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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

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协调发展问题研究时间: 2015-09-19信息来源:崔宏桥 作者:wl_admin 责编: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伴随人口向城镇的加速集聚,服务业也获得长足发展。深入分析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内在关联及协调发展问题,能切实发挥服务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有利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城镇化进程。基于当前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现状,要促进二者协调发展,应重点推进城镇建设,构建合理的城镇规模体系,打造中部城市群,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同时,以服务业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质量提升、结构优化,以推进城镇化发展。


  关键词:吉林省;城镇化;服务业;产业结构


  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极大地促进了服务业快速发展。[1]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又有利于城镇化进程的加速。特别是在工业化完成后,服务业将替代工业成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力量。[2]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服务业也获得长足发展。促进城镇化与服务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服务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城镇化进程。


  一、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内在关联


  目前,吉林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中期的特定历史阶段。把握这一时期服务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入分析城镇化与服务业的内在联系,有利于明晰城镇化与服务业的相互关系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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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城镇化发展进程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表1所示,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从1978年的30.7%上升到2011年的53.4%,提升了22.7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吉林省服务业也取得长足的进步。服务业产出比重从1978年的18.3%上升到2011年的34.8%,服务业就业比重也由1978年的19.0%上升到2011年的36.9%。由此可见,服务业的发展趋势与城镇化水平基本保持一致。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看,1995~2011年,吉林省服务业贡献率较为稳定,基本保持在30%~40%之间;2005年后有小幅下降,但第二产业贡献率稳步攀升,说明在此阶段吉林省将第二产业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短期内的此消彼长属于正常现象。从服务业就业人数看,2011年从业人数达493.7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36.9%,服务业已成为吸纳城乡居民就业的重要渠道。总体看,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基本呈正相关关系。


  (一)城镇化对服务业发展的依赖逐渐增强


  目前,吉林省在产业结构调整及消费结构升级的压力下,工业集聚带动城镇化发展的力量逐渐减弱,取而代之的是服务业的拉动作用逐渐增强。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及就业比重将持续上升,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愈加突出,对城市集聚及扩散作用的推动日益明显,这都将促使城镇化发展对服务业的依赖越来越强。


  (二)服务业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成为城市的主导产业


  基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化发展经验,城镇化、工业化、服务业三者间存在内在关系:服务业只有在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能代替工业成为城镇化的主导产业。[3]现阶段,由于吉林省工业化中期阶段任务尚未完成,城镇化率也很难在短期内大幅提高。而城镇化率不高,城镇吸引人口、资源等生产要素的能力不强,就会影响消费需求,进而服务业发展就会相对滞后。


  二、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规模小,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区别在于它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易储存的特点,顾客参与其中完成整个生产、交换、消费过程,促使服务需求具有强大的聚集特性。当人口和生产要素集聚到相当规模,市场才会产生对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的强大需求,才能催生不同类型的服务业态并促使其发展壮大。城镇化归根结底是经济的城镇化及人口的城镇化,推进其进程能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4]从吉林省目前的城镇体系及规模看,存在如下问题制约服务业的发展。一是大城市数量少。2011年,市辖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只有长春、吉林两个,人口在50万~100万的大城市只有四平、白山(含江源)两个。二是县级市的数量多,规模小。三是建制镇的规模小。5万人口以上建制镇只有5个,占1.16%,多数建制镇达不到服务业发展所需的最低人口规模。


  (二)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低,制约服务业升级


  中心城市应通过对周边地区的知识转移、创新扩散和产业联动效应来拉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促使区域内低一级城镇发展壮大。目前,吉林省的长春、吉林作为特大城市居于全省领先水平,但从规模和实力角度看,还无法与国内其他特大城市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四平、通化、白城等其他地级城市由于规模小、实力弱,更是无法发挥区域中心作用,对周边城镇的辐射、拉动作用有限。同时,城市间尚未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缺乏横向联系,无法形成良好的集聚与扩散效应,致使周边城镇经济不发达、集聚人口少、购买力弱,限制了服务业的升级,同时也阻碍了城镇规模的扩张。2011年,全省8个设区市市辖区的GDP总量为10923亿元,其中,长春市辖区GDP为4003亿元,占总量的36.6%,其余7个设区市,平均每市市辖区的GDP仅为988亿元。可见,可作为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的只有长春市,其余城市的辐射作用非常有限。


  (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服务业快速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是城镇经济发展尤其是服务业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平台。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但在发挥交通运输综合效益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在地区间尚未形成统一的交通规划网络,运输节点选择及线路有待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城市公用设施及公用事业发展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燃气普及率、供水普及率等指标均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很多小城镇还处于由农村向城镇演变的初始阶段,基础设施普遍缺乏。吉林省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制约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四)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合理,不利于推动城市化发展


  近些年,吉林省服务业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合理、投资力度不大、区域发展不均衡等。从服务业内部结构看,传统行业比重偏高,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生活性服务业比重偏高,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较低,远低于发达省份及地区。可见,吉林省服务业尚未进入以规模化、产业化、城市化为依托的内生扩张阶段。[5]同时,大量本应市场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变成了为制造业自我提供服务,压抑了市场需求,造成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企业的集聚和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城市发展的能力,不利于城镇化的推动。


  三、促进吉林省城镇化与服务业协调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城镇建设,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


  现阶段,吉林省服务业的发展依然要靠城镇化的集聚作用来推动。要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扩大城镇经济总量,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功能,进而推动服务业发展。首先,要搞好城镇规划,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发展空间。其次,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突出抓好城镇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把有条件、有潜力的县城城镇、中心镇、重点镇建成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和城乡结合纽带,增强城镇对人才、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提升城镇服务业发展水平。


  (二)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质量提升,推进吉林省城镇化进程


  发挥服务业在吸纳城镇就业、提升城镇功能等方面的作用,以服务业重点领域为突破口,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质量提升,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1.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金融、信息、物流、会展、科技服务、高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以制造业需求为导向,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环节外包,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支持工业企业从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物流、营销、品牌等延伸,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服务转变,走制造企业服务化之路。


  2.重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养老服务、家庭服务、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在吸纳就业、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支持城镇化发展的作用。为满足城镇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不断丰富服务产品类型,使城镇生活性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调整城镇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大力支持城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城镇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大各级财政对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扶持并规范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3.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充分发挥吉林省特有自然资源、科教文化等优势,把旅游业、文化产业培育成支撑城镇经济发展的新支柱产业。全面实施旅游产业壮大计划。推动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松花湖国际旅游度假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敦化六鼎山旅游度假区等大型项目建设,加快建立文化旅游区,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游客集散中心体系建设,推动旅游商品开发。加快实施文化产业提速计划。实施优势产业引领工程、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文化产业项目拉动工程、产业园区集聚工程、文化品牌提升工程,做大做强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


  4.突出发展服务业新型业态。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及居民生活需要,培育有发展潜力的新型业态,在财力和政策上加以扶持。同时,打造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发展。大力发展有一定规模、发展规范、技术成熟的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加快培育物联网、节能服务等新型业态,形成城镇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扩大城镇规模,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


  1.加快大中城市发展。吉林省大中城市偏小、偏少、偏弱,长春、吉林两市虽然进入特大城市行列,但城市结构在大城市层面上依然严重缺失,迫切需要培育几个大城市与之匹配,发挥在特大城市与中小型城市问过渡的桥梁作用,增强城市服务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一方面,接受特大城市在资金、技术、人才、物流等方面的转移;另一方面,通过自身的影响形成对周围中小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要加快构建合理的城镇规模体系,为促进区域中心城市服务业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提高综合竞争力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增强特大城市、大城市服务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创造条件。


  2.促进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的发展在城镇化发展中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吉林省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没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偏低,服务功能不完善。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建设县级城镇,积极培育人口规模在5万人以上的中心镇,分层次、有侧重地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镇,以形成拉动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新的增长极”。在财政投入、基础建设等方面重点支持,积极培育条件优越的小城镇向小城市发展。依托小城镇建设,扩大消费需求,支持有一定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的小城镇发展有特色的服务业。


  (四)打造中部城市群,增强城市服务业辐射能力


  城市群对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吉林省应着力建设以长春、吉林、四平、辽源、松原等城市组成的中部城市群。在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上,长春市作为城市群的主要城市,应深入实施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战略,大力发展金融、文化、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吉林市的工业基础相对较好,应着重发展为新型工业配套的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吉林市成为东北乃至全国性的支柱工业城市。辽源作为典型的资源枯竭型城市,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支撑冶金、纺织、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经济转型步伐,尽快完成由传统资源型城市向新兴产业城市的过渡。四平市和松原市是吉林省传统产粮城市,应从调整农业生产模式入手,加快发展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科技、农业信息、农资流通、农产品物流等服务业。同时,大力发展支撑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促其从产粮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


  参考文献:


  [1]朱佩娟,朱翔.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战略产业发展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4):32-34.


  [2]夏春萍.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互动关系研究[J].经济纵横,2010(10):125-127.


  [3]赵卫明,陈修颖.经济快速增长地域城市化与服务业互动关系研究——浙江省案例[J].城市发展研究,2008(4):57-63.


  [4]张林.我国城镇化与服务业协调发展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6):218-223.


  [5]王海彦,郭文婷.吉林省服务业发展现状与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1):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