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
东北地区:当好国家的“大粮仓”和“稳压器”时间: 2016-05-10信息来源:贾若祥 作者:hjr_admin 责编:
专家建议,东北地区农业的发展首先要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将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结合起来。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也是农业资源禀赋最好、粮食增产潜力最大的地区,东北地区的粮食生产在粮食市场中的“大粮仓”和“稳压器”作用十分凸显。黑龙江、吉林、辽宁是我国13个主要粮食主产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商品率高,其中黑龙江省净调出原粮位居全国首位,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东北三省是我国最大的玉米、优质粳稻和大豆产区,2014年粮食播种面积约19932万公顷,总产量约11528万吨,分别占全国的18%和19%。
近年来,随着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政策的实施,东北地区农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东北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已经形成了“北粮南运”的格局。东北地区已经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基地、全国重要的畜禽水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在经济新常态下,尤其是在2014年东北经济增长呈现较大幅度下滑的背景下,东北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仍然稳步提高。东北地区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体系,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富农强农进一步提升东北地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领域的重要地位;同时,在大城市的周边地区,促进都市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兴业态或农业与其他产业的混合业态发展。
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东北地区农业的发展首先要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局,要充分利用国家富农强农惠农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将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结合起来。
东北地区要按照《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东北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要注重通过适当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和改良品种,提高粮食生产质量。重点支持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和辽河平原发展优质粳稻,并在其他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适当发展水稻种植。建设优质专用玉米产业带,着力提高单产和提升品质。加强优质大豆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提高蛋白或油脂含量,实行分种分收分储,提升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马铃薯产业,建立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加快发展果蔬、花生、食用菌、北药等经济作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复种指数,促进粮食生产扩量提质。
积极发展畜禽和水产养殖业
积极发展畜禽和水产养殖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提高东北地区畜禽养殖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养殖加工一体化水平,积极引导现有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畜禽水产品加工、饲料生产企业等全产业链条的整合,通过引导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的方式,发展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集团,建立全产业链生产体系。
重点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全流程控制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进行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包括养殖场选址布局、畜禽舍规范化建设改造、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养殖行为的规范等,重点开展畜牧生态养殖,推进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肉鸡标准化示范场、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建设。严格质量管理,建设肉蛋奶和绒毛生产基地。采取投资补助或以奖代补形式,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用水用电执行农业水电价格。支持适应东北地区气候环境的良种驯养及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积极创建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支持辽宁省发展海洋牧场。加强东北地区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有机健康养殖,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东北地区有大小兴安岭林区、长白山林区等重要的森林资源,对于保障东北地区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生态建设和资源培育为主导的林业发展方向,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和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按照国家和东北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确保生态安全。
加强东北地区森林生态保护,大幅调减森林采伐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育林和管护。依托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文资源,在不影响生态林和防护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开发林业的经济功能,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绿色食品、林下种养殖、林木精深加工、林业生物质能源和商贸物流等接续替代产业,实现生态林和防护林成带成网、经济林成片、林下经济活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地方行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工企业生产经营分开。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稳步推进,建立健全促进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抓好干线公路(铁路)两侧和荒山荒地绿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林果业,重点发展低山、丘陵土层较厚地段的水果、核桃、板栗等林果业。结合路网、林网、水网配套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化建设,重点抓好国、省道,高速路和县乡路两侧高标准农田林网化建设。鼓励经济林区发展林下养殖、中药材种植,兼顾经济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东北地区农业资源丰富多样的优势,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食品加工和储藏保鲜工艺技术研发为重点,发展粮油、蔬菜、果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适度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实现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营养保健食品。
重点支持粮食、肉类、牛奶、水产品生产大县(市、区、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要加大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规模大、辐射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力度,打造知名品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上下游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食品研发、检测、监管能力,打造诚信、绿色、安全的食品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东北绿色和有机食品品牌,扶持创建若干个上规模、标准化的原料产地,鼓励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把东北地区建设成我国最大的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准、检验、监管、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东北绿色和有机食品连锁超市。
发挥黑龙江农垦等垦区的示范作用
加强垦区现代农业支撑条件建设,国家相关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措施要覆盖到垦区,垦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垦区的指导和支持。垦区要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农业装备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切实发挥先导示范作用。
鼓励垦区为地方农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充分发挥垦区机械化水平高的优势,不断扩大农机服务范围,探索土地代耕制、承包租赁制和托管经营制等经营形式,由代耕作业向全程生产作业、由个别农户向整村(屯)推进发展,发展土地集约经营。进一步拓宽垦区农业科技服务领域,加快把农垦的现代生产方式推广到周边农村。推进场县合作共建,不断扩大共建范围和领域。积极推进农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农垦系统政企关系,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将垦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适当选择集中连片、经济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心垦区设立市镇。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等大型农垦企业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