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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能分“三六九等”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王永群 孟歌 作者:admin 责编:

     安徽将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城镇化要用市场力量去引导,政府需要做的,是降低房地产市场价格,用保障房兜底城镇化。
本报记者 王永群 孟歌

    “引进人才没有住房怎么办?支教老师住房问题怎么解决?农民工在城市里何时才能有自己的家? ”在安徽代表团小组讨论上,全国人大代表钱念孙、庞丽娟直接发问安徽省住建厅厅长李明,将整个讨论会演变成答辩赛。

    正在召开的两会,引爆了城镇化无穷争论。早在此前1月31日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李明说,代表质疑的实际上就是一号文件的落地问题,在他看来,将保障房出处与城镇化困境合而为一,“用保障房保障城镇化”,观点虽不标新立异,但却有着可操作性、可能性与现实性。

    申请人不再分“三六九等”

    按照今年一号文件要求,2013年各地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但事实上,除了京沪广等少数国内大城市外,包括目前不少二线限购城市均对落户开了口子,比如,安徽省会合肥,外地户口,哪怕是农民工,只要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社保证明,便可买房落户,一旦落了户,便可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的社保福利,至于更多的三线、四线中小城市,无限购一说,买房便可直接落户,而真正让农民工望城兴叹的是高额房价。

    “其实不是无解,对于社会上的这一群体,他们的户籍可能不在本地,但想在工作地买房子却没有这么多钱,这就需要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李明说。

    3月5日,就在李明在人民大会堂聆听人大会的报告时,一项早已谋划在前的举措已经生效。当天,《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文件最大亮点在于,今后,流动人口不仅可以凭居住证申请保障性住房,在当地就业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

    按照《意见》规定,安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长期在城市生活的流动人口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管理规划。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计划,要考虑流动人口的基本需求,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同时,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多途径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筹建公共租赁住房(员工集体宿舍),并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如果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规定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凭居住证申请保障性住房。流动人口在当地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5亿人,这其中至少有2亿人被城镇化,没有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学术界将其称为“半城市化”。

    在李明看来,如果这2亿人纳入保障房范畴,不会出现所谓“被城镇化”。因为按照安徽目前政策,入住保障房家庭和个人,可以享受所在地社会福利待遇。

    用保障房兜底城镇化

    按照李明的解释,城镇化如何推进,单靠某一方面,一厢情愿是不行的,如果农民工权利和幸福得不到保证,那再快的城镇化也只是数字上的繁荣,要用市场力量去引导,政府需要做的,是降低房地产市场价格,让想“上楼”的农民买得起楼、有楼住,保障房不是最优办法,但目前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资金问题一直是保障房建设的最大难题,对于解决之道,李明认为,国家应当健全住房公益体系,让低端群体有保障,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制是其中一个方面。“假如某个市要建1万套公租房,加上3千套廉租房,在商品房的土地出让当中,就要明确下来。要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不能光靠财政。 ”

    如果房地产商没有按照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怎么办?对此,李明说,商品房都需要预售,可以在预售的时候设置条件,“如果配套的保障性住房没有建设,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就拿不到,这也是一种制约。 ”

    根据李明的设想,在商品房土地出让的过程中,还可以根据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等确定一些定价房,“定价因素应当参考上一年度的商品房销售平均价格、区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户型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收入比来设定指导价,这也符合‘国五条’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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