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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发言

张建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若干思考时间: 2023-04-02信息来源: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秘书处 2022-11-26 作者:张建清 责编:qgy

编者按:2022年11月26日上午,黄河流域 “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第二十二次专题研讨会暨第二届黄河发展论坛·第六届鲁青论坛通过“腾讯会议”的形式在线上举办。此次会议的主题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张建清在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予以全文刊发,与网友共享。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面临的新形势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母亲河养育了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治理黄河,历来是中华民族安民兴邦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2022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的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实施,这是继2020年12月长江保护法出台后第二部流域立法。

黄河是世界范围内泥沙含量最高、治理难度最大、水害严重的河流之一。断流、地上悬河,特别是近年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复杂深刻影响,极端天气频发,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任务还十分繁重。必须锲而不舍抓好黄河生态保护工作,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必须遵循的原则:黄河保护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提出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这一思路,特别注意几个方面:

第一、系统治理,黄河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等同步推动。

第二、加强源头治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步发展。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原材料和基础工业基地,历史上,由于粗放发展导致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生态承载力接近极限。淘汰落后产能、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繁重,由工业污染蔓延的农业面源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所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必须与高质量发展同步发展。

第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游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为主,防范草地退化、土地沙化,禁止在黄河上游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砂、渔猎等活动,;中游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下游要注重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

二、贯彻和实施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制度和体制机制

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指导、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黄河流域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等,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相关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国务院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标准体系。还涉及到各有关省份。

对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各个部委和有关省份要加大协同治理的力度,避免传统的九龙治水、碎片化的问题。

2、双轮驱动,必须政府引导和市场引导双轮驱动

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实行有利于节水、节能、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国家加强对黄河流域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的统筹指导、协调,引导和支持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方人民政府之间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采用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设立市场化运作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国家支持在黄河流域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减污降碳的绿色金融产品,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市场化交易,逐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助力提高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效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受困于流域广、岸线长、属地多、管理难度大以及执法力量有限等问题,尤其难以实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管控。为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注重有效运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组织开展全领域、全天候、全方面执法监控行动,对黄河流域重点区域真正实现全天候、无缝隙监管,能够对与有关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