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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对江西城镇化建设的思考时间: 2015-09-17信息来源: 作者:wl_admin 责编:

    城镇化是一种经济社会变动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农业人口比重逐渐下降,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人口比重逐步上升,人口和产业向城市或城镇聚集,生产、交换乃至生活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方向转换。其中最直接的表现是,城镇数量日益增多,城镇人口大量增加,城市经济规模迅速扩大。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江西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镇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城镇753个,其中设市城市21个(地级市11个,县级市10个),71个县城和648个县(市)属建制镇,此外,还有13个农垦城镇。城镇建城区面积1388.8平方公里,其中县城以上城市建城区面积100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以省会南昌市为核心,以九江、赣州、吉安、景德镇、上饶、鹰潭、新余、宜春、萍乡、抚州等城市为支柱,其他设市城市和县城为骨干,众多的建制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总框架,为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江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有力地推进了城镇化进程,逐步使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据统计,2000年以来,江西城镇化水平均以近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到2005年底,全省城镇人口已达1599.47万人,占总人口的37.1%,比上一年增长了1.52%;与199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24.01万人,比重提高了16.88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50.74万人,比重提高了9.33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中属于增速最快的省份。


  工业园区成为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到2005年底,江西省通过撤并清理建成98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入园企业9444家,世界500强企业有20多家落户园区。园区完成工业增加值453.1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1%;实现销售收入1520.4亿元、利税总额188亿元,分别相当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52.7%和68.2%;上缴税金95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22.3%;实际引进外资16.5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量的68.3%;完成出口交货值154.8亿元,相当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的81.5%;新增从业人员23.1万人,占全省城镇净增就业人员的78.7%。工业园区已成为江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成为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在工业园区的支撑下,江西的城市人气日益旺盛。


  二、江西城镇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江西城镇化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江西省城镇化水平仍严重滞后。2005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43%,而江西城镇化率仅为37.1%,目前江西城镇化率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西的城镇化进程一直比较缓慢,城市规模明显偏小,京九线上,江西是唯一一个除省会外没有10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省份。


  (二)江西城镇化的发展滞后于二、三产业的发展,阻碍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2005年江西城镇化率为37.1%,而江西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47.4%。城镇是二、三产业的载体,如果城镇化的发展落后于工业化的发展,将阻碍工业现代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城镇不发展,第三产业也发展不起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将受限制,人口素质不可能提高,从而会阻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江西各个设区市的城镇化水平之间的差异很大。作为省会的南昌市相对其他城市而言,由于客观上既对流动人口有较大的吸引力,同时又有更好的容纳城市人口的能力,因此,城镇人口所占比重最高,为51.8%;而城镇化水平最低的上饶市,城镇人口所占比重甚至不到20%,仅为18.97%,这说明,镇人口比重最高与最低的城市之间,水平竟相差了30多个百分点。江西省21个设市城市16个在北部,占76.2%;南部只有设市城市5个,占江西省城市总数的23.8%。北部16城市平均非农人口为26万人,南部5市平均非农人口为12万人,相差1倍多。北部城镇工业产值占江西省的75.52%,乡镇企业占江西省的64.37%;南部城镇分别只占24.48%和35.63%。此外,通过对两地经济总量、市场发育程度、基础设施水平、投资环境等指标综合分析,结果也证明北部的城市化水平大大高于南部,这也决定了江西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的复杂性。


  (四)江西城市城区面积小。除南昌和九江城区面积分别为85平方公里和48平方公里外,赣州、景德镇、宜春、新余、萍乡等城市城区面积普遍在30平方公里左右,而鹰潭、吉安、上饶三城市城区面积还不及20平方公里,甚至出现了江西地级市的规模还不及广东、浙江县城规模的现象。


  (五)江西大中城市数量少,发展水平低,影响了城市聚集和辐射功能。省会南昌是唯一的特大城市,占城镇总数的0.14%;大城市一个——九江市,也占0.14%;中等城市8个,占1.06%;小城市(地县级市)19个,占2.52%;其余724个都是小城镇,占96.14%。大中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居于区域的中心地位,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因此,江西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建设相当数量的高效益高质量的大中城市,只有这样,才能辐射带动一批小城市、小城镇,加速城镇化进程。


  三、江西城镇化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一)积极发展工业,通过工业化促进城镇化。加快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是江西省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的正确决策,是牢固树立快速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江西工业崛起,要以新型工业化理念引领工业发展思路,决策发展战略。一是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核心,通过资产重组,加强管理,加大政策扶持,逐步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强企业,由此带动全省工业的快速发展。二是树立新理念,把工业园区建成新型工业化的载体。三是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升级的道路。利用南昌等城市的科技基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依托,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信息及应用软件、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产业等。四是以比较优势,对接长珠闽,推进大开放。进一步调整结构,实现产业对接,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对接。市场对接是我省融入三个三角洲(区)的主要形式与通道,其对接的关键是生产要素跨区域双向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经济格局。通过工业化的发展,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


  (二)大力发展县域及中心镇建设,提高一般建制镇水平。在江西省要结合实际,重点扶持县域及中心镇建设,提高一般建制镇水平。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也是推进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目前,全省现有县城及县市属建制镇占城镇总数96.8%,数量多,分布最广,但普遍规模偏小,因此,今后要把小城镇发展的重点放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上,严格控制一般小城镇的数量增长。


  (三)以现有中小城市扩张为主,以建设新城市为辅。小城镇成长为小城市,小城市成长为中等城市,中等城市成长为大城市的梯度成长是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江西现有21个建制市、71个县城和200多个条件较好的重点小城镇,是实现城市化的基础。以现有城市扩张吸纳农村人口,既可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又可以增强现有城市的功能。如果主要依靠建设新城实现城市化,建设资金将难以承受,就业问题也不易解决。相对于建设新城市,依托现有城市扩张推进城市化更加经济,也更加符合城市成长的规律。


  (四)精心打造大城市圈,积极促使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大城市对吸纳人口不仅具有可能性,而且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江西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统计资料表明,城市从业人员的劳动生产率、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都随城市规模的扩大明显上升。当城市扩张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边际成本时,城市人口扩张具有必然性。江西“十一五”城市化主要任务是精心打造城市群圈,着力调整城市行政区划,而促使大中城市规模不断扩张是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选择。


  (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城镇供、排水和防洪的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水利建设资金,有效地解决城镇供水问题;各级城镇要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率;对城镇防洪设施建设,一般城镇防洪标准要达到50年一遇以上,重要城市和地段要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抓好城镇、区域交通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大中城市要考虑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论证和系统优化,努力形成畅通便捷的多层次现代化综合道路交通网络。区域交通重点抓好交通干线与全省城镇体系的配套建设。


  (六)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走“向社会、向市场、向民间、向明天”要资金的路子,在发挥好财政资金“裂变效应”的同时,加大开放建城、开放兴城的力度,放开领域,放宽政策,放低门槛,在开放市政公用市场、引导非国有投资、利用资金市场、实行产权多元化、项目融资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化。通过“两权”分离,把可以投入市场营运的基础设施、市政设施项目推向市场;盘活城市资产,能卖则卖,能租则租,能抵押则抵押;改革城市公用事业营运机制,把城市保洁、道路养护推向市场化、社会化。特别要从启动民间资本、挖掘社会潜力、调整受益者与投资者利益关系中,拓宽融资渠道,聚集建设资金。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