着力研发军民两用新装备和新产品。


第二节  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高端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以清洁能源、煤基精细化工为核心的能源化工产业集群高端化发展。以煤化电热一体化为重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发展煤基高端精细化学品,推进兰炭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鄂尔多斯、榆林建设一流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

金属加工和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包头钢铁基地转型升级。以包头、榆林为主体,重点打造煤 —兰炭 —硅铁 —镁—镁加工等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产业链。以包头和鄂尔多斯为重点,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大力发展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煤炭机械、化工装备、新能源设备等特色装备制造,积极发展载重汽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智能机械、轨道交通装备,支持发展模具、零部件等配套产业。汽车、智能机械、轨道交通装备,支持发展模具、零部件等配套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呼和浩特为中心,深入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快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光伏基地建设,建成重要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备份中心和开发应用中心。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支持包头依托军工基础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和核电燃料元件、石墨(烯)等,建设国家级稀土新材料基地和技术研发中心。支持鄂尔多斯、榆林、包头依托煤化工产业基础,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品质镁合金、铝合金、多晶硅等新材料。支持榆林打造成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专栏 1   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

新能源。适度发展风电、高效光电光热、农光互补、光伏扶贫、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

新材料。重点发展稀土功能材料、特种钢、镁和铝基合金新型材料、硅材料、石墨(烯)新材料、铌钪合金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等。

节能环保。重点发展节能技术与装备、超低排放技术与装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旧电器电子物品回收利用等。

高端装备。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大型载重汽车、高端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精细化工成套装备等。

生物科技。加快推进动物疫苗、生物育种、生命干细胞、生物制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蒙医药。提升蒙医院服务水平,推进蒙医药服务贸易,建设特色药材种植基地,加速新药创制和产业化。

服务外包。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专业技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外包。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集群。立足独特的农牧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乳、肉、绒、薯、林果、蔬菜、杂粮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业“产 —加—销”一体化发展。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以乳肉为重点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加快榆林、鄂尔多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切实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家庭农牧场和职业农牧民,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适度发展现代沙漠农业,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开展农产品检测互认,建设农产品绿色通道,培育一批著名、驰名商标和特色农业品牌。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沙产业、草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


第三节  共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文化旅游业。树立绿色发展和全域旅游理念,整合优质旅游资源,着力打造黄河华夏文明、草原生态观光、大漠风情体验、陕北特色文化四大旅游带,积极开发文化体验游、民族民俗游、健康养生游、工业观光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体育赛事游等项目。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接待服务、组织管理和治理规范水平。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开发建设。强化跨区域旅游交通衔接,建设黄河风景道和长城旅游廊道,加快自行车拉力赛补给站、旅游驿站、自驾车营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城市群内部及与银川、延安、太原等周边城市旅游通道。

商贸流通业。加快呼和浩特、包头物流节点城市和呼和浩特、包头、榆林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建设,推进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辐射西北、连接蒙俄的现代物流平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完善货运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城市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搭建农牧区双向流通综合物流平台,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企业。积极发展国际物流,深化呼和浩特沙良公铁物流港和出口加工区、包头公铁海铁物流港、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和空港物流园区、满都拉口岸物流中心等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支持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等专业化、特色化物流信息平台发展,推动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宗商品、建材、快递等专业物流交易中心和综合型物流园区建设。支持包头建立稀土交易中心和国家级储备中心,支持鄂尔多斯、榆林建立化工产品交易中心和重要的区域煤炭交易中心。

金融业。有序发展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大型成套能源化工装备、专用物流车辆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提升金融业对外服务能力。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和金融安全防护,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和地理信息等产业。加强鄂尔多斯、榆林现代工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发展能源互联网、智能交通、食品安全等“云应用平台”。推进包头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建设,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第四节  合力提升创新能力


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新格局。建立协同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统筹协调,完善公共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普惠型创新支持体系,创新科技服务模式,积极发展新兴业态。紧密对接西安、上海、珠三角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创新资源,共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技术交易市场。强化城市群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

共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榆林和鄂尔多斯创建国家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创新中心。依托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在包头、榆林设立镁、铝合金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一批产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优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在煤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19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建立“标准统一、流程规范、资质互认”的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转移联盟。

推动全社会创新创业。倡导创新文化,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和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培训品牌。依托呼和浩特创业园、榆林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培育一批掌握行业“专精特新”技术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依托科技园区、高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培育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围绕特色优势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互联网 +”创业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